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恰当而完美地表达和揭示
——冯积岐文学创作三十年访谈
《延河》杂志社编辑(以下简称《延河》:)
冯老师,您好!今年是您文学创作三十年,请您谈谈您这三十年来的文学创作成就。
冯积岐:我是1982年秋天拿起笔写作的。当我趴在故乡那一间大的厦房里的土炕上开始在白纸上写下第一句话的时候,路遥的成名作《人生》已经问世了,这是我一年以后才知道的。那一年,我已快到而立之年了,也就是说,我的写作较晚。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续绳》发表在1983年的第五期《延河》杂志上。三十年来,在我发表的二百多部中短篇小说中,《延河》杂志刊发的大概不少于15篇。所以说,我是吃《延河》水长大的。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媚俗,实际情况就是这样。
三十年来,我的中短篇小说从东北的《北方文学》、《作家》到西南的《边疆文学》、《广西文学》,从西北的《绿洲》、《中国西部文学》到华南华东的《作品》、《上海文学》,从《人民文学》到《当代》,走遍了全国的绝大多数文学杂志,也获得过奖励。当然,我在所谓的大杂志上发表的数量相对少一些。我以为,不是说大杂志就发大作品,小杂志就发小作品。有记者就问伟大的小说家卡佛在美国的《纽约客》上发表过作品没有?卡佛坦率地说,没有。他说他的作品都发表在美国的小杂志上。三十年来,我边读边写,现在,小结自己的创作,身后竟然有了这么多的中短篇小说,连我自己也觉得吃惊。最近,我结集出版了一部《冯积岐短篇小说自选集》,编选了发表过的60篇短篇小说。读过的朋友可能会觉得开首的第一篇《拴在一根绳子上的孕妇和勋章》和中间的《如画》以及结尾的《戴帽子的杉树》好象是三个作者写的。三十年来,我的短篇小说的写作一直在变化中,这不只是技巧上的变化,主要是思维方式的变化和表达方式的变化。在我看来,写作,就是作家的恰当而完美地表达。如果没有变化就谈不上完美。福克纳的十多部长篇小说,没有两部相同的结构,一部和一部的结构不一样,要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我之所以写的那么多,是因为,在不断地变化中寻找新的出路。写作如同登山,顶峰在云端
1992年秋天,我开始动笔写第一部长篇小说《沉默的季节》,历时五个年头完成了,直至2000年才出版。这五年间,这部作品走了五家出版社,一家也不接受,我坚持一句话也不改,最终由长江文艺出版社一个字也没动而出版,获得了“九头鸟”长篇小说奖和湖北省读书奖提名奖。后来,又出版了《村子》、《逃离》等8部长篇小说。这中间,还结集出版了三部散文集和几部中短篇小说集。
《延河》:您确实取得了令人钦佩的文学成就,但是,我们注意到,您在2012年4月22日《陕西日报》上做的访谈中谈到,回顾三十年来的创作,你有一种惨败感,这话从何而谈起?
冯积岐:这是我的真实感受,不是自谦之词。匈亚利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凯尔泰斯写出了伟大的杰作《无形的命运》之后,没有出版商愿意出版,几经周折,终于出版了,但读者廖廖。后来,凯尔泰斯在书店里的角落里看到落满尘土的自己的作品后,买了200本拿回了家。接下来不久,就写了一部有关一个作家在写作中惨败的故事。读凯尔泰斯的作品引起了我的共鸣。我是惨败是全方位的。我没有获得过所谓的全国大奖。没有得到大多数主流批评家的关注。我的作品出版和发表都不是很顺畅。我没有取得应有的声誉。我所说的惨败是世俗意义上的。也许,我还不超脱。我渴望着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的想法并不过份吧。当然,我的惨败感并没有淹没我的成就。我毫不脸红地说,我已经写出了足以使我在这个文坛站得住脚的作品,足以使后世人还能念起我的作品。作家最终要用作品说话。我坚信,我为未来而写作,我的作品不会速朽的。几十年后,我死了,我的作品还活着。我一直很低调,但不乏这样的自信。
《延河》:您以为您最好的作品都有哪些?
