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牵手一个甲子》
文/魏承召
第一章:梧桐荫里的初遇
一九六六年的夏末,南京的暑气像是被一口倒扣的铁锅死死捂在城里,连一丝风都透不进。南京师范学院的梧桐大道被蝉鸣裹得密不透风,那些藏在宽大叶片底下的知了,像是发了疯似的,扯着嗓子嘶吼着,把整个午后都搅得黏稠而沉闷。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梧桐叶,被切割成无数细碎的光斑,砸在青砖铺就的路面上,晃得人眼晕。
李砚舟攥着刚印好的物理讲义,走得极急。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浅蓝色短袖衬衫,领口的第一颗扣子没扣,露出修长的脖颈,额前的碎发已经被汗水浸湿,软塌塌地贴在皮肤上。他手里捏着的那叠讲义边缘已经被汗水洇得有些发软,纸张摩擦间发出细碎的声响。他满脑子都是阶梯教室里那堂即将开始的公共物理课,黑板上的受力分析图还没画完,牛顿第三定律的板书大概还要擦掉重写,他怕迟到,更怕讲错一个公式,误了底下那几十双求知若渴的眼睛。
他拐过图书馆旁那个长满青苔的转角时,连视线都没来得及往前方扫一眼,整个人就像一颗失控的炮弹,结结实实地撞上了一堵柔软的“墙”。
“砰”的一声闷响,伴随着纸张如雪片般哗啦啦散落的清脆声响。
李砚舟只觉得眼前一花,鼻尖萦绕的不再是夏日草木的腥气,而是一股极淡、极清雅的墨香,像是刚研开的松烟墨,又像是晒透了的老宣纸,在这闷热的空气里,硬生生劈开了一方清凉的天地。他慌了神,连声道歉都卡在喉咙里,手忙脚乱地蹲下身去捡。
“对不起,对不起!我赶去阶梯教室代课,没看路……”他的声音因为焦急而有些发颤,耳朵根已经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像是被这夏末的烈日烤过,一路烧到了脖颈。
他胡乱地抓起地上的书页,指尖却猛地触到了一片温软。
那是她的手背。
极细,极凉,像是浸在井水里的一块羊脂玉,带着一种不属于这酷暑的、沁人心脾的温度。李砚舟的动作猛地僵住了,像是被一道无形的电流击中,从指尖一路窜到了心底。他下意识地抬起头,视线撞进了一双极干净的眼睛里。
那是一双藏着江南烟雨的眼睛,瞳仁是极深的墨色,眼尾微微下垂,看人时自带三分柔和。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确良衬衫,领口处别着一枚小小的、洗得发旧的珍珠胸针,头发松松地在脑后挽了个髻,几缕碎发垂在耳畔,被风吹得轻轻晃动。她正蹲在他对面,怀里原本抱着的《古诗源》已经散落一地,她也不恼,只是微微弯着腰,伸出那双骨节分明、指尖沾着一点淡墨的手,替他捡起滚落在脚边的一张诗稿。
“没关系。”她的声音极轻,像是梧桐叶落在水面上,漾开一圈温柔的涟漪。她抬起头,看着他涨红的脸,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一笑,像是拨开了满城的乌云,露出了藏在云层后的月亮。她露出了两颗浅浅的梨涡,盛着细碎的光,连这沉闷的夏末都跟着鲜活了起来。
“我是中文系的宋清如。”她把手里那张诗稿递给他,指尖在他掌心轻轻擦过,留下一点微凉的触感,“这页诗送你了,算赔你的讲义。”
李砚舟低下头,看向手里的诗稿。那是一张从线装书上裁下来的、泛黄的毛边纸,上面用极娟秀的小楷,端端正正地抄着《诗经》里的那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字迹清瘦,却透着一股子韧劲,像是她这个人一样,看着柔软,骨子里却藏着不肯折的傲气。
他捏着那半张诗稿,只觉得指尖烫得厉害,连带着那张薄薄的纸片,都像是烙铁一般,灼得他心口发颤。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拼凑不出来,最后只能笨拙地点了点头,把诗稿小心翼翼地夹进讲义里,像是藏起一个天大的秘密。
“那……那我先去上课了。”他站起身,腿脚还有些发软,像是踩在棉花上,连走路的姿势都透着几分僵硬。
“去吧,别迟到了。”她在身后轻声说。
他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泄露了眼底的慌乱。他几乎是逃也似的冲向了阶梯教室,直到站上了那方三尺讲台,面对着底下黑压压的学生,他才觉得自己的心跳稍稍平复了一些。
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牛顿三大定律”几个字。粉笔与黑板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他的指尖却总忍不住发烫,像是还残留着她手背的温度。他讲着力的相互作用,讲着惯性,讲着万有引力,脑子里却全是她笑起来时,那两颗浅浅的梨涡,和那句轻得像风一样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堂课上,他讲错了两个公式,又在黑板上画歪了一条受力线。底下的学生面面相觑,他却浑然不觉,只是机械地写着,擦着,再写着。直到下课铃响,他才像是从一场大梦里惊醒,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回到宿舍,他把那叠讲义摊在桌上,指尖颤抖着,从里面抽出那张诗稿。他把它压在枕头底下,又觉得不够,便挪到了床板最里面的缝隙处,用一本厚厚的《理论力学》压着。
那一夜,他躺在硬板床上,听着窗外不知疲倦的蝉鸣,闻着枕下透出的、极淡的墨香,睁着眼,直到天色泛白。
后来他们才知道,这世间所有的相遇,大抵都是蓄谋已久的久别重逢。
他们竟都是留校的年轻老师。他教公共物理,她教大学语文。他们的办公室就在同一层楼,中间只隔着一间堆满了旧桌椅和破扫帚的杂物室。
这个发现,让李砚舟那颗悬了许久的心,终于稳稳地落回了肚子里。
他总借着找粉笔、借教案的由头,往中文系办公室跑。每次去,他都揣着颗奶糖,是大白兔的,用糯米纸裹着,甜得发腻。他趁她不在,或者低头备课的时候,飞快地把糖塞到她抽屉最里面,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在门口问一句:“宋老师,有粉笔吗?”
她也从不点破。只是每次他走后,她都会把那颗奶糖拿出来,放在手心里看一会儿,然后轻轻地放进贴身的衣兜里。
她也总在他熬夜算实验数据的时候,默默在他办公桌上放一杯温好的麦乳精。杯子是那种印着红双喜的搪瓷缸,杯沿上总是压着一张裁得方方正正的小字条。字条上,是她用钢笔写的小字,有时是“共把青灯照古卷,何妨霜雪染华年”,有时是“物理穷极天地理,诗心可渡万重山”。
那些字条,李砚舟一张都没舍得扔。他把它们和那张《诗经》诗稿放在一起,压在那本《理论力学》下面,成了他这辈子最珍贵的、不能对任何人言说的宝藏。
他们之间的默契,像是梧桐树下的光影,无声无息,却又无处不在。
他会在她讲课时,故意从她教室的窗外走过,只为听一听她念诗的声音。她的声音不高,却极有韵味,念到“蒹葭苍苍”时,尾音会微微上扬,像是一只振翅欲飞的鸟。他站在窗外,听着听着,嘴角就会忍不住弯起来,连路过的同事问他笑什么,他都只摇摇头,说“没事,想到一个有趣的公式”。
她也会在他被系里的老教授刁难时,不动声色地替他解围。那次,老教授批评他的教案“太过花哨,不够严谨”,他低着头,耳根通红,一句话也反驳不出来。是她端着水杯走进来,笑着说:“王老师,您上次说的那个力学模型,我回去琢磨了半天,还是觉得李老师的解法更巧妙,您要不要再看看?”一句话,既给了老教授台阶,又不动声色地护住了他的体面。
他看着她,只觉得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酸涩,又滚烫。
那年冬天,南京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
雪是从傍晚开始下的,起初只是零星的雪粒子,打在脸上生疼。到了夜里,便成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像是把整个天地都倒进了一个巨大的棉花套子里。梧桐树的叶子早就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被厚厚的积雪压着,偶尔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咔嚓”声。
他们那天加班到很晚,等从办公楼里出来时,校园里已经空无一人了。路灯昏黄,在雪幕中晕出一圈圈朦胧的光晕。积雪没过了他们的棉鞋鞋面,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他们并肩走在梧桐道上,谁也没有说话。只有彼此的呼吸声,和脚踩在雪地上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是这世上最动听的乐章。
风很大,卷着雪花,直往脖子里灌。宋清如缩了缩脖子,把围巾往上拉了拉,却还是冻得鼻尖发红。
李砚舟停下脚步,看着她被冻得有些发颤的肩膀,只觉得心口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深吸了一口气,像是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勇气,猛地伸出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冻得冰凉,指尖僵硬,像是一块没有温度的石头。
他攥得极紧,像是怕一松手,她就会像这雪花一样,融化在风里,再也找不见了。他把两个人的手一起塞进自己那件洗得发旧的军绿色大衣口袋里。
口袋里,还装着半块没化完的奶糖,已经被他的体温捂得有些发软。
“清如……”他的声音裹在寒风里,有些发颤,却烫得人耳朵发疼。他不敢看她,只是死死地盯着前方被雪覆盖的路,像是盯着自己未知的、却又无比笃定的余生。
“我没什么别的优点,就是会算一辈子的物理题,也能记一辈子的诗。”
他顿了顿,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像是咽下了所有的忐忑与不安。
“以后的路,我们一起走,好不好?”
