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狄更斯的伦敦
——一位陕西作家的夏日阅读札记
张兴源
一
二〇二二年的夏天,来得有些猝不及防。
延河两岸的柳树早已绿得发黑,蝉声从早到晚不绝于耳,像是要把整个黄土高原的燥热都喊出来。我坐在枣园路那间堆满书籍的书房里——也就是我那被朋友们称之为“万卷楼”的地方——窗外的阳光从玻璃墙上漏下来,碎金一般洒在书桌上。桌上摊开的,是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大卫·科波菲尔》,人民文学出版社上世纪七十年代那个朴素的版本,书页已经泛黄,边角有些卷起,那是我三十年前在北京鲁迅文学院读研时重新购买的。
那一年,我刚过而立,从陕北的沟壑梁峁间走进京城文学的殿堂,心里装满了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在鲁迅文学院那间不大的教室里,听教授们讲外国文学,讲到狄更斯时,我总是格外用心。不为别的,只因那个十九世纪的英国人,写的是穷人的故事,是孤儿的故事,是那些被生活碾压却依然不肯低下头颅的人的故事。作为一个从志丹县张渠的农家走出来的陕北后生,我对这样的故事有一种天然的亲近。
三十年后,我重新翻开这本书,心境已然不同。彼时读狄更斯,读的是情节,是人物,是一个遥远的、陌生的英国;此时再读,读的却是语言,是结构,是一个作家如何用文字构建一个完整而又破碎的世界。更重要的是,我忽然意识到,狄更斯笔下的伦敦,与我所熟悉的延安,竟然有着某种隐秘的呼应——都是巨大的、急剧变化的、充满矛盾的城市,都是无数小人物的悲欢离合交织而成的迷宫。
这个发现让我激动不已。整个夏天,我把自己关在书房里,重读了狄更斯的主要作品。从《匹克威克外传》到《远大前程》,从《雾都孤儿》到《双城记》。窗外的蝉声依旧,我却仿佛听见了另一种声音——那是十九世纪伦敦街头的声音,马车轮子碾过石板路的辚辚声,报童的叫卖声,济贫院里孤儿的哭泣声,还有狄更斯本人那支鹅毛笔划过纸面的沙沙声。
二
要理解狄更斯,先得理解他生活的那个时代。
一八一二年,狄更斯出生于英国朴次茅斯市郊一个海军小职员家庭。那正是英国工业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蒸汽机的轰鸣改变了整个国家的面貌,也撕裂了传统的社会结构。财富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积聚,贫穷同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蔓延。伦敦从一个十八世纪优雅的乔治王朝都市,变成了一个烟雾弥漫、人口爆炸的现代大都会。
狄更斯的童年,是被贫穷追赶的童年。因为家庭经济窘迫,他只能断断续续上学。十二岁那年,父亲因欠债入狱,他被迫到一家鞋油作坊做童工,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贴标签、封瓶口,住在简陋的寄宿处,每周仅有微薄的薪水。这段经历像一把烧红的烙铁,永远印在了他的灵魂深处。后来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写大卫做童工的那段日子,写那个孩子在阴冷的仓库里洗酒瓶,饥寒交迫,举目无亲——那哪里是大卫的经历,分明就是狄更斯自己的生活与血泪。
十五岁以后,狄更斯做过律师事务所的学徒、录事和法庭记录员。这些职业让他走遍了伦敦的大街小巷,出入法院和监狱,接触到了三教九流的人物。二十岁起,他开始做报馆采访员,报道下议院辩论。在国会那个喧嚣的场所里,他目睹了资产阶级政党斗争的肮脏内幕,见识了那些衣冠楚楚的议员们如何在冠冕堂皇的言辞下掩盖着赤裸裸的利益算计。
这些经历,构成了狄更斯创作的底色。他不是书斋里的作家,而是从社会的泥泞中走出来的观察者。他写监狱,因为他亲眼见过父亲被关在里面的样子;他写童工,因为他的双手曾经沾满鞋油的污渍;他写法律的荒谬,因为他曾在律师事务所里抄写过无数冗长而毫无意义的文件。正如高尔基所赞扬的,狄更斯不仅是一位反映了现实的作家,而且还是一位尽力对现实起作用的作家。
三
一八三七年,二十五岁的狄更斯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