冯积岐:短篇小说《短暂失明的唢呐王三》、《刀子》、《故乡来了一位陌生人》、《逃》等等,这些发表了十几年或几十年的作品至今被读者阅读并评论,冠以“经典”。前几天有读者谈起来我的小说《我的农民父亲和母亲》还不停地咂嘴、感叹。我的长篇小说《村子》在凤凰网上的点击超过三千万,每天都名列榜首。陕西人民电台两个台连播三次。我和读者在电台对话,读者还要求再播,要求拍成电影和电视。我引以为自豪的是,我有几千万读者。遗憾的是,一些批评家和掌握话语权的人并没有把我纳入视野。
我自以为,我最好的作品是长篇小说《沉默的季节》,它是从我的心灵中流淌出来的,书中值得探讨、深究的东西很多。用几个作家朋友的话说,很经典。另外,长篇小说《逃离》也是我用心写出来的。这部长篇动笔于1996年,2010年才出版,期间,搁置14年,我多次进行修改。《逃离》不只是语言干净,句子优美,结构新颖,它是有内涵的。有评论家认为,它是我最好的作品。在长篇小说《逃离》中,我用时间的强调暗示情节中包含的内容以及用多人称多角度叙述揭示人物内心世界。在《沉默的季节》中,周雨言在祖母坟地里的那一段,前后看似连贯的两句话,时间跨度跳跃了几年,我用意识流传达了周雨言的情绪波动。这些艺术上的探索,也值得探讨。
《延河》:您多次在媒体上说过,一个好的作家要勇于担当。今天,您说,一个好的作家要恰当而完美地表达和揭示,这是不是两种对立的说法?
冯积岐:我所说的担当就是责任感问题。不论身处什么样的国度的优秀的作家都是勇于担当的作家。不论热衷于政治的略萨、昆德拉,还是避而不谈政治的亨利·米勒、罗伯·格里耶,他们都有担当精神。这种担当是不同意义上的担当,这种担当不只是道德话题,意识形态话题。这种担当包括人文关怀,包括担当人类精神的苦难,包括对自己的艺术创作的负责。当然,作家担当不起这个世界,也没有能力改变什么——这也不是作家所能担当的。但是,优秀的作家都是向善的,秉承正义、正直,都不轻易充当一个团体、政党的代言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品性。我们的一些读者和作家本人未必对“担当”有确切的定位。如果一味地认为自己有责任提升民族素养,改造国民性中的劣根坏点,这样,弄出来的作品反而很虚假。因为作家不是遵从自己的体验,而是遵从概念,或所谓的“责任”。这样,就距离艺术本身越来越远了。这里,我举一个例子。世界公认的国学大师、思想家、史学家余英时老先生在一次访谈中说,1937年,抗战开始后,他被迫回到了老家安徽农村。他目睹了地主和佃农之间的和谐关系。因此,他从小没有体验到“阶级斗争”,他后来,就写不出“阶级斗争”的著述。有什么体验就写什么,这是搞艺术的基本规律。我所说的表达,是表达自己的体验的,是从自己的直觉出发,从自己的体验着手,表达自己对人生、对时代、对人性独特的见解的。而揭示,则是要揭示生活背后的生活,放弃“伪生活”,揭示被遮蔽的生活。
“遵命”不同于“担当”。表达自己不是放弃“担当”。揭示则等于尽可能亮出生活真实的那一面。
《延河》:请您再深入地谈一谈“伪生活”和“遮蔽的生活”这个问题?
