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编者按】
冯积岐老师的《小说艺术课》作家出版社出版后,得到了不少读者好评,作家出版社2025年再版时,改名《小说的艺术》。经过作家出版社从全国同类作品中筛选,《小说的艺术》被选为全国图书馆必配作品。现节选一章,以鄉读者朋友。

第九章 结 尾
冯积岐
小说的结尾,就像一把火炬,如果高高举起,就可以照亮整个作品。难怪,海明威对他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的结尾修改了三十九次。一个糟糕的小说结尾,会大大地削减了作品的力量。尤其是短篇小说,由于篇幅短,结尾要特别用心。世界经典作家们的小说结尾,既包涵了整个故事,又进一步提升了作品的思想内涵,使读者回味无穷。
美国女作家波特的中篇小说《中午酒》是一篇顺时序写的小说。叙述紧凑,作品充满紧张感,悬念不断。作者用三个主要情节构架作品:(一)希尔顿来到了汤普生的农场。(二)哈奇来追捕希尔顿。(三)汤普生杀了哈奇以后自杀。
“两个肮里肮脏的长着亚麻色头发的小男孩正在前院的豚草丛里挖什么东西,这时候,一个黄头发的又瘦又高的男人走进门来。”希尔顿是在两个孩子的目光中上场的——这样写,一是引出了农场主、孩子的父亲汤普生;二是希尔顿进入孩子的视野,给两个孩子和希尔顿以后的摩擦、矛盾提早埋下了伏笔。希尔顿是来寻找工作的。他和汤普生对话时,连身子都没有欠一下,脸庞上一点笑容也没有。在希尔顿和汤普生简单的对话中,希尔顿冷漠、严肃、冷峻的性格完全显现了出来。而汤普生的计较、奸诈、狡猾和希尔顿的爽快、干脆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汤普生以为他得到了一个廉价的雇工而沾沾自喜。而希尔顿不动声色,只顾埋头干活,从而展示出了一个顺从、勤劳的好人形象。希尔顿对雇主的忠心耿耿,勤劳苦干,使汤普生省了好多心,使汤普生夫妇从情感上接纳了希尔顿,——一直到希尔顿在汤普生的农庄干了九年以后,哈奇的到来,汤普生夫妇才对希尔顿的人生经历略有所知。不过,有一个细节,既是希尔顿人生奥秘的暗示,也是展示希尔顿性格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口琴,——希尔顿随身带有一个口琴;他的全部爱好就是闲暇时吹口琴,“每天晚上吹的却是重复不变的曲子,那是一支古怪的曲子,某个地方有个突然的转折,有时候连下午坐下来歇口气的那阵子也吹。”希尔顿的口琴谁也不能动,正因为汤普生的儿子动了希尔顿的口琴,和希尔顿有了摩擦,而被希尔顿所揍,而且,希尔顿非常暴怒,甚至露出了有些狰狞的面孔。这个口琴和古老的曲子,是希尔顿人生、家庭、爱情以至所有坎坷经历的写照,抑或是希尔顿不可告人的秘密全部包含在口琴和曲子之中。一直到哈奇到来,哈奇给汤普生说明白,希尔顿用口琴吹的是一首斯堪的那维亚的什么歌曲,“歌曲的大意是,你一清早起来,心情好极了,你欣喜若狂,因此不到中午就把酒喝光了。那酒是准备中午休息时候喝的。”汤普生这才知道,这是一曲劝酒歌。至于说,希尔顿为什么总吹这支曲子,哈奇也不明白。波特把小说取名《中午酒》,也许,其含意就来自这首歌曲。中午的酒,提前喝完了,是不是意味着人生提前消费?或者说,告诫人们,中午的酒是不能提前喝的。
哈奇不是来和汤普生讨论劝酒歌的,他是来追捕希尔顿的。他告诉汤普生,希尔顿是个疯子,曾经是杀人犯。汤普生一点也不相信哈奇的话。在汤普生的眼里,希尔顿勤劳肯干,是称心如意的雇工,九年了,他没有看出,希尔顿的为人处事有任何瑕疵,他不嫖不赌,不偷不抢,甚至连一滴酒也不沾。汤普生大喊大叫:“在我们当中,疯的是你,你比他疯得厉害!你快滚,否则我把你的手铐上,扭送法院。你犯了非法入侵私人住宅的罪。”暴力的发生是在一瞬间,“汤普生先生看见事情发生了,他看见那把刀子捅进了希尔顿先生的肚子,他知道他自己把树墩上的斧子拔出来拿在手里,他只觉得他双手高举过头,那把斧子举过头,把斧子砸在哈奇先生的脑袋上,就像敲晕一只要宰的牛。”然而,事情却不是汤普生记忆中那样的,汤普生太太看见的情景是:“可是,希尔顿先生在那边跑呢。”事实是,哈奇并没有用刀子捅希尔顿。
汤普生稀里糊涂地杀死了哈奇。小说接近结尾了,接下来,这个故事怎么收场呢?是汤普生去自首?还是走上逃亡之路?这两条路,汤普生都没有选择。他和太太逐户去给镇上的人们解释:他不是故意杀死哈奇的,他的出手是因为他看见哈奇拿猎刀要捅希尔顿,他才失手打死了哈奇。镇上没有人相信他的的话,镇上的人们对汤普生和他的太太的话很漠然,表示不相信,更要命的是连他的儿子也不相信他是失手杀人的。在儿子的心目中,父亲汤普生就是杀人犯。汤普生绝望了,他的出路在哪儿呢?