这实在是一部奇特的作品。说它是小说,它又像是游记;说它是游记,它又有着完整的人物和情节。小说的主人公萨缪尔·匹克威克是一位富有的老绅士,匹克威克俱乐部的创始人,带着三个同伴——多情的特普曼、附庸风雅的史拿格拉斯和纸上谈兵的文克尔——漫游英国。一路上,他们遭遇了种种滑稽可笑的事件:被骗子金格尔捉弄,被房东巴德尔太太控告毁弃婚约,被关进监狱。
初读《匹克威克外传》,你会把它当作一部纯粹的喜剧。匹克威克先生天真、善良、迂腐,总是把别人想得太好,结果一次次上当受骗。他的三个同伴各有各的毛病,却也都心地不坏。整部小说充满了一种温暖的、善意的幽默。但细读之下,你会发现狄更斯的笔锋远不止于此。他写监狱,写法庭,写那些盘剥穷人的律师和法官,笔调虽说依然是幽默的,却已经带着锋利的讽刺。那些看似荒唐的情节,其实都是对英国司法制度和官僚体系的辛辣讽刺与尖锐批判。
《匹克威克外传》让狄更斯一举成名。一夜之间,这个二十五岁的年轻人成了英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但这还远不是他的终点。
紧接着,一八三八年,《雾都孤儿》问世。
如果说《匹克威克外传》是狄更斯用幽默的笔调打量世界,那么《雾都孤儿》就是他第一次将目光投向社会的深渊。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在济贫院里受尽欺凌,逃到伦敦后又落入贼窟。教唆犯费金、强盗赛克斯、小偷道奇——这些人物构成了伦敦底层社会的一幅黑暗图景。奥利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里挣扎求生,却始终保持着心底的纯净与高贵。
读《雾都孤儿》的时候,我常常想起陕北那些被贫穷和命运碾压过的人们。他们和奥利弗一样,身处绝境,却不肯让灵魂沉沦。狄更斯写奥利弗,写的是一个孤儿如何在污浊的环境中守住做人的底线——这其实是一个普世的故事,它发生在十九世纪的伦敦,也发生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地方的穷人中间。
四
一八五〇年,狄更斯发表了《大卫·科波菲尔》。
这是狄更斯所有作品中最特别的一部,也是他自己“心中最宠爱的孩子”。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讲述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从童年到中年的成长历程。大卫是个遗腹子,在母亲和女仆佩格蒂的照料下长大。母亲改嫁后,继父摩德斯通凶狠贪婪,把大卫视为累赘。母亲去世后,不足十岁的大卫被送去当童工,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他逃出去投奔姨奶奶贝西小姐,在贝西的资助下接受教育,最终成为一名成功的作家。
这部小说带有浓厚的自传色彩。大卫做童工的经历,就是狄更斯自己的经历;大卫最终成为作家,也是狄更斯自己的命运。但《大卫·科波菲尔》的伟大之处,不在于它记录了作者的生平,而在于它通过一个人的成长故事,展现了整个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画卷。小说中的人物——善良的佩格蒂、邪恶的希普、天真的朵拉、睿智的艾妮斯——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立体,那么令人难忘。托尔斯泰曾说,《大卫·科波菲尔》是“英国最好的一本小说”。这个评价也许有些绝对,但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在这部作品里,狄更斯达到了他创作生涯的一个高峰。
重读《大卫·科波菲尔》的那个下午,延安下了一场暴雨。雨水打在书房的窗户上,噼噼啪啪地响。我合上书,走到窗前,望着远处被雨幕笼罩的凤凰山,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志丹县教书的日子。那时我也是二十多岁,和小说里的大卫差不多年纪,在一所乡村中学里教语文,课余时间就趴在宿办合一的房子里写诗、写散文、写小说。那些文字幼稚得很,却是我对远方的最初想象。如今想来,每一个写作者,大约都经历过一段“大卫·科波菲尔”式的成长史——从卑微中挣扎出来,用文字为自己搭建一座可以安身立命的城堡。
五
狄更斯的中后期作品,视野更加开阔,对社会的批判也更加深刻。