冯积岐:我是一个善于思考人。在写作中,一些问题常常迫使我思考,比如说,关于“现实生活”。读了《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和《日瓦哥医生》以后,在我想,《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中所描写的十月革命是真实的,还是《日瓦哥医生》中描写的十月革命是真实的。我们不能说,两部作品中的描写都是真实的。后来,我读了《古拉格群岛》、《大师与玛格丽格》、《铁骑兵》等小说之后,我觉得,《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中的一部分生活是“伪生活”,而帕斯捷尔纳克在《日瓦哥医生》中展示的生活恰恰是被“遮蔽了的生活”,是接近真实的生活。在我小时候接受的教育中,地主就是黄世仁、南霸天这样的恶魔、坏蛋。而《白鹿原》中的地主白嘉轩是一个仁厚的庄稼人,是道德的楷模。最近,我在汉阴县采访,一个年过七十的白发苍苍的老教师给我说,他家是地主成分,他父亲当年是教书匠,后来被戴上了地主分子的帽子。据老人说,他家的土地全部佃出去了,他父亲对待佃农很好,首先,夏天不收租,因为经过青黄不接的春季,有些佃农到了夏收时节已是迫不及待,没有一粒粮食了。到了秋天的收租时节,如果有些佃农交不起就免了,第二年不再追要。他们和佃农相处的很和谐。还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后代(已是年过八十岁了)告诉我,他的祖上发家之后,在山口设一个棺材厂,长年有三个木匠做棺材,做好的棺材免费送给买不起棺材的穷人。有一年遭灾,他们的祖上一次捐了65石稻谷(大约2万斤)。我觉得,《白鹿原》揭示了被遮蔽的生活,它之所以是杰作,是伟大的作品,也是由于作家还原了生活的真实,放弃了“伪生活”。
柳青的《创业史》固然是一部有价值的作品,我也读过好多遍,得到不少教益。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等原因,《创业史》中的一部分生活也是“伪生活”,主人公梁生宝的心理活动也是“伪心理”,因为梁生宝心一不是当时的一个年轻人应该具有的,而是柳青按照共产党员梁生宝所设计的心理。所以,不真实。包括富农姚士杰,也是概念化的“敌人”。
能否摒弃“伪生活”,能否揭示被“遮蔽了的生活”,是作家洞察力的反映,是作家艺术良知艺术水准的反映,也是作家能否有勇气地写作的选择。
《延河》:在你写第一篇小说之前有什么准备?
我从读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就喜欢读文学作品,囫囵吞枣地读。那时候,我的父亲有一些小说书籍,都是六十年代出版的那些长篇,如《铁道游击队》、《苦菜花》、《红日》。六十年代出版的所有长篇小说我几乎都读过。读到初中,上了数学、物理课,也偷偷地读小说,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一本当时被认为是毒草的张恨水的长篇小说《魍魉世界》,上物理课,偷着读,被老师收缴了,在全校师生大会上点名批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回家当了农民,将近十年没有书读。七十年代初,我的一位小学同学被推荐上了陕西师范大学,他从学校读书馆借来了一书包书,其中有妥斯拖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托尔斯泰的《复活》、契诃夫的短篇小说等等。那时候,一天干三晌早晚加两班。读书,要掌灯熬夜。
改革开放以后,我第一个读的是孙犁。1980年,我从百花文艺出版社邮购了一套孙犁文集,如获至宝。后来,读沈从文。为一本《沈从文短篇小说选》步行五十里到凤翔县城去购买。
我当了二十年农民,不缺乏体验,加之读了一些书,第一篇小说写的很容易,发表也容易。后来,大量地接触到了外国文学。所以说,我的写作有几个“背靠点”,一是童年、少年的苦难;二是关中西部的文化积淀;三是海量的阅读的知识积累。
《延河》:您多次称福克纳为您的老师,他对您的创作有什么影响?他使您着迷的是什么?