……接着,他把右脚的鞋、袜脱掉,让枪托支在地上,把双管枪身对着自己的头部。这动作非常不得劲。他把脑袋支在枪口上想了片刻。他全身打颤,脑袋里轰隆隆直响,到后来连什么也听不见,什么看不见了。可是他还是侧着身子在地上躺下来,拉过枪管对着自己的下巴,用大脚趾去探索枪支,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击发。
小说的结尾,汤普生用一支双管枪自杀了。汤普生在自杀前,还写了一封绝命书,有人说,波特的这一笔是多余的。我认为,这一笔不是多余的,汤普生必然要这样做,因为,他虽然要自杀,可是,他总觉得,他不是故意杀死哈奇的,他不愿意背上杀人犯的罪名走上阴曹地府——尽管,他已经杀了人。他要向世人说明“实非蓄意,纯由保护希尔顿先生所致而已。”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汤普生写绝命书是一种自我辩护——哪怕狡辩也罢,这符合汤普生的性格,——从这部小说来看,波特笔下的汤普生虽然有诸多人性的缺陷,但他并非是一个“恶”的范例,并非有暴力倾向,他杀死哈奇的目的很简单——保住希尔顿。对他来说,希尔顿是一个好雇工,是他的需要。汤普生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功利主义者,他只是为他的农场,为利益而活着,他没有杀死哈奇的蓄意和图谋。他死而有怨,死不甘心,因此,絮絮叨叨,说出了“多余”的话。波特在小说结尾安排汤普生写绝命书是很周全的一笔。
小说的主题并非停留在社会层面,并非只是谴责暴力的,并非如一些评论家所说:波特在告诉人们,美国社会的暴力随时可能发生。作品的主题不是如此简单的。我们的文学评论家总是喜欢用政治家的眼光去评判文学作品,把深刻的文学作品引入对某个社会抨击的简单判断。波特探讨的远远不是社会层面,乃至道德层面的东西,她探讨的是人性层面,人的内心世界,乃至涵盖哲理层面——人不可以用固化的善与恶的两分法去判断;所有的偶然性有其必然性,可是,在一定的环境中,在一定的条件下,这种必然性就断了链条。从《中午酒》提供的文本来看,希尔顿是个阴郁的人,而且有杀人的前科,而汤普生是比较胆小、自私却又善良。本该,杀死哈奇的应该是希尔顿,可杀死哈奇的偏偏是汤普生。结尾的这个情节,完全颠覆了前边的叙述。这就是偶然,没有必然可言,但人性就是这样,就该这样。
如果说,人生是一壶酒,本该是属于中午的酒,中午喝。可是,人生没有本该,人生充满着不测的偶然,——希尔顿是偶然来到汤普生的农场的,汤普生是偶然杀死哈奇的——并非性格决定命运。《中午酒》通篇给读者一种不可预知感,而且被一种神秘而阴郁的气氛所笼罩。尤其是结尾,哈奇用没有戳出去的那一刀,汤普生的那一斧子将中午酒的酒杯打碎了。这个结尾,颠覆了我们对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道德判断,只留下对人性缺陷的思索,只留下了对人的命运不可预测的叹息。
《魔桶》是美国小说家马拉默德的名篇,得到了美国多名评论家的评说褒扬,被好多所美国大学选入教材。《魔桶》是一篇既有趣味,又意蕴深厚的短篇小说。
《魔桶》的主人公利奥·芬克尔从纽约的一所私立大学毕业,得到了牧师的职位,上任前,他想先解决了婚姻问题,以便安心工作。于是,他在一家报纸上发出了只有两行字的征婚广告。这个广告被做了多年媒人的萨尔兹曼看见了。萨尔兹曼见到了利奥。这个职业媒人一看,利奥长相俊秀,器宇不凡,暗中唏嘘,却不动声色,他和这个年轻人开始兜圈子,似乎不是为了成人之美,而是为了逗他玩一玩。萨尔兹曼从公文包中拿出了六张卡片——六个女人的资料和相片,供利奥选择。萨尔兹曼告诉利奥,他的手上不只是有这六个女人的相关信息,还有很多,这些信息都放在一个桶里——这桶就是“魔桶”。而玩魔术的正是这个萨尔兹曼,并非他的“桶”有什么魔性。
