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学评论·林海散文】
从《民法典》视角探析刘林海作品的亲情书写
文/ 崔存文
刘林海身兼专职律师与乡土作家双重身份,法学思维深植于文字肌理。其散文集《灯下的温馨》,以关中农村家庭日常为底色,描摹亲子赡养、家事传承、亲属权责、家庭伦理等亲情百态。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所确立的家庭文明准则、亲属法定义务、人身权益保护、遗产处置规则,恰好成为解读其亲情描写的法理标尺,既可以厘清文本里传统乡土亲情与现代法治亲情的异同,也能看见作者将法律理性、乡土人情、血缘温情三者融为一体的创作特质。
一、《民法典》第1043条:优良家风条款,作品亲情伦理的顶层内核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明文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一条款是现代家庭伦理的法律总纲,完美契合刘林海所有亲情散文的精神底色。
乡土礼俗与法治家风双向呼应。在《大年正月走亲戚》中,作者细致记录关中农村拜年礼仪:初一晚辈拜长辈、初二女儿回娘家、新灵祭拜、亲友礼尚往来的交往秩序。这种代代传承的敬老、睦亲、互助乡土规矩,本质正是民间版的“优良家风”。《民法典》将传统孝道、亲属互助从道德倡导上升为法律价值,而刘林海用散文留住乡土家风样本,二者内核高度统一。他笔下的乡邻帮衬、姊妹相守、长幼有序,不再只是民俗怀旧,更是法治社会家庭文明的民间实践。
严厉父爱背后的教育监护,契合家庭教育法治原则。《我的父亲》一文回忆童年:儿时偷跑玩耍闯祸,父亲在外为孩子向队长赔礼致歉,归家后严加惩戒。儿时只觉父亲严苛冷酷,成年回望才读懂惩戒之下的监护责任。放在《民法典》框架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保护、管教的法定监护义务,适度管教是监护人合法权责。父亲看似粗暴的管束,没有超出合理管教边界,目的在于纠正子女行为、树立规矩,区别于家庭暴力。作者以半生阅历和解父子关系,恰恰印证民法典所倡导的:家庭教育不是放任溺爱,也不是暴力惩戒,而是以责任为底色的家风塑造。
二、赡养义务与监护权责:法理落地于《母亲最后的日子》亲情细节
《民法典》明确: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完整赡养义务;父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成年子女依法成为顺位监护人,拥有医疗决策、人身照料、财产代管法定权限。《灯下的温馨》名篇《母亲最后的日子》,完整记录母亲病重离世前416天的陪护全过程,将法定赡养义务化作一字一句的温情日常,实现法律条文的生活化文学表达。
贴身陪护:赡养义务中“精神慰藉与生活照料”的具象化。得知母亲病重后,作者暂停工作、关闭手机,日夜守在病床前全程照料。姊妹轮流看护、全家共同陪伴母亲走完最后时光。《民法典》早已打破“赡养只给钱”的片面认知,强调陪护、陪伴、情绪安抚同等重要。刘林海没有刻意煽情,只记录喂药、病床守候、安抚母亲心绪等琐碎日常,让法条里的“精神赡养”跳出法律文本,变成母子相守最动人的亲情画面。
医疗签字权、临终嘱托:监护权与财产处分权的现实演绎。文中关键情节:母亲病危时,由作为监护人的作者签署医疗急救相关文书;母亲意识清醒时,单独交代身后财产分配:存款交由作者分给众姊妹,珍藏金葫芦指定由他留存,其余首饰由姐妹自愿取用。
从法理层面拆解:
其一,母亲因病濒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成年子女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代为行使医疗知情同意权,这是《民法典》监护制度的直接体现;
其二,母亲自主规划遗产分配,属于所有权人对个人合法财产的处分自由,契合继承编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核心原则。作者遵从母亲意愿、公平协调姊妹财产分配,既恪守法律财产规则,又顾及手足亲情,完美平衡法定权责与血缘情义,也是作者律师职业素养在家庭相处中的自然流露。
三、亲属权与平等家庭关系:解构乡土旧式亲情,构建现代法治亲情观
在农村,家庭常存在父权至上、长辈独断、子女依附、重男轻女等旧式家庭模式,而《民法典》确立家庭成员人格平等、人身独立、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虐待遗弃的刚性规则。刘林海在亲情书写中,完成了对传统亲情的辩证审视,用法治思维重构健康的亲子、手足关系。
回望严苛父爱:区分传统家教与违法家暴的法律边界。
童年挨打的记忆曾是父子间的隔阂,成年后的作者以法律人的理性重新审视:父亲惩戒出发点是管教修身,无虐待、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属于传统家教范畴;而如果超出管教限度、长期暴力摧残家庭成员,则属于《民法典》明令禁止的家暴行为,可主张人身保护令、侵权损害赔偿。作者一边怀念父亲默默的守护担当,一边以现代法治视角反思旧式家庭教育的弊端,倡导平等沟通、尊重子女人格的新型亲子关系。
姊妹财产均分:破除乡土性别偏见,践行家庭成员平等原则。农村旧俗常有遗产偏向儿子、女儿少分财产的习惯,而母亲临终主动要求存款由所有姊妹均分,不区别子女性别。作者全力落实母亲遗愿,拒绝独占财产,充分践行《民法典》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继承权完全平等的法条规定。在乡土人情与法治规则的碰撞里,作者用亲情故事传递:亲情和睦,根基在于权责对等、权益平等,而非宗族旧俗。
四、法理为骨,温情为肉,独树一帜的亲情书写范式
不同于纯乡土散文只描摹人情悲欢,也区别法律文书冰冷的条文阐释,刘林海依托律师的专业功底,让《民法典》的家庭规则成为潜藏在文字里的底层逻辑:他写母子相守,让赡养义务、监护权化作病床前的日夜陪伴;他写父子和解,让合理管教、人格平等消解两代人的时代隔阂;他写家事传承,让遗产自由处分、继承权平等平衡宗族旧俗与现代家庭关系;他写乡土家风,让家庭文明建设从乡间礼俗上升为法治时代的家庭必修课。
简言之,《民法典》为刘林海的亲情描写提供了理性骨架,他的文字证明:最好的亲情,从来不是无底线的道德绑架,而是法律划定权责边界,爱意维系情感温度,法理与人情共生,才是家庭最长久的温馨,这也正是《灯下的温馨》整部散文集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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