一八五四年发表的《艰难时世》,是他唯一一部以工业革命为背景的小说。故事发生在虚构的工业城镇“焦煤镇”,主人公葛擂硬是一个退休的五金商人,也是功利主义的忠实信徒。他教育子女只信奉“事实”,把人生看作“隔着柜台的现钱交易”。在这种教育下,女儿路易莎被迫嫁给比她大三十多岁的资本家庞得贝,婚姻不幸;儿子汤姆则堕落成窃贼。与此同时,小说还通过工人斯蒂芬的遭遇,展现了底层劳工的生存困境。
读《艰难时世》,我常常想起小时候在志丹农村听老人们讲的那些关于“闹红”的故事。土地革命时期,陕北的穷人们揭竿而起,反抗的正是那种把人当作工具、把一切都折算成数字的残酷逻辑。狄更斯批判功利主义,批判的也正是这种逻辑。他笔下的葛擂硬,虽然是个英国人,却让我想起所有那些把“效益”“数字”“事实”挂在嘴边、却对活生生的人的痛苦视而不见的人——这样的人,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不少见。
一八五九年,《双城记》问世。
这是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故事围绕马奈特医生一家展开:马奈特因目睹贵族埃弗瑞蒙德兄弟的暴行而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十八年;出狱后,他的女儿露西与贵族的后裔达尔奈相爱;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尔奈因贵族身份被捕,面临死刑;最终,律师悉尼·卡顿以自我牺牲的方式换取了达尔奈的生命。
《双城记》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一经典“对句”开篇闻名于世。整部小说结构严谨,情节错综复杂,将虚构故事与历史背景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狄更斯在这部作品中展现了他晚年创作的高度成熟——不再只是对社会现象的零散描写,而是对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整体把握和深刻思考。
但《双城记》最打动我的,还是悉尼·卡顿这个人物。他酗酒、消沉、自暴自弃,认为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失败者。然而在最后关头,他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另一个人的生命,也换来了自己的救赎。这个情节让我想起陕北的一句老话:“人活一口气。”卡顿用他的死证明了,即使是最卑微的人,也可以做出最高贵的选择。
六
一八六一年,狄更斯发表了《远大前程》。
这是狄更斯晚期的代表作,也是他艺术上最成熟的作品之一。小说采用自传体叙事,讲述孤儿匹普从乡村童年到伦敦生活、再到人性回归的三个阶段。匹普从小由姐姐抚养,在铁匠姐夫乔的身边长大。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地主郝薇香小姐和她的养女艾丝黛拉,从此一心想成为“上等人”。后来,一笔神秘的遗产让他实现了这个梦想,他来到伦敦,过上了体面的生活。然而,当真相大白——他的恩主原来是他童年时帮助过的一个逃犯——他的“远大前程”瞬间崩塌。
《远大前程》的主题,是对社会地位和财富追求之不切实际的深刻批判。匹普梦想成为上等人,梦想赢得艾丝黛拉的爱情,但最终他发现,那些他以为高贵的东西其实是虚伪的,而那些他试图摆脱的东西——铁匠乔的质朴、童年的纯真——才是真正宝贵的。这部小说的叙事技巧尤其值得称道:狄更斯采用了双重叙事视角、闪回、象征等手法,使小说的结构复杂而富有层次。
读《远大前程》的时候,我常常想起自己年轻时的一些经历。八十年代,文学热席卷全国,我也曾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走出大山”,到更广阔的天地去证明自己。后来真的走出去了,到了省城,到了北京,见了些世面,也得了些虚名。但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延安的书房里,我常常问自己:那些年拼命追求的东西,真的就那么重要吗?匹普最终回到了乔的身边,回到了朴素的劳动生活中——这大约也是狄更斯想要告诉我们的:真正的“远大前程”,不在别处,就在我们出发的地方。
七
说了这么多狄更斯作品的内容,现在不妨谈谈他的写作艺术。
