五期连载:关于方向与努力的沉思(二) 目标的设立具有主观性,它能否满足需求,与设计者的观念、知识、能力密切相关,在理论上存在不确定性。相对于需求而言,只有能够满足自己的目标才有价值,满足的程度越高,其价值越高。在这里,“满足”不仅是理论方面的满足,更是实践和现实层面的满足。
我们说的“方向”,包括两个不同的内涵:“自有性方向”和“能动性方向”。
“自有性方向”是指目标自身固有的方向性,即现实起点与目标终点之间的连线,是从现实起点向目标终点的意念奔赴。“自有性方向”是客观存在的“应然”路径,但能被主观所理解,即客观存在但需要计算发现。要感知和理解它的存在,最直观的办法是几何连线。在动态中,可通过时间、距离及速度三者关系的计算,验证和观测其在任何节点的状态。“自有性方向”也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是由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主导的,其发生与结果之间的必然性就是连线。
“能动性方向”是指个体或组织为达到目标,在制定方案时所采取的方针、策略、路径,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亦可称之为“策略性方向”或“主观性方向”。它不仅是在初始制定,更是在“执行→反馈→修正”的循环中不断演化的。初始的“能动性方向”可能只是一个大致的轮廓或假设,真正的“成形”是在努力实践中完成的。
理想状态下,现实起点与目标终点之间的连线(自有性方向)相对于为达到目标在制定方案时所采取的方针、策略、路径(能动性方向)应该是一致和重合的。但由于后者的主观属性,其与前者往往会出现偏差。这些偏差的大小取决于方案制定者对目标本质、自身条件、客观环境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了解和运用。了解得越彻底、运用得越合理,偏差就越小,反之就越大。在上述事例中,从当时的社会现实出发,打败和清除外国侵略势力、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夺取全国政权是“建立新中国”这一目标自身固有的方向——自有性方向,是在当时国际、国内的主要矛盾推动下的发展趋势和必然结果;而在为实现这一目标制定具体方案时采取的方针、策略、途径,则是构成整体方向的另一方面内容,即“能动性方向”。实践证明,“持久战”、“农村包围城市”等一系列方针、策略、途径,是最接近打败外国侵略势力、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夺取全国政权这一“自有性方向”的。(连载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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