冯积岐:福克纳是影响了世界几代大师的大师。马尔克斯遵福克纳为师,略萨出门时谁的书也不带,只带福克纳的一本《八月之光》。大陆中国的福克纳迷不少,得益的作家也不少。也有对福克纳所不齿的作家,纳博科夫就对福克纳大有微词,诟病他的作家还可开列出几个。所以,再伟大的作家不能网络全部读者。我读的福克纳的第一部小说是1984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喧哗与骚动》。小说中的第一句话就把我吸引住了:“透过栅栏,穿过攀绕的花枝的空档,我看见他们在打球。”接下来,我的阅读欲望被挑动了。而昆丁自杀前的那几段内心独白,我读了好多遍。有人说,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跳跃很大,很难读。而他的这种跳跃,这种叙述恰恰和我的内心活动相吻合,因此,我读起来很舒服。我从福克纳那里学会了如何窥探人物内心,正确地把握人物内心,把笔触深入到人物内心去。我一拿起《纪念爱米丽的玫瑰花》就能嗅见街道上的臭味,就能看见枕头上的头发。大师的作品触摸可及,能进入人的血液。在《圣殿》中几次写到用玉米棒强奸女孩儿谭波儿,却没有一段写强奸过程的词语。只有福克纳能做到这一点。他是令人心颤的作家,从他那里可以知道什么是文学艺术。但是,他不可模仿,更不能复制。现在,尽管大陆作家中也有人得了所谓的国家大奖,但是,他们的作品不是艺术品。福克纳令我着迷的是他的艺术创造性。他毫无顾忌,不知疲倦地创造艺术,那种坚定性令人钦佩。
《延河》:在世界文学史上,对你的创作有影响的作家还有哪些?你最喜欢的是哪几个?
冯积岐:可以开列一大串,说的多了,未免有卖弄之嫌,简略地谈一谈,我还是从契诃夫、莫泊桑、皮蓝德娄、梅里美、康拉德读起。后来,越读越多,海明威、辛格、乔伊斯、卡夫卡、卡尔维洛等等。我读的最多的是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每隔几年要读一次。福楼拜在看似很客观、冷峻的态势中展示了其主观意识,所以他说,包法利夫人就是他。福克纳在展示世界中恰当而完善地传达了自己。如果要在托尔斯泰和妥斯拖耶夫斯基之间选择,我会首选妥斯拖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群魔》《死屋手记》等,我都喜欢。他的《罪与罚》我读过好几遍。当拉斯尼尔尼科夫一斧头向放高利贷的老女人砍下去的时候,他感觉到的是女人“脑门和脸都皱起来,抽得变了样。”对死去的一个人的这种感觉只有妥斯拖耶夫斯基才能写出来。对当代欧美作家和日本、韩国作家的作品我也很喜欢,菲力普·罗斯翻译过来的作品我几乎全读过,麦克尤恩的作品我一部也没放过。爱尔兰女作家吉根的作品我特别喜欢。国外的年轻作家走的是一条继承经典的路子,我就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一些八○后,九○后不读经典,也不按经典的路子走下去。我看不出,我们的文学希望在哪里。
《延河》:您是怎么看待当代作家和当代作家的作品的?