萨尔兹曼一个一个地给利奥展示这六个女人的资料。这六个女人,要么是年过三十岁的离异者,要么是虽然年轻却身体残疾的姑娘,要么长相平平,缺少靓丽的姿色,要么是已近半老徐娘的寡妇。利奥一看,十分失望。第二天,他的心情很不好。萨尔兹曼又来纠缠利奥,给利奥推销一个比利奥大八岁的另一个寡妇。利奥十分生气,恨透了这个说媒牵线的萨尔兹曼,“发誓他若再来非把他给扔出去。”
一个多月过去了,利奥依然打不起精神来,百无聊赖中,他翻看萨尔兹曼留下的其他照片,他突然发现,一张萨尔兹曼没有介绍的、很不起眼的姑娘的照片,这张照片中的这个姑娘不正是他的意中人吗?照片中的姑娘美丽端庄,利奥看几眼照片,就想拥着美人归。他即刻想给萨尔兹曼打个电话,却找不到他的电话。他费尽周折,找到了萨尔兹曼的家,利奥见到了萨尔兹曼。利奥拿出了那张照片,说他说要照片中这个姑娘。萨尔兹曼故弄玄虚,欲擒故纵,说这张照片中的姑娘不是介绍给他的。利奥说他看中了这个姑娘,就要这个姑娘。萨尔兹曼却说这姑娘不能介绍给他。利奥再三追问为什么。萨尔兹曼告诉他,这姑娘一身毛病,是他的孩子,叫斯特拉。这一边,利奥被她看中的姑娘折磨得寝食难安,昼思夜想,他觉得,他已经爱上了她;而那一边,萨尔兹曼却不动声色,故弄玄虚,对于斯特拉有什么毛病闭口不提。事情怎么了结,在结尾,马拉默德笔锋一转,让利奥和萨尔兹曼的女儿斯特拉有了信件交往。交往了一段时间,斯特拉提出要和利奥见面。马拉默德写道:
利奥收到她的信,她说要在一个街拐角的地方约他相见。果然,在一个春天的夜晚,她等候在一柱街灯下。他来了,手里拿着一束紫罗兰,还有含苞欲放的玫瑰。斯特拉站在街灯下,吸着烟。她穿了件白衣裙,红鞋子,这正是他所期望的,只是当时一慌乱,以为她穿的是红衣服白鞋子。她在那儿等候着,有些不安,也有些害羞。从远处他就看到她那双眼睛,和她父亲一模一样——无比的纯洁无邪。他从她身上构思着自己的救赎。空中回响着提琴声,闪烁着烛光。利奥跑过去,手中的花冲着她。
拐过这个街角,萨尔兹曼靠着墙,为死者祈祷着。
萨尔兹曼欺骗也罢,吊胃口也罢,他用尽心机,只是为了给女儿物色一个称心如意的丈夫。到了作品的结尾,作者亮出了底牌;不是萨尔兹曼的魔桶里装着爱情,而是爱情本身具有魔力,——它需要追求,需要耐心,需要真诚。只要你用一颗纯洁的心去追求爱情,爱情就会青睐你——利奥终于将他所爱的斯特拉追求到手了,而萨尔兹曼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得到了称心如意的女婿。在小说的结尾,萨尔兹曼之所以为死者祈祷,是因为,每一个离世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后辈生活得幸福愉快。这个短篇小说将萨尔兹曼的有心计、甚至狡猾、沉稳、老辣的性格展示得活灵活现,也凸显了利奥单纯、执着、锲而不舍的品质。萨尔兹曼所作的一切,包括施展的手腕,只是为了女儿将来的幸福,作者褒扬的是他的仁爱之心,到了老境,作为人之父,他仍然相信爱情,相信爱情的魔力,——只有生活在爱情的滋养中,才能幸福快乐,这是《魔桶》的主旨。
这个短篇的结尾好就好在,来了一个大转折——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在结尾不只是揭开了谜底,萨尔兹曼施展那些看似不地道的手腕,有了满意的结局,而且,人物的精神面貌有了升华,——萨尔兹曼不只是一个职业媒人,为寻求伴侣的人牵线搭桥,也是一个充满了爱心的好父亲。因为爱,因为爱情,人世间才有暖意。