风停了。
雪也似乎在这一刻,变得温柔了起来。
她没说话。
只是把他的手,攥得更紧了些。
她的指尖,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嵌进他的指缝里,直到十指相扣,再也分不出彼此。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
雪落在他们的发梢,落在他们的肩头,落在他们紧紧相握的手上。
在那一刻,他们仿佛已经走过了漫长的一生,走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走过了所有的风霜与苦难。
雪,像是提前预演了几十年后的白头。
而那半块奶糖,在他们交叠的掌心里,慢慢地、慢慢地,化开了。
甜得,让人心里发颤。
第二章:筒子楼的烟火
一九六八年的春天,南京城里的迎春花开得格外恣意,明黄色的花朵像是打翻了的颜料,泼洒在灰扑扑的砖墙上。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李砚舟和宋清如终于在学校分配的筒子楼里,安下了他们的小家。
那是一栋建于五十年代的苏式红砖楼,外墙的漆皮早已在岁月的侵蚀下斑驳脱落,露出里面暗红色的砖体。楼道狭长而昏暗,水泥地面被无数双鞋底磨得光滑发亮,像是一条永远走不到头的隧道。他们分到的房间在二楼的最东头,只有十几平米。推开门,一股混合着旧木头和尘土的味道扑面而来。房间不大,一张吱呀作响的木板床、一张掉漆的旧书桌、两个装衣服的木箱子,便已经是他们全部的家当。
但这十几平米的斗室,却成了他们在这动荡岁月里,最坚不可摧的堡垒。
那张旧书桌,成了他们生活中最奇妙的交集。书桌不大,被他从中间用一道铅笔线分成了两半。左边是他的“物理阵地”,右边是她的“文学天地”。每天晚饭后,他们便各自坐在书桌的一头。他在这边借着昏黄的灯光,皱着眉头写实验报告,钢笔在草稿纸上划出沙沙的声响;她在那边批改学生的作文,红笔在字里行间留下娟秀的批注。
书桌的正中间,永远摆着那个缺了口的麦乳精杯子。那是他们共用的水杯,里面泡着淡淡的茶叶梗。有时候他算题算得入神,会下意识地伸手去摸杯子,却摸到她正捧着杯子喝温水。两人相视一笑,谁也不说话,只是把杯子往中间推一推,继续各自忙碌。那缺口的瓷杯,盛着的是粗茶,咽下去的却是绵长的温情。
筒子楼里的生活,是被烟火气熏染出来的。那时候,楼里没有独立的厨房,家家户户都在楼道里摆着煤球炉。长长的走廊,就像是各家各户拼凑起来的公共厨房。
刚成家时,李砚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教书匠。他第一次学做饭,简直是一场灾难。他想给她炒个青菜,结果火没控制好,油温太高,青菜下锅的瞬间“轰”地一下燃起了火苗,吓得他手忙脚乱地盖上锅盖,最后炒出来一盘黑乎乎、带着浓烈焦糊味的“炭烧青菜”。后来他想蒸馒头,面没发好,蒸出来一锅硬邦邦的死面疙瘩,敲在桌子上都能发出“咚咚”的闷响。
每次他搞砸了,端着盘子满脸愧疚地站在她面前时,宋清如从不抱怨。她总是站在旁边,眉眼弯弯地笑,然后拿起锅铲,耐心地一点点教他。
“砚舟,你看,油要烧到微微冒青烟,才是七成热。”她握着他的手,让他感受锅柄传来的温度。
“盐不能一次放完,要一点点撒,尝尝味道再定。”她夹起一根菜,吹凉了喂到他嘴里。
“火候要小,心要静,做饭和写诗、算题是一样的道理。”
在她的调教下,李砚舟硬是练出了一手好厨艺。他最拿手的,是她最爱吃的糖醋排骨。每当他系上那条洗得发白的围裙,在楼道里熟练地颠勺时,整个筒子楼都飘满了浓郁的肉香。那酸甜交织的味道,顺着狭长的走廊弥漫开来,勾得隔壁邻居的小孩直咽口水。每当这时,他总会盛出一小碗,让她挨家挨户地给邻居们送去。那逼仄的楼道里,便回荡着邻居们爽朗的道谢声,和孩子们满足的咀嚼声。
那年月,物资极度紧张,什么都要凭票供应。粮票、肉票、布票,成了比钱还金贵的东西。李砚舟每个月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去排队买肉。他每次领了肉票,都小心翼翼地攒着,舍不得自己吃,非要等到周末,去供销社给她换两包她最爱吃的桃酥和蜜饯。
她总说:“你天天在讲台上站着,费脑子,你吃。”他却总是摆摆手,一本正经地说:“我不爱吃甜的,太腻。”
可是,每次她吃桃酥的时候,总会不小心掉下一些酥皮渣子在桌上。等她转身去倒水,他便像个做贼的孩子一样,飞快地伸出手指,把那些碎渣抹起来,偷偷塞进嘴里,细细地嚼着,连指尖上的甜味都要舔干净。
她知道他胃不好,常年熬夜落下了毛病。于是,她总把好不容易换来的细粮省给他吃,自己就着咸菜啃粗粮窝头。他心疼她,把窝头抢过来,她却又塞回他手里,笑着说:“你别管,粗粮养人,我吃着香呢。”
其实,哪里是粗粮养人,不过是她把最好的都留给了他。
转年的冬天,南京又下了一场大雪。就在这场大雪中,他们的女儿李念出生了。
小丫头生下来皱巴巴的,像只没长开的小猫,哭声却嘹亮得很。那天夜里,李砚舟抱着刚洗完澡、裹在旧棉襁褓里的孩子,坐在床边。他看着刚生产完、脸色苍白虚弱的妻子,只觉得心口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疼。
“清如,你受苦了。”他笨嘴拙舌地说着,眼眶通红。一滴眼泪没忍住,“吧嗒”一声,掉在了孩子的襁褓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他低下头,把脸埋在孩子的襁褓里,声音哽咽:“以后,我一定让你们娘俩过上好日子。”
她靠在枕头上,笑着伸出手,摸了摸他满是胡茬的脸。她的指尖还沾着没洗净的墨水,微凉,却熨帖着他的心。
“傻瓜,什么好日子啊。”她的声音轻柔得像是一阵风,“有你在,有孩子在,每天下了班,咱们能围在一起吃顿热乎饭,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了。”
有了孩子之后,筒子楼的夜晚变得更加喧闹,也更加温柔。小丫头夜里总闹觉,一醒就扯着嗓子哭。李砚舟怕吵到她休息,也怕影响隔壁邻居,每天夜里只要孩子一哭,他便轻手轻脚地爬起来,把孩子抱在怀里,走到楼道里去哄。
筒子楼的楼道里没有灯,只有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他就在这一片昏暗中,抱着孩子在走廊里来回地晃。他嘴里哼着跑调的儿歌,声音压得极低,像是怕惊扰了这沉睡的夜。
“月儿明,风儿静,树叶儿遮窗棂……”
他就这样晃着,哼着,一直晃到天快亮,直到怀里的孩子睡得安稳了,呼吸变得均匀,他才敢轻手轻脚地回屋。
她知道他辛苦,心里疼得厉害。每当他在楼道里晃悠的时候,她其实根本没有睡着。她总是偷偷爬起来,披上一件旧棉袄,走到楼道的窗户边。
两个人就那样站在楼道的窗户边,谁也不说话。他抱着孩子,她给他披上一件厚衣服,挡住从窗缝里钻进来的寒风。他们并肩站着,看着窗外的天色一点点亮起来,看着远处的地平线泛起鱼肚白。
怀里的孩子睡得香甜,窗外的残月还挂在天上。在那一刻,他们觉得,哪怕外面的世界再动荡,只要这方小小的天地还在,只要身边的人还在,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那时候的日子过得紧,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却总透着化不开的甜。
她生日的时候,他买不起贵重的礼物,便找来一块硬纸板,小心翼翼地剪成一个树叶的形状,用钢笔在上面端端正正地写下她最喜欢的诗句:“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然后把它夹在她正在看的书里。她看到时,摸着那粗糙的纸面,眼泪掉了下来,却笑得比谁都开心。
他加班晚归的时候,无论多晚,推开门,总能看到桌上留着一盏灯。那昏黄的灯光,像是黑夜里的一座灯塔,指引着他回家的路。锅里的盖子上,总是压着一块砖头,下面温着他最爱吃的小米粥。
筒子楼里的灯光昏黄,照在两个人依偎的影子上,拉得很长很长。那影子交叠在一起,融在斑驳的墙壁上,像是要一直延伸到岁月的尽头,直到地老天荒。
在这十几平米的斗室里,在这烟火缭绕的筒子楼中,他们用柴米油盐,熬煮出了属于他们的、最滚烫的人生。
第三章:讲台边的并肩
一九七七年的秋天,仿佛是一场迟到了太久的春雨,悄无声息却又轰轰烈烈地滋润了这片干涸已久的土地。当广播里传出恢复高考的消息时,整个南京师范学院都被一种近乎狂热的沸腾包裹了。那些在田间地头、在工厂车间里蹉跎了青春的人们,像是听到了冲锋的号角,纷纷背起行囊,重新捧起了书本。
学校里的教学任务,在一夜之间重如泰山。李砚舟被委以重任,挑起了高三毕业班物理复习的担子。那时候的高考,是无数人改变命运的唯一跳板,物理又是出了名的“拦路虎”,多少学生在这门课上折戟沉沙。李砚舟深知自己肩上的分量,他几乎把铺盖卷搬到了学校,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深夜里才踏着星光回来。办公室的那盏白炽灯,总是整栋教学楼里最后熄灭的,像是一座孤岛上不灭的灯塔。