冯积岐:八十年代初,我开始练习写作的时候,认真阅读当代作家的作品。后来,接触了古今中外大量的经典,我对当代作家的作品读的少了,有那么多经典堆放在案头,读也读不完,我没有时间阅读当代作家。所以,不敢妄加评论。我很尊重每一个同行的辛勤劳作和取得的成就,他们当中,优秀的不少。在我有限的阅读中,我感觉到,大陆中国当代作家的作品普遍很脆弱。我说过,就当代作家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水准而言,和欧美作家相差几十年。尽管,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有形而下的缺憾。我们评了那么多获全国短篇小说奖的作家,有哪一个能和厄普代克比肩?尽管,卡佛的短篇小说有琐碎之嫌,但他对生活的概括能力和透视能力,我们的作家,哪一个能达到?当然,文学创作不可以这样类比。但是,我们能拿得出手的作品确实不多,被国外读者叫好的作品更是少得可怜。我们不必责备诺奖评委,而要检讨自己。
有人说,当代文学到了最好时期。我觉得,这是政治家的言词,不应该出自作家和评论家之口。眼下的创作环境比文革期间和文革以前宽松多了,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对于一个好的作家来说,没有最好和最不好的说法。我反而觉得,眼下的诱惑和文革期间的禁锢一样的可怕。一些所谓的作家急于把名誉兑换成权力、金钱、美色,功夫用在了写作之外。即是优秀的作家不得不和政客、奸商、骗子、流氓、混混子为伍。尽管,有人在极力回避这个行当的腐败,但腐败的丑行我们不能不面对。一些没有艺术良知的人一涌而上,非要把那些坏作品说成好作品,非要把平庸的写手推上领奖台。特别是那些被惯坏了的、宠坏了的作家们,出版、发表没有门槛,获奖受益没有门槛。这个行当,成为个别投机钻营者大显身手的场所。靠这些人能出大作品吗?因此,今年4月份,《陕西日报》社的编辑采访我的时候,我说过,好作家没有在获奖名单上或主席台上,好作家在某个山沟里正在辛勤耕耘或在城市的角落里蜗居。好作品没有在书店里的书架上或编辑的手里,好作品压在作者的抽屉里。
我们的当代作家和当代文学还是留给后世人去评说吧。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延河》:还是说说艺术本身,您多次强调,一个好的作家要坚守自己的小说美学观。您的小说美学观是什么?
冯积岐:我以为,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有些人写了几十年。他们或者没有自己的小说美学观,或者只遵循从教科书上得到的小说美学观。他们的作品只是一堆素材,抑或听来的“故事”,从他们的作品中读不出“艺术”这两个字。我说,小说就是揭示人物内心最隐秘的部分。有人就说,小说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他们非要把人物内心和社会生活对立起来。我说,形式是内容的一部分,艺术其实就是形式。有人就说,思想性是小说的内核。福克纳是最讲究艺术形式的,罗布·格里耶、贝克特创造了自己独有的艺术新天地新形式,你能说《八月之光》、《橡皮》、《等待戈多》没有思想性?妥斯拖耶夫斯基在作品中不谈思想,他的作品中的哲学思想让后世人研究了一百多年。
小说和其它艺术一样,最初来于直觉和灵感。一个迟顿的人、麻木的人、漠然的人、懵懂的人和小说艺术无缘。和一个人一样,小说有其自己的自尊和尊严。一个好的小说家必须自觉捍卫其自尊和尊严,不要叫小说沦为某种工具。
我坚守的是现代现实主义的小说美学观,我曾经为这个命题而写过一篇论文。我这里所说的现实不是伪现实,不是被遮蔽了的现实,而是作家用一支笔擦亮了的现实。而现代主义不只是技术问题,而是坚守现代主义的立场的问题。这就需要作家拿出勇气来写作,敢于和世俗抗衡,拒绝媚俗。能否发表、出版、获奖和写出好作品是两回事。如果没有加谬《西西弗神话》中的那个“疯子”一次又一次把石头推上山的胆识和力量,勇气和信心,如果耐不了那种寂寞和煎熬,如果没有自己一如既往地坚守,就很难出大作品的。一个好的作家不必发宣言,树旗帜,作品就是自己的标榜。
《延河》:您写了三十年了,您对作家这种工作有什么见解?
冯积岐:我赞赏路遥的话,作家应该象牛一样劳作,象土地一样奉献。三十年前,我开始写作以后,在我工作的那间房子里的墙上就贴着自己写的一个条幅:寂寞为乐。一个好的作家必须心静下来,面对艺术。如果内心不沉静,你就是蹲到井里去也是枉然。海明威的话是对的,作家写到后来,越写越孤独。他没有精力和时间上跳下窜,出没于社交场所,没有精力和时间逢场作戏,凑热闹,甚至对于朋友、老师、家人、同事也疏远了。作家面对的只是自己笔下的人物,只是一本稿纸一支笔。好的作家在案头,而不是在沙龙中,好的作家只和自己对活,而不是寻找异性派对。
当代作家很累,不只是累于名利、金钱,也累于交往,他们的欲望每时每刻面临着被挑逗。况且,社会评价体系变了,价值观变了。每逢遇到排座次分果果,要看你获了什么级别的奖,要看你是处级作家还是厅级作家。因此,很多“著名作家”没有知名作品。要问他写了什么,读者目瞪口呆。要命的是,作家并不觉得这是对自己灵魂的阉割,反而沾沾自喜。当代作家背负的东西太多,难以出大作品,这也是原因之一。
《延河》:最终使您三十年笔耕不缀,坚持写下去的原因是什么?