库尔特·冯内古特是二十世纪美国的小说大师之一。他除了创作了《五号屠场》《囚鸟》等几部经典长篇以外,一生写了近百个短篇小说。他的小说《短蜡烛灭了》是精心结构、意味深长的一个短篇。小说叙述,一个叫安妮·考伯的女人,死了丈夫,四十多岁,一个人守着一个养猪场和一大片土地。也有几个男人向她示爱,他们的理由冠冕堂皇,其实都是盯着她的土地。她没有再嫁。在丈夫去世后的第二年春天,她通过一家杂志,给一个陌生人写了一封信,并且在信中介绍了自己的相貌和当下的生存状况,表示愿意结交一个笔友。一个星期后,一个叫霍金斯的男人给她来信,愿意做她的笔友,对她以天使相称,赞美之词如开艳的花朵一样。于是,两个人开始了书信交往。在一次给霍金斯的去信中,安妮附上了她的一张照片。显然,她昏头昏脑地坠入了爱河,被爱情折磨着,失去了理性,失去了控制,她想见一见那个叫霍金斯的男人。信发出去后,霍金斯给她来了一封电报,电报上只有四个字:别来!病危。之后,安妮火急火燎,牵挂着心爱的人,给他寄了好多封挂号信,发了好多次电报,都杳无音信,泥牛入海了。安妮对这个未曾谋面的霍金斯爱的要死要活,她为他而揪心,于是,她按照信封上的地址去找霍金斯。安妮从印第安州北部,来到了纽约州,她找到了霍金斯信上所写的那个片区,经她打问,却无人知晓霍金斯。有人告诉她,也许霍金斯去世了,建议她去墓地看看。于是,安妮来到了墓区。守墓人是一个丑陋而年龄很大的侏儒。侏儒告诉她,霍金斯去世后已经下葬了,而且还把霍金斯的为人吹捧了一番。安妮直言不讳地告诉侏儒,霍金斯就是她的男朋友。侏儒用自己的车把安妮送到了墓地,安妮去墓地给霍金斯献花。因为没有墓碑,在侏儒的引导下,安妮把花放在了一个土堆前。安妮告诉侏儒,她并没有见过霍金斯,在她的想像中,霍金斯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对于霍金斯的去世,安妮有撕心裂肺的痛感。献完花,侏儒把安妮送上了火车。如果小说到此结束,也算一个完整的故事,可是,这个故事叙述的不过是一个中年女人对爱的渴望、炽热以及衷挚的感情的宣泄。小说到了结尾,读者才明白,作者不动声色地构建的爱情天地里生长的是谎言,整篇小说是一个“骗局”,到了结尾,这个局才破了。
侏儒把安妮送到火车站以后,又开车到墓地,取回了安妮送给霍金斯的一束花,他一边嗅着花,一边给安妮写信——
“亲爱的德莱伯太太,”他写道“我觉得很奇怪,作为我的笔友,我最亲密的心灵伙伴,怎么会住在英属哥伦比亚的养鸡场里呢?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也许我一辈子看不到。不管你那里生活怎么样,我都觉得那里肯定很美丽,因为你不就是在那里出生,那里长大的吗?请你,请你,请你,”他一边写着一边用重音读着这三个词,“不要落进所谓交换照片的俗套里去。我认为,除非在天上,没有哪个摄影师能够拍出你的来信中让我激动让我崇拜的天使。”
小说到此结尾了。
原来?原来。原来这个侏儒老头子就是霍金斯!在前边几千字的叙述中,冯内古特捂得很严,没有丝毫流露出世上并无霍金斯。他憋着一口气,硬将这骗局捂到了最后才露了底。这样的结尾,使安妮单纯、天真、挚着的性格更加完美,她相信爱情,向往爱情,追求爱情,到头来,她的爱情只能系在一束花上。而那侏儒老头无疑是奸诈、虚伪、不择手段的“道德侏儒”,可是,他对安妮的爱却不容置疑,他也向往爱情,渴望爱情,可是,他被自己的年龄、形象困感了,他是十分自卑的,所以,他只能用欺骗来应对安妮·考伯的真诚。假如安妮读到了侏儒的信,会怎么样呢?也许,她会捶胸顿足,后悔不迭,失声叫骂侏儒这个骗子;也许,她会再次去找侏儒,毕竟,侏儒陪她度过了好多个寂寞难耐的日子,他对她的感情中没有掺一丝假,她十分感激他,——这就是爱,真爱。爱情是不会被年龄、相貌囹圄的。爱情毫无道理可言。没有也许。冯内古特到此结束小说,给读者留下了好多个想象的空间。所有的“也许”只能留给读者,这就是冯内古特的智慧。
冯内古特是怀着悲天怜人的情怀去塑造人物的,他对安妮·考伯和侏儒都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充分的理解。他没有把他笔下的人物搁置在道德的审判席上去责问,而是对这一对男女的爱情表示了遗憾和肯定。这就是大师的情怀。
