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明,1951年1月生,陕西合阳县人,1970年参军,大校军衔退休。自幼喜爱书法与文学创作,先后出版发表长篇小说、纪实文学等200余万字,获省级以上创作奖20多次。现为中国标准草书学社社员、宁夏标准草书协会常务副会长、宁夏书画艺术促进会副会长、宁夏老年书画协会副会长、宁夏塞外书画艺术研究会顾问、宁夏天盛书画院顾问、宁夏法书文化艺术中心顾问,银川文学院聘作家、宁夏文史研究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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