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陕西著名作家兼律师刘林海先生的散文集《灯下的温馨》作品研讨会,最近在他的家乡礼泉县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著名的陕西礼泉籍老文艺评论家阎纲倡议发起,省市县文学评论家、作家共50余人齐聚现场,系统研讨刘林海整体创作成就,并以全新视角深度解析了这部充满浓郁乡情和童年记忆的散文集。《都市文苑》将陆续发表此次研讨会上的评论文章。下面发表咸阳师范学院副教授南生桥老师的文章。
从女律师被凌辱说到“二情”
——刘林海散文集《灯下的温馨》读后
作者 南生桥

刘林海先生的散文集《灯下的温馨》共六章,第一章《岁月的针脚》是记忆乡愁,第二章《永在的星空》是亲友情深,第三章《积淀的图腾》是艺术人生,第四章《零散的印迹》是游记,第五章《炫目的色调》是法律,第六章《斑斓的世相》是其他。
看目录到第五章的末篇《女律师被凌辱咏叹调》,感到吃惊、好奇。以前看过一些外国的法律故事,印象最深的是林肯当律师时的那个著名的“上弦月作证”案,还看过一部外国电影,一位律师的辩护从一点突破,推翻了一条证据,进而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而推翻其他证据,以至翻转案情。由此知道律师的作用重大。而这位女律师居然被凌辱,岂非怪事!
作者从对立双方即施暴的公干者与女律师两方面进行论析。
先对为非作歹的公干者进行剖析。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是法警与律师“实有相辅相成之意”,“说得俗些,俱是混一碗饭,律师去法院,职责使然,好比客人上门。公干者一如雇佣的管家杂役,即便心里再不喜欢,有理不打上门客的常识,难道不懂吗?”这是说施暴者不懂常识。用咱们这儿的土话来说他就是个“七生子”,生生货,不成熟。
第二层从“人人生而平等”起笔,讲人生际遇,结语曰:“命运本就反复无常,志得意满之时,还是多些敬畏、持重内敛为好。”这是劝告施暴者凡事回头想一想,留有余地,不要忘了《红楼梦》说的“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第三层从“尊重女性是文明人的标志,凌辱女性是荒蛮者的表现”开始,再说渣滓洞的特务头子还有一丝人性尚存,施暴者是否汗颜?这一句是诛心之论,直刺其素质之差,丧失做人底线。这使人想起林肯为之辩护的是一个寡妇的儿子。
下一段是过渡,引鲁迅那句名言“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进而“琢磨女律师受辱的由头”。再下一段从“一个巴掌拍不响”起笔,设身处地从律师大把挣钱,公干者心理失衡,因而“为什么不能在和人家打交道时把身段放得低低的?”因而“更有理由责备她的大意了。”特别是“必须明白,在缺乏坚实背景的情况下”一句,使我们想起以法律的神圣,司法的独立,为什么还要顾及“坚实背景”?
文章最后从一些落马的显贵第一时间想起律师说起,换位思考,“设若有一日把律师和体制内的公干者来个乾坤大挪移,说不定换了身份的律师难为他人时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规劝结束全文。
读完此文,觉得作者说理很充分,笔下有锋芒。但总觉得委婉劝喻的成分多,伸张法律威严的成分少。说白了,理直而气不壮,义正而辞不严,与林肯和电影上的律师大为不同。
这是为什么?读者的联想提供了契机。个中原因不外乎“二情”:人情,国情。我们身处人情的国度,人情如硫酸、硝酸、盐酸三酸合成的王水,可以销熔一切,故此作者下笔不得不慎审从事。至于国情不同,亦在情理之中,无需说明,读者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作者简介:

南生桥,陕西兴平人,咸阳师范学院副教授。有《二十五史梦文化解读》(出版社精装重印一次)和论评《雕虫写龙集》行世。部分论文已授权外译推广。
审核: 董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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