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是以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我弥留之际》等杰作而名留文学史册的,也是因为他对长篇小说所做出的贡献,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尽管,他写了一百多篇短篇小说,对读者影响大的还是他的长篇小说,尤其是《喧哗与骚动》《八月这光》《押沙龙,押沙龙》等十六部长篇小说中的大多数,可以说是二十世纪长篇小说的高峰。仔细阅读他的短篇小说,有的比较一般,其中也不乏精品,比如短篇《烧马棚》《沃许》《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等篇章,达到的艺术高度,可以与福克纳的长篇小说相媲美。《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被翻译为多种文字,列入世界经典,是从事短篇小说写作的作者学习借鉴的范本。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共有五个章节。第一节,从爱米丽小姐过世写起。“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她过世了,人们关注的不只是她本人,还有她的房子,小镇上的人们走进她居住的房间,试图从神秘的房间寻找和她的为人处事以及怪癖的性格相关联之处。结果,这房间并没有回答人们的疑问。这一节的主要情节是爱米丽小姐对待税务官的那种冷酷的神情。第二节,主要情节是爱米丽父亲的去世,和爱米丽对父亲尸体的处置。因为没有及时安葬父亲,而使尸体的臭味引起邻居的不满。也许,迫于来自小镇上居民的压力,爱米丽最终还是安葬了父亲。同时,引出了爱米丽被心上人抛弃的事实。故事发生在爱米丽四十岁上下。第三节,从爱米丽的父亲去世两年前后,跳跃到她三十岁出头。在她三十岁出头那一年,她去药店买来的毒药。她在买来的毒药盒子上注明:“毒鼠用药”。小镇上的人们每当看见爱米丽小姐,只有一句话:“可怜的爱米丽。”因为,她到了三十岁,四十岁,依旧没有结婚,单身一个。第四节,又从爱米丽三十岁左右写起,写她和铺路工程队一个叫荷默·伯隆的男人的爱情,——只是虚写,只是写她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岁月不饶人,随着时间的推移,爱米丽小姐也发胖了。作者主要强调的是她的头发,由灰白变为铁灰——至死再也没有变色。就是这一头没有变色——铁灰色的头发给结尾留下了伏笔。后来,直到爱米丽小姐去世,再也没有见过和爱米丽小姐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她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又一年——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癖乖张。”第五节,也就是结尾,又回到了第一节的时间节点上,回到了爱米丽的去世。小镇上的人都跑进爱米丽的住所观看覆盖着鲜花的爱米丽小姐的尸体。而结尾那几句,揭开了爱米丽小姐家中发出臭味的原因,揭开了长年紧闭的二楼的秘密:
那个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煎熬的永恒的长眠已使他驯服了。他所留下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头上,均匀地桥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从结尾不难看出,躺在二楼的那具没有掩埋的尸体就是和爱米丽在一起的荷默·伯隆,而那一绺铁灰色的头发正是爱米丽小姐的。枕头上压下去的印儿表明,爱米丽曾经和她的情人睡在这张床上;也许,她就是和尸体睡在一起;关于头发,在作品的第四节已经做了暗示,颜色变为铁灰色,是她年老以后。年老以后,把头发仍然留在尸体枕的枕头上,这一绺铁灰色的头发,这个不容忽视的细节,书写着艾米丽小姐对她的情人的情感,也足以说明,她年老以后,未曾离开过这具尸体。
在这个短篇中,福克纳给读者留下的空白很多。爱米丽小姐为什么在三十多岁就准备好了毒药?她是什么时候毒死他的情人的?她为什么要毒死她的情人?两个人之间曾经发生了什么事情?是艾米丽对她的情人爱到了很恨、非杀不可的地步吗?当读者把这些问题回答以后,爱米丽的性格轮廓已经很清晰了,——她的一生在扮演着爱情悲剧的角色。
其一,在这个短篇小说中,福克纳充分地施展了现代主义的手法,五个章节,时空跳跃无序。在时间的节点上,从爱米丽小姐的去世开始叙述,结尾又回到了爱米丽小姐的去世,形成了一个圆圈,使进行时只缩短到爱米丽小姐去世的那几天。爱米丽小姐一生的故事只在进行时中完成。
其二,福克纳运用了暗示的手法,缩短了篇幅,留下了空白。福克纳只是写了爱米丽小姐买毒药,没有写爱米丽为什么要毒死情人和毒死情人的全过程,没有写他们是怎么相爱的,为什么能走到一起,等等有关爱情的细节。不只买毒药是暗示,头发是暗示,臭气味儿是暗示,连爱米丽小姐的房间和那张床也是暗示。这些暗示,不只是艺术手法,而是小说内容的一部分。福克纳明白,他不是在写一部情感小说,不必顺时序详尽地叙述爱米丽小姐和那个男人相识相爱的全过程。
其三,叙述角度是“我们”。这个“我们”福克纳没有挑明,从文本来看,很可能是小镇上的人们。因为“我们”这个角度的介入,使叙述显得很客观、冷静,略去了福克纳惯用的意识流、心理分析和内心独白,从而使这个短篇小说显得很洗练。“我们”是一个叙述角度,也是跟随爱米丽小姐的目光,“我们”只能用目光透视爱米丽小姐的举动,乃至身材、头发,——这个角度,这个目光,是从外向内透视人物,使视点击中了要害,减省了冗长的叙述。
其四,小说营造了扑逆迷离的气氛,小说自始至终被薄纱一般的神秘的气氛所笼罩。这种气氛有点飘忽不定,恍恍惚惚,甚至有点诡异。由于这种气氛的营造使爱米丽小姐的人生悲剧于凄凉中有股难言之苦,于悲哀之中有点道不明、说不清,包括那玫瑰花——为什么要献给爱米丽小姐一朵玫瑰花呢?这是一朵无形的花。这是一朵凋谢了的花。这朵玫瑰花只是一个象征,——当初,爱米丽活着的时候,是小镇上的一座纪念碑,是传统和义务的象征。这朵玫瑰,就是爱米丽小姐的象征。爱米丽小姐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有毒的玫瑰。在小说的结尾,枕头压出的印儿,铁灰色的头发,房间里的气氛也暗示了爱米丽小姐阴沉的、怪诞的,甚至是恶狠狠的性格。由此而说,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极具讽刺意味。小说的结尾,并没有解除小镇上的人的疑惑。人们看到的情景,嗅到的气味,只能加深人们对爱米丽小姐一贯的看法,只能使爱米丽小姐的复杂性格再次凸现。
美国女作家麦卡勒斯的作品并不多,她最杰出的作品是长篇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和中篇小说《伤心咖啡馆之歌》。她之所以能被美国当代的文学评论家哈德罗·布鲁姆列入西方正典作家,不是没有原因的。正如布鲁姆所说:“她的小说艺术虽有局限性,但其强烈的情感令人称奇。”“她的小说与她的人一样,存在永久性爱欲危机的隐患。”在她的小说中,人物的刚性倔强中常常有柔软细腻的情感。她捕捉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而是人物自身的矛盾、焦虑、不安和痛苦。无论她的长篇,抑或中短篇小说都能给读者强烈的情感冲击和感染力,这是她的作品能入“正典”的原因之一。