冯积岐:爱好。喜欢文学艺术是主要原因。这种爱,似乎是癌症,一旦患上就很难根治。如海明威所说:“一旦写作成为你的主要毛病和极大快乐,只有死亡才能止住它。”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同学们就起了一个绰号给我:文学家。到了初中,这个绰号越叫越响。其实,那时候,我的作文写得并不好,一点儿当作家的念头都没有。二十多年后,同学们聚会,有同学说,我当作家,是他们叫出来的,我只能笑笑而已。
我觉得,童年和少年的不幸注定了我必须怎么写和写什么。
我的性格是愈挫愈勇。尽管,我被惨败感所困挠,但没有后退过。我甚至以为,用一支笔恰当而完善地表达自己和社会认同是两回事。
我读了那么多经典,很明白,山有多高,水有多长。我的文学参照很高,所以常常觉得自己太低。批评界缺少的就是参照系,他们把一米做为高个子来参照,那么,五六十公分就不是侏儒了。这是很悲哀的。有好多东西需要我去尝试、去探索,因此,我不断的否定自己,在小说创作中左冲右突,寻找自己的出路。我这样写,也那样写,不可能停下来。人生要有目标,艺术也要有目标,我一直朝着我所追求的目标奔突。
《延河》:可以说说您的写作习惯吗?
冯积岐:可以。1983年,我发表第一篇小说不久被朋友推荐到岐山县广播站搞通讯报道。那时候,我们这些人被称为“八大员”。我的工作很繁忙。不仅要写新闻稿件,还要给乡党委乡政府写材料。白天,属于我支配的时间连一分钟也没有。因此,每天晚饭后、八点钟准时坐在桌子跟前,一直写到凌晨一二点,有时候凌晨三四点才停笔,天天如此,白天不睡午觉。我记得,有一年秋天的一个晚上,秋雨刷刷地下着,我写到了凌晨四点,肚子饿得不行,去叫灶夫的门。灶夫回家了。没办法,我戴着一顶旧草帽出了乡政府大门,回到了三里以外的家,把妻子从睡梦中叫起来了。妻子吓得不轻,以为出了什么事。我到厨房里去吃了一块蒸馍,喝了半碗开水,又回到了乡政府,只睡了一个多小时又爬起来上班。后来,我每天晚上写作时,准备一块蒸馍,放在桌子上。蒸馍不知什么时候被老鼠叼走了,我毫无察觉。
1988年进了西安。我白天写,晚上也写。一直到了九十年代后期,我晚上不写一个字,坚持白天写。早上上8点开始写,一直到下午三点左右。
三十年来,我写得很苦。有人说,我是用生命写作。对此,我不否认,因为文学是我的生命方式和生存方式。我常常把自己从案头写到医院才停笔。有人问我为什么要这样?我说,我不写作难受得不行。这是实话。
三十年来,我一直用钢笔写作。现在写好之后,请人打印,打印好,自己再校对。不是我学不会电脑,而是我抵制它。坐在电脑前,我的思维就停顿了。在稿纸上写,听钢笔落在纸上的声音,仿佛把自己的一颗心正在朝土 地里播种,心情特别舒畅,那种声音也极具诱惑,象我的情人一样。有些语句仿佛从天外而来,写完之后,读着这些“飞来之笔”,连自己的吃惊。有一段时间,我对稿纸也挑剔,一定要一页300格的。
写作本身是很愉悦的,如果说,写小说,苦不堪言,有几个人会从事这项工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