狄更斯是一位真正的语言大师。他的小说堪称修辞的极致的艺术——反讽、双关、夸张、比喻,各种修辞手段被他信手拈来,融入文本的情节结构之中,达到浑然一体的效果。他擅长使用讽刺、双关语和文字游戏,用奚落嘲讽的方式,将他笔下有血有肉的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
在人物塑造上,狄更斯有着非凡的天赋。他善于捕捉人物的鲜明特征,以幽默讽刺、夸张变形的手法对人物形象进行漫画式的勾勒,让人产生深刻而难忘的印象。无论是《雾都孤儿》中的费金、《大卫·科波菲尔》中的希普,还是《艰难时世》中的葛擂硬,这些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不是被简单地描写出来的,而是被“塑造”出来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句对话、每一个动作,都在强化这个人物的某个核心特征。这种塑造手法使狄更斯的人物具有极强的辨识度和生命力,以至于在英国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上,“狄更斯式”成了一个专门的形容词。
在叙事技巧上,狄更斯同样令人叹服。他具有讲故事的天才,能构思出曲折、紧张、复杂的故事情节。表面看起来互不相干的人物,在他的笔下却有着内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他还善于运用巧合——让不可能相遇的人物相遇,让过去的事件在关键时刻重新浮现——这种手法不仅增强了故事的戏剧性,也成了一种有效的结构统摄力量。此外,狄更斯还擅长在冲突中塑造人物、运用幽默和令人悲悯的元素、有意识地将悬念融入故事主线。
但狄更斯最独特的艺术品质,或许在于他那种将幽默与悲悯融为一体的能力。他的幽默充满喜剧性,却哀而不伤,戏而不谑。他用温和的幽默冲淡现实中的阴暗和苦恼,抚慰人们心灵上的哀伤和创痛,同时善意地揶揄和讽刺小人物的可笑行为。这种幽默不是对苦难的消解,而是对苦难的超越——它让我们在流泪的同时还能微笑,在绝望之中还能看到希望。
八
狄更斯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是怎样强调都不过分的。
他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与杰出代表。他的作品广泛描写了十九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揭露了资产阶级金钱世界的种种罪恶。他特别注意描写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深刻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他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对英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有学者曾经指出,狄更斯大概是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中最“现代”的现实主义作家。正是这种“现代性”延续了他小说的生命,让他的作品与其他古典小说区别开来。狄更斯的遗产就像品种齐全的矿藏,让后辈作家可以反复开采。底层写作、黑幕小说、历史书写、阶层分析、两性婚恋、成长小说——这些类型几乎包孕了现实主义所能探索的方方面面。他是第一个注意到“边缘人物”的存在、并以同情和怜悯的语调把他们写入小说的现实主义作家。这一反叛当时文学传统的精神及努力,激起了社会对边缘人物命运和生存状态的广泛关注,丰富了维多利亚时代小说的创作,也为后来的下层中产阶级作家指明了一条广阔的创作道路。
狄更斯也是第一个敏锐地捕捉到城市扩张给人性带来深刻精神烙印的作家。他所生活的时代,正是伦敦从一个传统都市向现代大都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他笔下的伦敦,烟雾弥漫、人群拥挤、贫富悬殊——这个形象不仅影响了后世无数作家对城市的书写,也深刻影响了人们对现代城市生活的理解和想象。
在中国,狄更斯同样拥有广泛的读者。从清末民初开始,他的作品就被陆续译介到中国,影响了几代中国作家。鲁迅的《故乡》、老舍的《骆驼祥子》、巴金的《家》——这些中国现代文学的经典作品,都能看到狄更斯影响的痕迹。他那种关注底层、批判现实、充满人道主义关怀的写作立场,与中国现代文学的传统有着深刻的共鸣。