宋清如的日子,同样被排得密不透风。她不仅带着两个班的语文课,还兼任了班主任。每天,几十本厚厚的作文本堆在她的办公桌上,像是一座座小山。她要在那些字迹潦草、甚至带着泥巴印的纸张里,去挖掘学生们心底最真实的渴望与挣扎。她每天要说无数的话,嗓子总是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连咽口水都疼,只能靠不停地喝温水来缓解。
但无论多苦多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这日子便有了奔头。
那时候,自行车是家里最金贵的物件。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筒子楼前的空地上就会响起清脆的车铃声。李砚舟蹬着那辆“永久”牌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两个装满热水的军绿色水壶,随着车身的晃动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宋清如侧坐在后座上,怀里紧紧搂着还没到上学年龄的女儿念念。
清晨的南京城还带着几分寒意,风吹在脸上有些刺骨。李砚舟总是把腰挺得笔直,尽量让宋清如靠在自己宽阔的背上,替她挡住迎面而来的寒风。到了学校门口,李砚舟一个急刹车,稳稳地停住,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女儿抱下来,牵着她的小手送去学校的托儿所。宋清如则利落地跳下车,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转身就往教室走,去盯早自习。
“路上慢点,晚上我给你炖汤。”她隔着几步远,回头朝他喊了一句。
“知道了,你嗓子疼就少说两句!”他大声回着,声音里满是化不开的温柔。
两人总是这样匆匆忙忙地说上两句话,便各自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他们的背影,在晨光中拉得很长,像两棵并肩生长的树,根在地下紧紧相连,枝叶在风中各自繁茂。
李砚舟的物理课,是学生们枯燥复习生活里的一抹亮色。他从不照本宣科,那些在别人嘴里枯燥乏味的公式和定律,到了他这里,仿佛都有了生命。他是个手巧的人,买不起学校那套昂贵的实验器材,他就自己动手做。他找来废弃的硬纸板,用剪刀和胶水做成精巧的滑轮组;他捡来生锈的铁丝,在宿舍里绕成复杂的电路模型。
宋清如知道他的手巧,也懂他的浪漫。每次他做好了那些笨笨的物理模型,她总会拿过来,用彩色的粉笔在硬纸板上画上几朵小花、几株小草,或者用娟秀的小楷写上清晰的标注。那些冷冰冰的、灰扑扑的教具,被她这么一点缀,一下子就活了过来,带着一种奇异的、属于他们俩的温度。
而宋清如的语文课,更是学生们最期盼的时光。她讲唐诗宋词,从不局限于那本薄薄的教材。讲到“人面桃花相映红”,她会带着学生们走出教室,在校园里散步,去看春天里开得最盛的那几株桃花;讲到“暗淡轻黄体性柔”,她会在秋风起时,收集一捧桂花,放在讲台上,让满室生香。她把那些诗词里的意境,讲得像画一样,让那些在题海中挣扎的孩子们,终于有机会抬起头,看一看头顶的星空和身边的四季。
李砚舟总爱偷偷溜去听她的课。他会搬个小板凳,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像个认真听课的学生。他看着她站在讲台上,眉眼间满是光彩,听着她娓娓道来。下课铃响,他还会跑去跟她讨论,一本正经地说:“今天讲的《雨霖铃》,那句‘执手相看泪眼’,你讲得极好,不过要是再补充一点柳永当时的仕途背景,学生们或许能理解得更深。”她总是笑着点头,眼里满是默契。
有一年高考前夕,班里有个叫陈建国的学生,连着几天都闷闷不乐,连课都听不进去了。李砚舟找他谈心,才知道这孩子家里遭遇了变故,连高考的报名费都凑不齐,正打算放弃。李砚舟听完,二话没说,回宿舍把自己攒了半年的奖金全拿了出来,塞到孩子手里,还拍着他的肩膀说:“这是学校给的贫困补助,你拿着,好好考,别辜负了自己。”
宋清如知道了这件事,什么也没说。她翻出了自己攒了许久、原本打算给念念做裙子的布票,去供销社扯了一块的确良的蓝布,连夜踩着缝纫机,给陈建国做了一件崭新的衬衫。高考那天,陈建国穿着那件挺括的新衬衫,走进了考场。后来,他考上了清华大学。
再后来,陈建国在北京安了家,有了出息。每年过年,他都会带着妻儿回南京,雷打不动地来看望他们。每次一进门,这个年近半百的男人总是红着眼眶,深深地鞠躬:“要是没有李老师和宋老师,就没有我陈建国的今天。”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在人们最忙碌的时候,开一些残酷的玩笑。
那年冬天,南京出奇的冷。李砚舟连着熬了几个通宵给学生出模拟卷,终于撑不住了。一天清晨,他刚走到学校门口,就觉得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雪地里。等他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高烧三十九度五,连说话都费劲。
可他心里急啊,离高考只剩不到一个月了,复习到了最关键的阶段。他挣扎着要下床,嘴里含糊不清地喊着:“我得去上课……不能耽误孩子们……”
宋清如死死地按住他,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他的手背上,烫得他心口发颤。“李砚舟!你给我老实躺着!”她罕见地冲他发了火,声音嘶哑却异常坚定,“天塌下来有我顶着,你要是敢下床,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第二天清晨,宋清如没有去上语文课。她跑去跟校长申请,替李砚舟去上高三的物理复习课。
校长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清如,你一个教语文的,怎么去教物理?这要是讲错了……
“讲错了算我的!”她斩钉截铁地说,“他的教案我都看过无数遍,每一个知识点,每一个推导过程,我都记在心里了。我不能让他带病上课,也不能让学生们断了复习。”
那天晚上,她把他安顿好,自己跑到办公室,捧着他那本厚厚的物理教案,对着镜子练了一整晚。她一个教了十几年诗词的语文老师,硬是咬着牙,把那些晦涩难懂的牛顿定律、麦克斯韦方程组,一遍又一遍地背下来,在黑板上画了一遍又一遍的受力分析图。
第二天,当她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罩衫,捧着一摞物理讲义走上讲台时,底下的学生都愣住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F=ma”。她的声音虽然还有些沙哑,却异常清晰、坚定。她把那些枯燥的公式,讲得深入浅出,条理分明。讲到激动处,她甚至学着李砚舟的样子,在黑板上画起了辅助线。
底下的学生们先是震惊,随后,教室里爆发出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那一刻,所有人都红了眼眶。
后来,学生们总爱开玩笑说:“宋老师是万能的,不仅能教我们吟诗作对,还能教我们算物理题。”
他在家躺了三天,她就替他上了三天课。每天晚上,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还要给他熬药,坐在床边,给他讲班里学生的趣事,讲谁又进步了,谁又调皮了。
他靠在床头,看着她忙前忙后、日渐消瘦的身影,心疼得无以复加。他伸出手,紧紧握住她的手,声音沙哑地说:“清如,你怎么这么好啊……”
她笑着拍他的手背,眼底满是温柔:“傻样儿。谁让我们是两口子呢?你的学生,就是我的学生。”
他们在讲台上,就这样并肩站了一辈子。教过的学生,像蒲公英一样,飞向了五湖四海,数都数不清。
每年教师节,家里的书桌上总能堆起半桌子高的贺卡。很多毕业多年的学生,都清晰地记得:李老师的物理课上,总会在不经意间穿插着几句优美的诗词;而宋老师的语文课上,偶尔也会蹦出几个严谨的物理公式。
那是他们独有的浪漫。没有玫瑰,没有钻戒,只有粉笔灰染白的双鬓,和那藏在三尺讲台岁月里、一藏就是一辈子的深情。
第四章:小窗前的诗页
八十年代的初春,南京城里的风已经褪去了刺骨的寒意,带着几分温润的泥土气息。随着时代的春风拂过,李砚舟和宋清如终于告别了那栋拥挤喧嚣的筒子楼,搬进了学校新分配的家属楼。
新房子虽然不算宽敞,但有了独立的厨房和一间朝南的小书房,这在当时已经让周围的邻居们羡慕不已。搬家那天,两人一起动手收拾。书房里依然摆着两张书桌,还是老规矩,他一张,她一张。他的桌面上,永远堆满了厚厚的物理教材、密密麻麻的草稿纸和各种奇形怪状的实验器材;她的桌面上,则整齐地码放着唐诗宋词、红笔和学生们那一摞摞待批的作文本。
两张书桌中间,隔着一扇明亮的小窗。窗台上,摆着一盆他们搬新家时一起种下的君子兰。那是宋清如特意从花市挑回来的,说君子兰有君子之风,最配这书房里的书卷气。李砚舟便用物理知识给她算好了光照的角度和浇水的频率。每年春天,那盆君子兰都会开得热热闹闹,橘红色的花朵像是一把把小伞,在满室的书香中摇曳生姿。
