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比省委书记还高?
一一高自立最终职级考

高自立(1900.07.07~1950.01.09) 江西省萍乡人,原名高省烦,曾用名高志立、高节源、化名李友生、周和生。
192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三军政委兼军委书记,红五军团十五军政委兼军长,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主任兼政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央审计委员会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央政府农工检查部副部长、代部长、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长,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代主席,中共七大正式代表,冀察热辽分局副书记、东北行政委员会冀察热辽办事处副主任。
1950年1月9日因病在沈阳逝世,享年50岁。
有人研究认为高自立任陕甘宁边区代主席是其职务、职级和事业的顶点,1941年12月换届后,他卸任边区政府副主席,一路走底。其实不然。
1949年下半年,高自立在病逝前,担任冀察热辽分局副书记、东北行政委员会冀察热辽办事处副主任 ,其职务级别属于行政几级?可从以下方面考证并说明:
一、机构建制
1. 中共中央冀察热辽分局:是东北局领导下的中央分局(中央派出的二级战略区党委),管辖冀东、热河、辽西大片区域,相当于大区分局,高于普通省委,低于东北局这种中央局。
- 分局书记:程子华,分局一把手;
- 分局副书记(高自立):分局领导班子副职,属于战略区党委副职。
晋察热辽分局低于东北局这种中央局。
2. 东北行政委员会冀察热辽办事处: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北大区政府)派驻冀察热辽地区的行政办事机构,不是省政府,是大区派出办事处;李运昌任办事处主任,高自立任副主任,是办事处行政副职,管辖多个省、行署级行政区。
高自立一身两职:冀察热辽分局副书记(党内职务)+冀察热辽办事处副主任(行政职务),是同一套班子的党政双重副职。
二、岗位定位(解放战争时期)
1. 党内:中央分局副书记,高于省委书记,属于大区派出机构副职;分局下面管辖热河省委、辽西地委、冀东区党委等省级党委。
2. 行政:东北行政委员会冀察热辽办事处副主任,办事处统管热河、辽西、冀东等几块省级行政区政务财经,办事处主任、副主任职权高于普通省长。
三、参照1952年全国干部评级(建国后统一定级参考)
高自立1950年英年早逝,没有参加1952正式评级,只能比照同岗位其他干部的定级标准。
1. 同类中央分局副书记,建国后普遍对应行政5级(正部长级基准),军队对应正兵团级。
2. 冀察热辽办事处副主任,大区派出办事处副职,和分局副书记职务叠加,参照同系统干部,基准定位大区副职层级,高于普通省的副省长。
通俗类比(仅方便理解,非当时明文制度)
- 冀察热辽分局≈东北局下属的“次大区”;
- 分局书记≈大区一把手层级。
结论:
高自立
- 分局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副大区级,高于省委书记、省长层级,相当于行政四级。
四、高自立1941年辞任边区副主席,仍任边区政府委员,五人党团(党组)成员,具有决策权,并兼任建设厅厅长,按现今规定,即仍比副职待遇不逊。这说明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得到了组织充分肯定。且当时正是“三三制”(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党外中间派、党外民主人士各占三分之一)推行期间,十几名党员辞去政府委员候选人,就连中央党校校长李维汉都兼边区秘书长。不久,他又接任秘书长,其他职务不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高自立高风亮节,为推行“三三制”,建立边区联合型政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乃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五、高自立一生曾十八级变动职务,红军时期在红三军政委任上,突然调去宁都起义部队任红四十三师政委,军政委降为师政委使用,他二话没说,欣然赴任,且出色地完成了改造起义部队的任务,又被任命为红十五军军长兼政委。南雄水口战役重伤瘉后,调任红军后方办事处主任兼政委,离开一线,他毫不犹豫,后因工作出色,调临时中央政府任工农检查部副部长、代部长、土地部部长,从此离开了军队,他仍然义无反顾,留下了可圈可点的业绩。长征前,中央派他赴苏联学习,任军事培训班党支部书记(滕代远任班长),并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代表,参加共产国际七大,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并以“中共中央苏区的六年”作大会发言,全面介绍了中央苏区各方面的成就。期间,他最早撰写了《毛泽东传略》,为在国际上宣传毛泽东及其思想,确立其领导地位,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高自立能上能下,不贪官位,多做实事,正是他廉洁本色的突出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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