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夫国学笔记0005
——《尚书·尧典》开篇思辨
初读《尚书·尧典》开篇,常视其为普通的圣王人物评述,轻易一带而过。及至反复细读,方察其义颇深。
一、笔者对文本的理解
原文:“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本段分两个层次:尧的德性之体、德政之用。此段是先秦儒家推崇的圣王典范、君子修身的标尺,也是“为政在人”以及《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原型。
第一层:尧的德性之体
原文:“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
自“钦明文思”至“格于上下”,言尧帝具备肃敬自持、事理通达、举措合度、深虑善谋,以及心性笃定平和、诚信恭谨、谦抑退让的美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总括尧之德行广覆四海、上达天听、下感地灵,至此完成对尧德性之体(修身)的综述,文意闭环。
第二层:尧的德政之用
原文:“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自“克明俊德”起,转入圣王向外推行治理的政治行动。治理次第依次展开:克明俊德→亲睦九族→平章百姓→协和万邦→于变时雍。由近及远,以德施治,恩泽及于万民,构成上古圣王德治完整的实践路径。
克明俊德(为政在人):能无遗漏地发现、识用德才兼备的人才。
亲九族,九族既睦(齐家):亲睦陶唐部落内尧(放勋)本支的血缘宗亲,实现本宗族团结和睦,齐德同心。
平章百姓,百姓昭明(治国):厘定陶唐本部各受封诸侯的疆域、爵位、礼制等事务,厘清诸侯之间、邦国之间的权责边界、等次节度,使各类关系明晰有序,邦内治化清明。
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平天下):调解陶唐以外各联盟部落之间的矛盾,协调各方关系,使联盟诸邦和睦共处、遵奉盟约,天下安定,万民从化。
以上对“九族、百姓、万邦”的理解,是基于上古社会治理格局所作义理辨识。而不少旧注不顾上古社会联盟体制这一特性,依据西周后封邦建国的宗法体制逆释,将“九族、百姓、万邦”笼统地注释为“诸侯”,以致文义模糊。
尧并非西周分封制度下的帝王,而是上古部落联盟的共主。联盟之内各部落本为独立共同体,仅共尊尧为盟主,不存在自上而下的分封隶属关系。“九族、百姓、万邦”三层治理圈层,正是后世修齐治平思想的上古原型。
1. 九族:指尧(放勋)一支的血缘宗亲。故“亲九族”对应“齐家”。
2. 百姓:指陶唐部落本部之内拥有封地、族姓的诸侯。古时受封方得立族姓,故称百姓。故“平章百姓”对应“治国”。
3. 万邦:指联盟体之中,陶唐部落以外的各个原生独立部落。诸部落并非尧所分封,自有部族体系,以德义尊奉尧为共主。故“协和万邦”对应“平天下”。
二、笔者对“克明俊德”的辨析
以朱熹为代表的宋儒主流注解,将“克明俊德”解作尧彰明自身的崇高德行。此说是以后时《大学》所论“修齐治平”反推尧典文意,最大问题在于文脉重复:上文已经以“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完成尧内在德行的总括,倘若此处又回转述说自明己德,则叙事逻辑颠倒,文本前后抵牾。
依据本段文意文脉,笔者理解如下:
克:不能依为旧注简单训作“能够”,而是能做到无所不周、无有遗漏。指用人理政周全广博。
明:不能依旧注简单训作“举用”,而是应是良辰好景虚设涵盖察识、甄别、选拔、历练、任用、考核、黜陟一整套用人理政举措。
俊德:指才德兼备之士,是人,并非抽象的德行。
整句意为:尧能够无所遗漏地察识并举用天下贤德之才(以彰尧德治国安民)。
通读《尧典》后文,尧屡次向四岳征询人才:“畴咨若时登庸?”“畴咨若予采?”“有能俾乂?”“汝能庸命,巽朕位?”,又令四岳“明明扬侧陋”,发掘贵族上层与乡野底层德才兼备之人加以举用。其叙事主线重在访贤、察贤、试贤、任贤,直至禅位于舜,足以佐证“克明俊德”属于用人理政之纲领,而非“自明己德”。
结语
《尧典》所载为源,属于帝王外王治国之道:以君主本具之内德为根基,以举贤用人作为施政起点,逐层安顿宗族、本部、联盟诸邦,是上古圣王治理天下的实操体系。
《大学》则为流,属于士人修身进德之学。后世儒者汲取本段由近致远的推扩思路,将上古王者之道,转化为士人普遍适用的修身范式;又因时代变迁,“家、国、天下”词义发生演变,其概念内涵已不同于尧时。二者属于源与流的关系,不可直接等同,研读之时应当区别。
樵夫:刘晓鸿,江西省吉水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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