女儿李念也长大了,上了中学。这丫头完美地遗传了父母的优点,既有她母亲的好文笔,又有她父亲的严谨逻辑。她的作文总是写得极好,既有诗意的辞藻,又有条理清晰的论证,常常被语文老师当成范文在班里念。每次听到老师表扬,李砚舟总是摸着下巴,笑得一脸得意,逢人便夸女儿像妈妈,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才女。宋清如听了,总要嗔怪地看他一眼,笑着反驳:“你懂什么,念念写作文条理那么清楚,连个标点符号都不乱用,那逻辑思维明明是随了你这个物理老师。”
每天晚上吃完饭,这十几平米的书房便成了家里最温馨的港湾。三个人围坐在书桌前,台灯散发着暖融融的光晕,将他们的影子在墙上拉得交叠在一起。李砚舟戴着老花镜,皱着眉头算他的物理题,钢笔在纸上划出沙沙的声响;宋清如手里握着红笔,在学生的作文本上勾勾画画;念念则在一旁安静地写着作业。偶尔,李砚舟遇到解不开的难题,会抬起头揉揉眉心,宋清如便会默契地递上一杯温茶;偶尔,念念遇到写不通顺的句子,会咬着笔头看向妈妈,宋清如便轻声细语地指点几句。那盏台灯的光,照亮了书本,也照亮了他们岁月里最安稳的风景。
那时候,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生活渐渐有了色彩,看电影成了最时髦的消遣。每个周末,只要李砚舟不加班,他就会推着那辆旧自行车,带着她们娘俩去市里的电影院。
他们看过《庐山恋》里张瑜那件让人眼花缭乱的漂亮裙子,也看过《牧马人》里许灵均和李秀芝那句“老许,你要老婆不要”的质朴告白。每次去看电影,李砚舟总要在电影院门口的小卖部,买上三棒橘子糖。金黄色的糖纸在灯光下闪着光,他剥开一棒递给宋清如,一棒递给念念,自己手里那一棒,却总是舍不得吃,只是笑眯眯地看着她们娘俩吃。
看完电影走回家的路上,夜风微凉。李砚舟总是习惯性地牵起宋清如的手,十指紧扣。念念则像只快乐的小鸟,在前面蹦蹦跳跳地跑着,清脆的笑声洒了一路。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空气里弥漫着橘子糖的甜香,连晚风拂过脸颊,都透着化不开的甜意。
在宋清如的熏陶下,李砚舟竟然也开始学着写诗了。他一个教了一辈子物理的理科生,写出来的诗自然是笨拙得可爱。他总把写好的诗拿给她改,有时候写一句“窗前君子兰开了,像你笑的时候的样子”,宋清如看了,总是忍不住噗嗤一笑,然后拿起红笔,帮他把句子改得更通顺,更有诗意。
后来,他写的诗攒了厚厚的一本。那本笔记本的扉页上,端端正正地写着“赠清如”三个字。翻开内页,里面的每一首诗,都有她修改的痕迹。那些红色的批注,比他写的字还要多,像是一朵朵开在纸上的红梅,记录着他笨拙却真挚的深情。
宋清如是个爱书如命的人,尤其喜欢收集旧书。李砚舟便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每次去外地出差,无论多忙多累,他都要抽出时间去当地的旧书店转悠,给她找那些绝版的诗词集。
有一次,他去上海出差,在一家藏在弄堂深处的旧书店里,竟然淘到了她念叨了好几年的《漱玉词》。那是一本线装书,书页已经泛黄发脆,扉页上还带着前人用毛笔写下的批注,墨迹已经有些褪色。他如获至宝,毫不犹豫地花了半个月的工资买了下来。回程的路上,他怕把书弄皱了,连行李都不放,就那么小心翼翼地揣在贴身的怀里,用体温护着。
回到家,他把书递给宋清如时,她整个人都愣住了。她颤抖着双手接过那本带着他体温的《漱玉词》,翻开扉页,看着上面的批注,高兴得像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那天晚上,她连觉都没睡,就着台灯,把那本书反反复复看了一整晚。
那年她生日,李砚舟用攒了半年的钱,托人从广州给她带回来一块手表。那是当时最流行的款式,银色的表带,小小的表盘,特别精致。宋清如收到礼物时,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她舍不得戴,总是小心翼翼地放在首饰盒里,只有逢年过节或者重要的场合,才舍得拿出来戴在手腕上。
后来,这块手表她戴了几十年。表带磨坏了,表盘也刮花了,她也舍不得换。李砚舟说要给她换块新的,她总是摆摆手,摸着那块旧手表说:“不用换,这是你送我的第一块表,也是最好的礼物。”
日子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着,像是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河。书房的灯,每天都亮到很晚;窗台上的君子兰,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不知不觉间,他们的头发慢慢有了白丝,眼角和额头也开始爬上了皱纹。可是,每天晚上坐在书桌前,一个算题,一个读诗,偶尔抬头相视一笑的样子,还和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有一年冬天,宋清如不小心感染了风寒,晚上咳嗽得厉害。李砚舟心疼得不行,半夜爬起来给她倒热水。他端着水杯走到书桌前,正想叫她喝药,目光却落在了她桌上摊着的一张诗稿上。
那是她白天刚写的,上面写着两句诗:“相伴江湖三十载,布衣蔬食亦欣然。”
李砚舟看着那两句诗,只觉得心口像是被什么柔软的东西狠狠撞了一下,酸涩又滚烫。他放下水杯,拿起桌上的钢笔,在她的诗句后面,一笔一划地接了两句:
“此生若有重来日,仍向梧桐树下寻。”
第二天清晨,宋清如醒来,看到了桌上的诗稿。她看着后面那两行熟悉的字迹,眼眶瞬间湿润了。她转过头,看着还在熟睡的李砚舟,笑着伸出手,轻轻捶了捶他的肩膀。
“你个老李……”她声音沙哑,带着浓浓的鼻音,“一个教物理的,诗写得倒是越来越好了。”
他睁开眼,把她拉进怀里,下巴抵在她的额头上,轻声说:“因为我的诗,只写给你一个人看。”
窗外,冬日的阳光透过玻璃洒进来,照在窗台上那盆含苞待放的君子兰上。岁月静好,莫过于此。
第五章:青蓝相接的传承
一九九九年的夏末,南京的暑气依旧像一口倒扣的铁锅,把整座城市捂得密不透风。南京师范学院的梧桐大道被蝉鸣裹得严严实实,那些藏在宽大叶片底下的知了,扯着嗓子嘶吼着,仿佛要将这最后一段属于旧世纪的时光喊得震天响。
李砚舟和宋清如走在梧桐树下,步伐放得很慢。走在他们中间的,是刚满二十二岁的女儿李念。念念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短袖衬衫,蓝布裙的褶子压得笔直,手里紧紧攥着刚印好的报到证。她学的是汉语言文学,兜兜转转,终究是回到了父母工作了大半辈子的母校,成了一名语文老师。
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梧桐叶,被切割成无数细碎的光斑,砸在青砖铺就的路面上。李砚舟看着女儿挺拔的背影,视线渐渐模糊。三十三年前,也是一条梧桐大道,也是一场夏末的蝉鸣,他攥着讲义走得急,转角处和抱着一摞《古诗源》的宋清如撞了个满怀。那半张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诗稿,成了他们一生的羁绊。
“妈妈以后就把讲台交给你啦。”宋清如停下脚步,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女儿的肩膀。她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皱纹,但那双藏着江南烟雨的眼睛,依然明亮而温柔。她看着女儿,眼里满是藏不住的骄傲与郑重,“要好好教学生,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学生的信任。讲台是个神圣的地方,站上去,就不能有半点马虎。”
李砚舟站在一旁,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语气里带着几分理科生的幽默:“你妈妈是最好的语文老师,你要多向她学习。当然,要是以后在班里遇到什么物理上不懂的,或者要给学生讲跨学科的知识,也可以来问我。”
念念转过头,看着鬓角已经斑白的父母,用力地点了点头。三个人的影子落在梧桐树下,交叠在一起,像是一段跨越了三代人的、无声的传承剪影。
随着新世纪的钟声敲响,宋清如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告别了那方站了三十多年的三尺讲台,她的生活重心一下子落回了那个十几平米的书房和家里的厨房。她开始学着做饭、养花,整理那些堆积如山的旧书。窗台上的君子兰在她的精心照料下,年年都开得繁茂。
但她心里,终究是放不下那些学生的。偶尔,她会去学校听女儿讲课。她总是挑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像个认真听课的学生。她看着女儿站在讲台上,听着她用清脆的声音念出那些唐诗宋词,看着底下学生们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三十年前的自己。
听完了课,她回家总会把念念叫到书桌前,认真地给她提意见:“今天讲的《雨霖铃》,意境是出来了,但背景介绍还可以再深一点,你要让学生们知道柳永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词。”念念总是很认真地听着,拿出笔记本一点点记下,然后在第二天的课堂上改进。