九
二〇二二年的夏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我又一次合上了狄更斯的书。
窗外的蝉声渐渐稀疏了,延河的水声却清晰起来。我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远处暮色中的延安城。宝塔山的轮廓在夕阳的余晖中显得格外沉静,山下是错落的楼群和闪烁的灯火。这座城市,和狄更斯笔下的伦敦一样,也在经历着剧烈的变化——新的建筑拔地而起,旧的街道渐渐消失,一代又一代的人从这里出发,又回到这里。
狄更斯活到五十八岁。在他不算长的一生中,他写了十四部长篇小说,无数中短篇小说、散文、游记和剧本。他用文字为自己建造了一座纪念碑,也为十九世纪的英国留下了一份无法磨灭的记录。但他留下的最重要的东西,或许不是那些具体的情节、细节和人物,而是一种他所独有的看待世界的方式——一种既能看到这个世界的黑暗与残酷,又能看到其中的光明与温暖的方式。
作为一个在陕北黄土高原上生活了大半辈子的陕西作家,我深知狄更斯所写的那种贫穷、那种不公、那种小人物在命运的重压下依然不肯低头的倔强。延安的沟壑梁峁间,有太多这样的人和这样的故事。他们也许永远不会出现在任何一本文学史上,但他们的存在,和狄更斯笔下的那些人物一样,构成了这个世界最真实、最动人的部分。
那年夏天,我在狄更斯的书里,读到了另一个时代、另一个国度的悲欢离合。但读到最后,我读到的却是我们自己——每一个在命运的风雨中挣扎前行的人,每一个在黑暗中依然相信光明的人,每一个卑微却不肯沉沦的灵魂。
这大约就是经典的力量。它让我们穿越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在别人的故事里看见自己,在遥远的他乡找到故乡。
窗外,延河的水还在静静地流着。我转过身,回到书桌前,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一行字:
“狄更斯的伦敦,或许也是延安的样子。”
十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小事。
那年夏天的一个午后,我正读着《双城记》中悉尼·卡顿赴死的那一段,邻居家的小孙子跑进书房来,好奇地看着我桌上的书,问我:“爷爷,你看的是什么书呀?”
我想了想,说:“是一个英国人写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替另一个人去死。”
孩子眨着眼睛,似懂非懂。我又说:“等你长大了,爷爷把这本书送给你。”
他高兴地点了点头,又跑出去玩了。我望着他小小的背影消失在门外的阳光里,忽然觉得,这就是文学传承的意义——我们把那些打动了我们的故事,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让它们在新的生命里继续生长。
狄更斯离开我们已经一百五十多年了。但他的故事还在,他的文字还在,他笔下那些鲜活的人物还在。只要还有人读书,还有人被故事打动,狄更斯就不会真正离开。
那个夏天的阅读,让我重新认识了狄更斯,也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作为一个写作者的使命。我们或许写不出狄更斯那样的伟大作品,但我们却也可以像他一样,真诚地面对这个世界,真诚地书写我们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的一切——那些欢乐与痛苦,那些光明与黑暗,那些在黄土高原上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普通人的命运。
延河水日夜不息地流着,流向黄河,流向大海。文字也是一条河流,从狄更斯的鹅毛笔尖,流过一百五十多年的光阴,流到我的书桌上,流过我的指尖,流向更远的远方。
窗外,二〇二二年的夏天已经走到了尽头。远处的凤凰山上,第一片秋叶正在悄然变黄。我合上最后一本狄更斯,把书放回书架上属于它的位置。书脊上“狄更斯”三个字在午后的光线里微微闪光,像一个老朋友在对我微笑。
明年夏天,我还会再读他。
2022年夏末,写于延安市枣园路十二万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