而李砚舟,因为学校实在缺人,加上他舍不得那些即将面临高考的孩子,便继续留在了学校带课。他带着几个高三的实验班,每天依然是早出晚归,办公室的灯总是亮到最后。宋清如心疼他,每天清晨都会早早起床,给他准备好饭盒,装上他爱吃的糖醋排骨和清炒时蔬,让他带到学校去吃。
有时候,念念也会给父母带饭。三个人偶尔会在学校食堂遇到,便坐在一起吃饭。同事们看到他们,总是笑着打趣:“李老师、宋老师,你们家可真是一门三个老师,全都贡献给教育事业了,这可是真正的‘教师世家’啊!”听到这话,李砚舟和宋清如总是相视一笑,眼里满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从容与欣慰。
那年秋天,李砚舟毫无悬念地评上了特级教师。表彰大会那天,学校的大礼堂里座无虚席。李砚舟穿着那件洗得发白但熨得笔挺的中山装,稳步走上主席台。当接过那本沉甸甸的荣誉证书时,他对着麦克风,说的第一句话不是感谢领导,也不是感谢学校,而是:
“这个奖,有我爱人宋清如的一半。没有她这么多年的支持,没有她替我扛下那些风雨,我走不到今天。”
台下掌声雷动。宋清如坐在第一排,看着台上那个头发花白、却依然身姿挺拔的男人,眼泪忍不住往下掉。她知道,他说的不仅仅是讲台上的支持,更是这几十年来,无数个日日夜夜里,那盏为他留着的灯,那杯温热的麦乳精,和那份“共把青灯照古卷,何妨霜雪染华年”的深情。
几年后,李砚舟也终于退休了。两个人彻底闲了下来,日子过得像是一首舒缓的散文诗。每天早上,他们会一起去公园散步,打太极拳;下午,就坐在书房里,一个看书,一个写诗。偶尔,他们会去学校看看女儿上课,或者去看看以前的老同事。
学校里的梧桐树还是那么粗,那么高。蝉鸣还是和几十年前一样,吵得人心里发慌,却又透着一种熟悉的、让人心安的亲切。
有一年,念念带着学生去参加全市的诗词比赛,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拿了一等奖。她拿着奖状回到家,高兴得像个孩子,拉着父母炫耀个不停。
宋清如笑着摇了摇头,转身从书柜最底层的抽屉里,拿出了自己当年获得的“市级优秀教师”证书,又拿出李砚舟当年的“特级教师”证书。三个红色的证书摆在一起,在夕阳的余晖下,晃得人眼睛发热。
“我们家啊,这辈子就跟讲台分不开了。”宋清如摸着女儿的头,眼里满是欣慰与感慨,“你教语文,算是接了我的班。以后啊,还要教更多的孩子,让他们都喜欢诗词,喜欢文学,知道咱们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有多美。”
李砚舟坐在一旁,点了点头,补充道:“不仅要教知识,还要教做人。就像我们当年教你们的那样,无论将来做什么,都要做个好人,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那天晚上,念念在书房里备课,台灯的光暖融融地透出来。李砚舟和宋清如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的戏曲节目。宋清如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看着书房里透出的灯光,听着里面偶尔传来的翻书声,轻声笑着说:“你看,我们的路,有人接着走下去了。”
李砚舟伸出手,紧紧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还是和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暖得让人心安。
窗外的梧桐树叶在夜风中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吟着一首永不落幕的诗。
第六章:迟暮里的慢步
新世纪初的南京城,似乎比往年更安静了些。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跑满了崭新的轿车,可李砚舟和宋清如的世界,却像是被时光特意放慢了脚步,退回到了那个属于他们的、小小的院落里。
两个人都过了七十岁,岁月这把无情的刻刀,终究是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他们的身体,开始像老旧的钟表一样,慢慢走下坡路。李砚舟的膝盖落下了严重的关节炎,一到阴雨天或是变天时,便疼得像是有无数根针在扎。他再也走不了远路,甚至连下楼梯都需要扶着栏杆。宋清如的眼睛也花了,原本清亮如水的眸子蒙上了一层浑浊的白翳,看书看报时,字在眼前总是模糊成一片。
但即便如此,他们每天的日子,依然过得慢悠悠的,透着一种岁月沉淀后的从容与安宁。
每天清晨六点,天刚蒙蒙亮,他们便会准时起床。洗漱完毕后,两人会互相搀扶着,慢慢走到小区门口的早餐店。那是家开了几十年的老店,老板都从年轻小伙变成了白发老头。他爱吃咸的,她爱吃甜的,两人总换着吃。他替她咬一口刚出锅的、外酥里嫩的大油条,她喂他喝一口温热的、加了糖的豆浆。在这烟火气十足的清晨,他们用最简单的食物,慰藉着彼此渐渐老去的肠胃。
上午的时光,是属于阳光的。他们会搬两把藤椅,坐在阳台的落地窗前晒太阳。阳光透过玻璃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李砚舟会戴上老花镜,慢吞吞地从柜子里翻出他那些珍藏了多年的旧实验器材——那些用硬纸板做的滑轮、用铁丝绕成的电路模型。虽然早已褪色发脆,但他依然会小心翼翼地擦拭,像是在抚摸一位老友。而宋清如则在一旁,戴着厚厚的老花镜,整理着她那一箱箱的旧书和诗稿。偶尔,他们会停下手中的活计,一起翻看那些泛黄的老照片。
“你看,这是咱们刚结婚那年,在玄武湖拍的。”宋清如指着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她穿着碎花衬衫,笑得温婉。
李砚舟凑过去,眯着眼睛看了半天,笑着摇摇头:“那时候你多瘦啊,风一吹就能跑。哪像现在,抱起来沉甸甸的,都是福气。”
宋清如听了,忍不住笑着捶了他一下,两个人指着照片里年轻的彼此,笑个不停。那笑声里,藏着几十年的风雨同舟,也藏着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相濡以沫。
到了下午,厨房便成了李砚舟的专属阵地。他依然会系上那条洗得发白的围裙,颤巍巍地站在灶台前,给她做那道糖醋排骨。虽然动作慢了许多,火候也掌握得不如年轻时精准,但那种酸甜交织的味道,却早已刻进了骨子里。每次端上桌,宋清如总是吃得津津有味,她总说:“吃了一辈子了,还是这个味道最好,怎么都吃不够。”
吃完饭,两个人会坐在阳台上喝茶。夕阳西下,余晖将他们的白发染成了金色。宋清如会给他讲最近看的诗词,讲某一句的意境有多美;他则会给她讲最近从报纸上看到的物理新发现,讲宇宙的浩瀚与微观世界的奇妙。虽然两个人的领域截然不同,却总能聊到一起去,仿佛有一种无形的默契,将他们的灵魂紧紧相连。聊一下午,都不觉得腻。
然而,衰老终究是一场无法逃避的战役。有一年春天,南京下了一场连绵的春雨,李砚舟的膝盖疼得实在受不了,连床都下不来,只能住进了医院。
病房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冰冷而刺鼻。宋清如每天都去医院陪他,给他送饭,用温热的毛巾给他擦身子,扶着他去卫生间。护士们看到这一幕,总是忍不住感叹,说老两口感情真好,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恩爱。
每当这时,李砚舟总会在病床上笑着对护士说:“这是我老伴,陪了我一辈子了,不对她好对谁好啊。”
出院以后,他的腿脚更不利索了。每次出门,都要她紧紧牵着,像个需要照顾的孩子一样。她从不嫌烦,总是紧紧牵着他的手,一步步慢慢走。遇到台阶,她会停下来,轻声提醒他:“慢点,抬脚。”遇到坑洼,她会用力扶着他,生怕他摔倒。两个人的影子在夕阳下被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就像六十多年前,他们一起走在梧桐道上的样子。
后来,她的眼睛越来越不好,连看书都费劲了。她便不再看,而是让他读给她听。他每天给她读一首诗,从《诗经》的“死生契阔”,读到唐诗的“海内存知己”,从宋词的“执手相看泪眼”,读到元曲的“断肠人在天涯”。他的声音虽然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清朗,却多了一份岁月打磨后的醇厚与温柔。
有时候,读着读着,她就会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地睡去。他便停下来,轻轻地给她披上一件衣服,然后静静地看着她满是皱纹的脸庞,眼里满是化不开的温柔。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只剩下她均匀的呼吸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鸟鸣。
有一次重阳节,社区组织金婚庆典,邀请了几十对老夫妻参加。李砚舟和宋清如也被请上了台。主持人拿着话筒,笑着问他们:“两位老人家,你们在一起五十多年了,能不能给大家讲讲,你们相处的秘诀是什么?”
李砚舟接过话筒,握着话筒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他转过头,看着身边站了一辈子的妻子,眼眶微微泛红。他想了半天,才用那沙哑却坚定的声音说:“哪有什么秘诀啊……就是这辈子,牵了她的手,就没想过松开。不管遇到什么事,两个人一起扛,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宋清如站在他身边,听着他的话,笑着伸出手,抹去眼角的泪水。李砚舟放下话筒,伸出手,紧紧地牵住了她的手。
两个人的手上,都布满了岁月的沟壑与皱纹,皮肤松弛而粗糙。可是,他们却握得紧紧的,比任何时候都要稳,都要用力。
台下的掌声响了很久,经久不息。他们站在台上,在无数双目光的注视下,看着彼此的眼睛。在那一瞬间,周围的喧嚣仿佛都褪去了,他们好像又回到了六十多年前,那个蝉鸣阵阵的夏末。
阳光正好,梧桐叶落,风也温柔。
那个攥着讲义、满脸通红的年轻物理老师,和那个抱着《古诗源》、笑出梨涡的文学少女,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霜,在时光的尽头,再次撞了个满怀。
第七章:旧物里的星光
二〇一五年的南京,城市建设的步伐迈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地铁线路像蜘蛛网一样在地下延伸,高楼大厦的玻璃幕墙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而李砚舟和宋清如居住的老小区,也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整体翻新与内部装修。
为了腾出施工的空间,老两口不得不开始了一场浩大的“断舍离”。几十年的岁月,像是一条静静流淌的河,河床上沉积了太多泥沙与珍珠。当他们打开那个漆皮剥落的樟木大箱子时,一股混合着樟脑丸、旧纸张和岁月特有的陈腐气息扑面而来。
“砚舟,你看这个。”宋清如从箱子最底下,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用红布包着的物件。
李砚舟放下手里正在整理的旧教案,凑过去一看,呼吸猛地一滞。那是一个缺了口的麦乳精杯子。白色的搪瓷杯身已经泛黄,杯口处磕掉了一块瓷,露出了里面黑色的铁胎,像是岁月咬下的一个缺口。
“我还以为早就当垃圾扔了呢。”他伸出布满老年斑的手,轻轻抚摸着那个缺口,指尖微微发颤。
宋清如笑了笑,眼角的皱纹像是一朵盛开的菊花:“我怎么舍得扔啊。这是咱们刚结婚那会儿,在筒子楼里一起喝水用的。那时候穷,买不起好杯子,你天天揣着它去学校,我还嫌它丑呢。”
随着整理的深入,那些被时光掩埋的旧物,一件件重见天日。有李砚舟当年给她写的那本厚厚的诗集,封皮已经磨损得看不出颜色,翻开内页,那些笨拙却深情的诗句旁,依然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她用红笔修改的批注;有宋清如当年替他改过的物理教案,上面不仅有她娟秀的字迹,还画着几个小小的笑脸;还有当年他们结婚时托人买的那个竹壳暖水瓶,瓶胆居然还没有碎,倒进热水,过了一夜,竟然还能烫手。
最让他们意外的,是在箱子的最深处,压着一张泛黄发脆的毛边纸。
李砚舟拿起那张纸,手抖得连纸页都捏不稳了。上面的墨迹已经有些模糊,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几个字,却依然清清楚楚地刻在他的脑海里。
“清如……”他抬起头,眼眶通红,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我还以为当年在梧桐树下,我不小心弄丢了呢。没想到,你竟然留着。”
宋清如看着他,眼底泛起了一层温柔的水光。她伸出手,轻轻覆在他颤抖的手背上,轻声说:“我怎么舍得丢啊。这是我们缘分开始的地方,我藏了一辈子了。”
他们把这些旧物,像对待稀世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摆到了书房那个新打的实木架子上。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照在这些旧物上,仿佛给它们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它们不再是破铜烂铁和废纸,而是被摆成了一辈子的时光。每天,老两口坐在书房里,看着这些旧东西,就能想起当年的日子。那些在筒子楼里就着煤烟味吃下的粗茶淡饭,那些在讲台上并肩走过的风雨岁月,有苦有甜,却都是这辈子最珍贵的回忆。
为了让他们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女儿念念特意给他们买了一部大屏幕的智能手机,还手把手地教他们使用。
“爸,妈,你们看,点这个绿色的图标,就是微信。点这个相机,就能拍照了。”念念坐在他们中间,耐心地讲解着。
他们学得极慢,手指粗糙,点屏幕的时候总是掌握不好力度,不是点轻了没反应,就是点重了跳到了别的页面。念念从不嫌烦,一遍又一遍地教,还专门给他们画了一本图文并茂的“手机操作手册”。
后来,他们终于学会了拍照。老两口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总爱拿着手机到处拍。他们拍阳台上开得正艳的君子兰,拍彼此在夕阳下相互搀扶的背影,拍楼下那棵见证了他们初遇的、依然粗壮的梧桐树。那些照片存在手机里,一张一张,像是藏了满手机的星光。
那年秋天,他们去参加了一次老同学聚会。
聚会的地点定在了一家老饭店的包厢里。推开门的那一刻,时光仿佛倒流了半个世纪。只是,当年那些意气风发的年轻面孔,如今都已经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者。有些熟悉的名字,永远地留在了过去,再也不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里。
大家围坐在一起,聊着年轻时候的荒唐事,聊着那个物资匮乏却精神富足的年代。聊着聊着,话题便落在了李砚舟和宋清如身上。
“老李,老宋,你们俩可真是咱们同学里的模范夫妻啊!”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同学举着酒杯,感慨地说,“从校服到婚纱,从黑发到白头,一辈子没红过脸,没吵过架,真让人羡慕。”
李砚舟听了,笑着摆了摆手,眼角的皱纹里藏着岁月的从容:“哪有不吵架的时候啊。年轻的时候,为了柴米油盐,为了谁洗碗谁扫地,也拌过嘴。但是每次吵完,不管谁对谁错,我都先认错。她呢,也不跟我计较,给我倒杯温水,日子不就这么过来了嘛。”
宋清如坐在他旁边,笑着点头,补充道:“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他懂我的浪漫,我懂他的严谨,这就够了。”
聚会结束,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他们牵着手,慢慢走回家。
路上,经过当年他们住过的筒子楼旧址。那里早就拆了,如今盖成了崭新的教学楼,明亮的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照亮了夜空。
他们站在楼下,看了很久很久。
“时间过得真快啊……”宋清如靠在他的肩膀上,轻声叹息,“一晃,一辈子就过去了。”
“不快。”李砚舟握紧了她的手,声音温柔得像是一阵春风,“跟你在一起的日子,每一天都过得慢,都过得甜。”
那天晚上,李砚舟戴着老花镜,坐在书桌前,用钢笔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一行字:“柜子里的旧物还在发光,身边的人还在身旁,这辈子,值了。”
宋清如凑过去,看到了那行字。她笑着拿过钢笔,在后面画了一个小小的、歪歪扭扭的爱心,像个害羞的小姑娘。
窗外,月光如水,静静地洒在书桌上。那些旧物里的星光,和手机里的星光,在这一刻,交汇成了他们生命中最璀璨的星河。
第八章:病榻旁的暖阳
二〇一八年的冬天,南京城迎来了一场罕见的大雪。漫天的飞雪像是要将这座城市所有的喧嚣都掩埋,气温骤降,寒风卷着冰碴子,打在玻璃窗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对于李砚舟和宋清如来说,这个冬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寒冷,也都要漫长。
八十二岁的宋清如,终究没能躲过岁月的这场严冬。她生了一场重病,被紧急送进了医院,医生拿着片子,神情凝重地告诉他们,必须尽快做手术。
那张薄薄的诊断书,像是一座大山,瞬间压在了李砚舟的肩上。他握着那张纸,手指抖得几乎拿不住,耳边嗡嗡作响,连医生后面说了什么都听不清了。他只记得女儿念念红着眼眶,紧紧抓着他的胳膊,哭着说:“爸,你别怕,有我们在。”
从那天起,李砚舟便像是一棵生了根的老树,死死地扎在了医院的病房里。他寸步不离地守在她的病床前,连眼睛都不敢多眨一下。女儿心疼他,劝他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哪怕在旁边的床上睡几个小时也好。他却固执地摇了摇头,像个执拗的孩子:“我不走。我要在这里陪着她,她要是醒了,第一眼就能看到我。”
手术那天,南京的雪下得极大。
李砚舟坐在手术室外的长椅上,一动不动。那把长椅冰冷刺骨,寒气顺着裤腿往上钻,他的膝盖疼得像是被针扎一样,腿早就麻得失去了知觉。女儿拿来棉垫让他垫着,劝他站起来活动一下,他只是摇头,眼睛死死地盯着那扇紧闭的、透着冷光的绿色大门。
整整八个小时。
这八个小时,比他这辈子教过的任何一堂课都要漫长,比他算过的任何一道物理题都要煎熬。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又像是走马灯一样,闪过了一辈子的画面:梧桐树下的初遇,筒子楼里的煤烟,讲台上的并肩,书房里的灯光……他一遍遍地在心里祈祷,向所有他能想到的神明祈祷,求他们放过他的清如。
“叮——”
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了。
医生摘下口罩,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笑着说:“手术很成功,老人家的求生欲很强。”
听到这句话的那一瞬间,李砚舟紧绷了八个小时的神经,突然像是断了线的弦。他整个人一下子就瘫软在椅子上,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捂住脸,肩膀剧烈地抽动着,眼泪像是决堤的洪水,顺着眼角的皱纹,止不住地往下掉。
几天后,宋清如终于从麻醉中苏醒。
她费力地睁开眼睛,视线从模糊渐渐变得清晰。映入眼帘的,是李砚舟那张憔悴不堪的脸。他的眼睛熬得通红,布满了血丝,下巴上长满了灰白色的胡茬,整个人像是瞬间老了十岁。
她看着他,心里疼得像是被揪住了一样。她艰难地抬起那只还插着输液管的手,轻轻地摸了摸他扎人的脸颊,声音虚弱得像是一阵随时会被风吹散的烟:“砚舟……我没事,别担心。”
他猛地抬起头,一把将她的手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他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几声沙哑的呜咽,千言万语堵在胸口,哽咽得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只是拼命地点头,眼泪再次砸在了她的手背上。
住院的那些日子,李砚舟包揽了所有的护理工作。他每天用温热的毛巾,一点一点地给她擦身子,小心翼翼地避开伤口;他学着护士的样子,把饭菜吹得温凉,一勺一勺地喂到她嘴里;他每天早晚都扶着她,在长长的走廊里慢慢地散步。他比护士照顾得还要细心,还要耐心。
他还学着给她熬汤。一个做了一辈子物理实验的理科生,在医院的公共厨房里,笨手笨脚地摆弄着砂锅。他熬了排骨汤、鲫鱼汤、乌鸡汤……虽然因为掌握不好火候,汤的味道有时候发苦,有时候又太淡,但宋清如每次都喝得干干净净。她总是笑着对他说:“这是天底下最好喝的汤。”
出院以后,宋清如的身体依然十分虚弱。她走不了路,稍微动一动就气喘吁吁。李砚舟便推着那辆旧轮椅,每天带她去楼下的公园里晒太阳。
冬日的阳光虽然微弱,却透着暖意。他推着她,走在铺满落叶的小道上,一边走,一边给她讲公园里的风景。他讲哪棵树上的叶子还没落完,讲路过的小朋友穿着多厚的棉袄,讲他们年轻时候在校园里堆雪人的趣事。
他还学会了给她读故事。他每天坐在她的轮椅旁,手里拿着一份当天的报纸,或者一本她最喜欢的诗集,一字一句地读给她听。他读得极慢,声音低沉而温柔。有时候读得嗓子都哑了,喝口温水,又继续读。
有一次,她躺在阳台的摇椅上晒太阳,他坐在旁边,翻开一本旧书,轻声给她读叶芝的那首《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在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他的声音在冬日的暖阳中回荡,像是一首古老的摇篮曲。读着读着,她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呼吸变得均匀,竟然就这样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地睡着了。她睡着的样子,像个满足的孩子,嘴角还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他停下朗读,轻轻地给她披上一件厚外套,就这么静静地坐着,看着她,一看就是整个下午。
日子在轮椅的吱呀声和翻书声中,一天天过去。宋清如的身体,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奇迹般地慢慢好起来了。她终于能自己走路了,虽然走得很慢,步子很小。
可是,她却像是习惯了依赖他,总也改不掉“撒娇”的毛病。走路要紧紧牵着他的手,吃饭要他盛好递到面前,喝水要他倒好吹凉。她像个需要人照顾的小姑娘,而他也乐在其中,每天都围着她转,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连女儿念念回来看他们,都忍不住笑着打趣:“爸,你这是把妈宠回小孩子了啊。”
那年春天,当第一缕春风拂过南京城时,书房窗台上的那盆君子兰,开得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热烈、都要艳丽。
那天下午,李砚舟推着她在阳台上看花。阳光洒在橘红色的花瓣上,泛着温暖的光泽。宋清如看着那盆花,转过头,笑着对他说:“你看,连花都知道我好了,开得这么热闹。”
李砚舟蹲下身,紧紧握住她的手,点了点头,轻声说:“以后每年的花,我们都一起看。”
那天晚上,李砚舟坐在书桌前,借着台灯的光,写下了一首诗:“病榻前头霜雪重,我执汝手待春归。从今更惜朝夕日,共看花开一万回。”
第二天清晨,宋清如看到了桌上的诗稿。她看着最后一句,笑着拿起笔,在旁边改成了:“共看花开百回就够了,我们哪有那么多时间啊。”
李砚舟醒来,看到她的修改,摇了摇头,握住她的手,认真地说:“不够。跟你在一起,多少时间都不够。”
窗外,春风拂过梧桐树的枝头,发出了沙沙的声响。病榻旁的暖阳,终于驱散了所有的严寒,迎来了属于他们的、最温柔的春天。
第九章:重走梧桐道
二〇二二年的秋天,南京城迎来了一个格外明艳的季节。栖霞山的枫叶还未红透,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里的梧桐大道,却已经铺满了一层厚厚的、金黄色的落叶。
这一年,是李砚舟和宋清如结婚五十四周年的纪念日。女儿念念为了给他们庆祝,早早地便策划了一场特别的“旅行”——回母校去看看,重走当年那条见证了他们初遇与相守的梧桐道。
老两口听了,高兴得像是回到了年轻的时候。他们翻出了压箱底的干净衣裳,李砚舟特意穿上了那件洗得发白但熨得笔挺的中山装,宋清如则换上了一件暗红色的呢子外套。他们收拾好简单的行囊,牵着彼此的手,跟着女儿,重新踏上了这片承载了他们一生记忆的土地。
半个多世纪过去,学校早已改名为南京师范大学,校园里的变化翻天覆地。当年那栋拥挤喧嚣、楼道里弥漫着煤烟味的筒子楼早就被拆除,盖起了现代化的学生宿舍;曾经他们办公的那栋苏式红砖楼,也经过了翻修,外墙刷上了明亮的漆。可是,唯独那条梧桐大道,依然保持着当年的模样。那些粗壮的梧桐树长得更加高大挺拔,茂密的枝叶像是一把把巨大的伞,把整条路遮得严严实实。阳光透过叶缝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耳边的蝉鸣,虽然已经过了最聒噪的盛夏,却依然透着几分熟悉的、让人心安的喧闹。
李砚舟和宋清如没有坐车,而是坚持让女儿推着轮椅,或者由他们互相搀扶着,一步步地走在梧桐道上。他们走得很慢,很慢,仿佛是要把当年走过的路,连同一路上的风风雨雨,都重新丈量一遍。
走到当年那个长满青苔的转角处,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
李砚舟转过头,看着身边白发苍苍的妻子,眼底泛起了一层温柔的水光。他忍不住笑了,声音里带着岁月的沧桑与无尽的宠溺:“还记得当年我们在这里撞了个满怀吗?”
宋清如看着他,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露出了当年那两个浅浅的梨涡。她笑着说:“怎么不记得?你那时候慌慌张张的,脸红得像个煮熟的虾子,像个傻子一样。”
“怎么不记得,”他也跟着笑,眼神深邃得像是一潭湖水,“那时候我就想,这个姑娘怎么这么好看,身上还有那么好闻的墨香味。要是能娶回家当老婆,这辈子就值了。没想到,老天爷真让我实现了。”
念念站在旁边,举起手机,按下了快门。阳光透过梧桐叶的缝隙洒下来,落在他们白发苍苍的头上,落在他们紧紧牵着的手上,像是给这对相濡以沫了半个多世纪的老人,镀上了一层神圣的金边。
他们慢慢走到了当年的办公楼。如今,这里已经改成了校史纪念馆。在纪念馆二楼最显眼的位置,有一个专门设立的“教师世家”展区。
玻璃展柜里,静静地摆放着李砚舟当年的“特级教师”证书,宋清如的“市级优秀教师”证书,还有他们一家三代人在讲台上留下的照片。
年轻的讲解员正对着几位游客介绍:“大家看,这一家三代,都在我们学校当老师。他们把一辈子的青春和心血,都奉献给了教育事业,是我们学校永远的骄傲……”
听到讲解员的话,路过的游客们纷纷停下脚步,忍不住鼓起掌来。
李砚舟和宋清如站在展区前面,隔着玻璃,看着照片里年轻时的自己,看着女儿站在讲台上的模样,眼眶都湿润了。他伸出手,紧紧握住她的手,轻声说:“清如,你看,我们这一辈子,也算没白活。”
她点了点头,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声音轻柔却坚定:“有你,有女儿,还有那么多被我们教过的学生,我们确实没白活。”
离开纪念馆,他们又去了当年的教学楼。走进一间正在上课的教室,他们轻手轻脚地在最后一排坐下。
讲台上,正在讲课的是女儿的学生,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年轻女老师。她手里拿着一本《古诗源》,正声情并茂地讲着《诗经》里的那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李砚舟和宋清如坐在下面,听得格外认真。阳光照在年轻老师的脸上,恍惚间,宋清如仿佛看到了五十六年前,那个站在讲台上、眉眼间满是光彩的自己。
下课铃响,李砚舟走上前,笑着对那个年轻老师说:“你讲得很好,比我老伴当年讲得还要生动。”
那个年轻老师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眼前这两位白发老人,突然激动地捂住了嘴:“您……您是李老师!您是宋老师!我上学的时候就听过你们的故事,我是你们的粉丝啊!”
临走的时候,他们在梧桐道上停下脚步,弯腰捡了两片形状最完美的梧桐叶。回到家后,他们小心翼翼地把这两片叶子,夹在了当年那张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旧诗稿里。叶子的脉络清晰可见,像极了他们走过的一辈子的路——虽然弯弯曲曲,历经风霜,却始终朝着同一个方向。
那天晚上,李砚舟戴着老花镜,坐在书桌前,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一首小诗:“重走梧桐旧道,身旁人仍年少。执手相看笑,岁月何曾老。真好,真好。”
宋清如凑过去,看着那几行字,笑着在后面画了一个小小的、歪歪扭扭的爱心。
窗外,秋风拂过,梧桐叶沙沙作响。岁月虽然染白了他们的头发,却从未带走他们眼里的星光。
第十章:皱纹里的情长
二〇二六年的夏天,南京城依旧被蝉鸣裹得密不透风。窗外的梧桐叶被烈日烤得发卷,连风都带着几分慵懒的暑气。可是,李砚舟和宋清如的家里,却流淌着一种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的、温润如玉的清凉。
这一年,是他们结婚六十周年的日子。六十载风雨同舟,在岁月的长河里,这被称为“钻石婚”。
女儿念念为了这场六十周年的纪念,早早地便开始筹划。她没有选择去什么豪华的酒店,而是决定在家里办一场小小的家宴。只请了家里的至亲,还有几个当年他们最疼爱的学生。
为了这一天,家里被布置得格外温馨。客厅的那面墙上,挂满了他们这一辈子的照片。从一九六六年那张有些泛黄的黑白结婚照,到筒子楼里抱着女儿念念的全家福;从讲台上并肩站立的合影,到前几年重走梧桐道时,阳光落在他们白发上的抓拍。一张张,一帧帧,像是被时光精心装裱的画卷,无声地诉说着他们六十年的岁月。
李砚舟今天特意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白衬衫,领口熨得没有一丝褶皱。而宋清如,则穿上了一身藏青色的真丝旗袍。那是当年他们结婚时她穿的那件,后来一直珍藏在樟木箱底。念念前几天拿出去找裁缝师傅稍微改了改尺寸,没想到,她穿上竟然还那么合身。岁月虽然带走了她的青春,却给她沉淀出了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从容而优雅的美。
两个人站在客厅中央,接受着大家的祝福。李砚舟依然像当年在雪地里求婚时那样,紧紧牵着她的手,只是这一次,他的耳朵又微微有些红了。
“今天,是我们结婚六十周年的日子。”李砚舟拿着话筒,声音有些颤抖,却异常清晰。他转过头,看着身边站了一辈子的妻子,眼底满是化不开的深情。
“六十年前,我在梧桐道上遇到了清如。那时候我就在想,要是能跟她过一辈子,我这辈子就值了。现在六十年过去了,我想说,我这辈子,不仅值,还赚了。”他顿了顿,喉结微微滚动,声音里带着岁月打磨后的醇厚,“我这辈子没什么大本事,就做了两件事。一件,是教了一辈子物理;另一件,就是爱了清如一辈子。以后的日子,我还要牵着她的手,继续走下去,走到走不动为止。”
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宋清如站在他旁边,听着他的话,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像个受了委屈又满心欢喜的小姑娘。
李砚舟放下话筒,伸出手,用粗糙的指腹轻轻擦去她眼角的泪水,笑着说:“哭什么啊,今天是好日子,应该笑。”
她破涕为笑,伸出满是皱纹的手,轻轻捶了一下他的肩膀,嗔怪道:“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说这些话,也不怕孩子们笑话。”
家宴上,几个已经白发苍苍的学生端着酒杯,走到他们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他们说,李老师、宋老师,是他们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夫妻,是他们心中爱情最好的样子。
李砚舟笑着摆了摆手,温和地说:“爱情哪有什么最好的样子啊。就是两个人互相扶持,互相理解,牵了手就不松开,一辈子,就这么过来了。”
夜深了,客人们渐渐散去,家里重新恢复了安静。只剩下他们老两口,还有女儿念念。
他们并肩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天上那轮皎洁的明月。晚风拂过他们的白发,带来一丝凉丝丝的惬意。窗台上的君子兰在月光下静静绽放,散发着幽幽的清香。
李砚舟慢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红丝绒盒子,递到她面前。
宋清如愣了一下,打开盒子,借着月光一看,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对银镯子。镯子上,用极细的錾刻工艺,刻着几个小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攒了好几个月的退休金买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当年结婚的时候,家里穷,没钱给你买首饰。现在补上,不算晚吧?”
宋清如拿着那对沉甸甸的镯子,眼泪再次模糊了视线。她摇了摇头,声音哽咽:“不晚,什么时候都不晚。”
他小心翼翼地拿起镯子,套进她的手腕。她的手已经很瘦了,布满了岁月的沟壑与皱纹,镯子戴在手上,晃悠悠的,却比任何金银珠宝都要好看。
她也像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本崭新的笔记本,递给他。那是一本她亲手装订的诗集,里面抄满了她这一辈子写的诗,还有他写的那些被她改过无数次的笨拙诗句。每一首,都整整齐齐地誊写着。
她翻开扉页,上面用她依然娟秀的小楷写着:“与君相守一甲子,皱纹深处皆情长。”
念念坐在旁边,看着这一幕,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她举起手机,悄悄按下了快门。照片里,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牵着手靠在一起,脸上带着满足的笑。他们的背后,是满天的星光,还有窗台上开得正好的君子兰。
夜深了,李砚舟扶着她,慢慢走回房间。像这辈子里的无数个夜晚一样,他细心地给她盖好被子,然后躺在她的身边,将她那双微凉的手,紧紧握在自己的掌心里。
她靠在他的肩膀上,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声音轻轻地说:“砚舟,下辈子,我们还在一起,好不好?”
他握着她的手紧了紧,低下头,在她满是皱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好。下辈子,我还在梧桐道上等你,还牵你的手,过一辈子。”
窗外的月光如水,静静地洒进来,落在他们的白发上,落在他们紧紧牵着的手上,安静,又温柔。
六十年的岁月,像一条漫长的长河,流过了霜雪,流过了曲折,流过了动荡与繁华,终于流到了今日的晴朗。而他们的手,始终紧紧牵在一起。掌心的温度,从年轻的时候,一直暖到了现在,还要暖到更远、更远的以后。
就这么牵着手,别松开呀。任岁月染白鬓角的霜,每一步,都踩在彼此的心上。

【作者简介】魏承召:山东阳谷人,中共党员,1963年生人,1981年应征入伍铁道兵,1984年1月1日转业到铁道部十四局。历任战士、宣传干事、人事干事、团委书记等。曾任济南铁路局聊城工务段工会宣教指导员。从事宣传工作多年,在《铁道兵报》、《中国铁道建筑报》、《人民铁道报》、《山东工人报》及《济南铁道报》、《祖国文学》等报纸、平台发表过近上千篇(幅)诗歌、散文,人物通讯,消息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