麦卡勒斯不善于讲故事,她的笔触没有在编织故事上。她的笔触在人物心灵深处,在情感上最痛的地方——以至把人的心灵最隐秘处戳破,使人的欲望毫不遮遮掩掩地裸露出来。这一点,麦卡勒斯和福克纳有相近之处。麦卡勒斯也坦诚,她的文学创作,福克纳和尤金·奥尼尔对她影响最大,影响她的还有写出了《包法利夫人》的福楼拜。世界文学史多次证明,一个作家的艺术师承影响着这个作家的作品面貌。不承认艺术师承,不承认前世作家对后代作家影响的论调,是给所谓的“天才”作家做出的拙劣的解释。“取法乎上,得之其中。”只有从经典作家那里汲取营养,才有可能走上文学创作的正道,才有可能写出好作品。这是中外文学史证明了的经验之谈。
要说麦卡勒斯中短篇小说的结尾,最不同凡响的,甚至有点莫名其妙的是《伤心咖啡馆之歌》的结尾。在这部中篇小说的结尾,麦卡勒斯似乎是强加了一个和这部讲述三角恋爱的小说毫不相干的一个片段《活着的十二个人》。这十二个人是苦役工。这十二个人和前边讲述的爱密莉亚小姐的爱情故事的内在联系是什么?麦卡勒斯后缀的这个结尾意义何在?评论家和读者各有各的理解和评判。我以为,作品后缀的《活着的十二个人》和作品本身是溶为一体的。作者通过这十二个苦役工的工作,在告诉我们:人生就是一场苦役,活着才是唯一的。而所谓的爱情更是苦役中的苦役,她的小说所表述的正是布鲁姆所说的“爱欲危机”。这样的解释,符合她对爱情的理解。
在《伤心咖啡馆之歌》的结尾,和爱密莉亚小姐有感情纠葛的两个男人——马文·马西和小罗锅,离开了小镇,离开了爱密莉亚小姐。这两个男人离开时,做了几件使常人难以理解的、非常恶毒的事,其中包括,给爱密莉亚下毒。爱密莉亚小姐被孤独地撇在了小镇上。三年过去了,“她每天晚上独自一个人默不作声地坐在前门口台阶上,眺望着那条路,等待着。可是那罗锅始终不见回来。”马文·马西也没了消息。“到第四年,爱密莉亚小姐从奇霍请来一位木匠,让他把窗门都钉上了木板,从那时起,她就呆在了紧闭的房间里。”
爱密莉亚小姐的爱情“之歌”由此画上了句号。小说本该到此结束了,可是,麦卡勒斯在结尾却后缀了和小说文本看似没有联系的、活着的十二个苦役工。这就使小说的结尾有了扑朔迷离之感——是暗示?是隐喻?或者,是一败笔?只能由读者去思考,去判断了。优秀的小说,其理解空间是很宽泛的。
麦卡勒斯的短篇小说《家庭困境》其实是丈夫马丁·麦道斯个人的困境——情感困境,精神困境。周四傍晚下班后,作为一名白领,马丁没有其他活动,开车回家了。他觉得,“他的妻子的情况,嗯——不太好。”究竟是怎么样的不太好,马丁心里自然明白。回到家,六岁的儿子和更小一点的女儿都没有吃饭。儿子告诉他,马丁的妻子艾米莉误把辣椒面当肉桂粉放进了烤面包,吃一口面包,难以下咽,面包辣得如火烧。马丁上楼去一看,妻子艾米莉“表情里有几分慌乱和内疚的神态,为了掩饰这神态,她故意做出一种轻松活泼的样子。”原来,妻子在酗酒,她的脚步蹒蹒跚跚。马丁没有抱怨妻子,下楼要去做饭。在马丁的眼里,妻子“面容秀美娟丽,显得很年轻,没有一点瑕疵。”妻子执意要自己去做饭。马丁下了楼。妻子艾米莉原来没有酗酒的恶习,她从南方某个城市来到纽约之后染上了酒。她没有朋友,没有爱好,“没有酒精调剂,她内心像缺了什么似的,”马丁对妻子美好的印象因为她的酗酒而改变了,他发现艾米莉身上隐藏着一种粗俗的性格,这与她那自然淳真的天性是格格不入的。为了喝酒,她撒谎,用莫名其妙的花招来欺骗他。在他们的女孩儿很小的时候,艾米莉在酒醉中为女孩儿洗澡,竟然把女孩儿头磕破了。这是马丁难以容忍的事情。因为妻子酗酒,马丁曾经勃然大怒。他焦虑,觉得有一种灾祸预感在威胁他。
马丁正在做饭,妻子从楼上下来了。妻子抱怨他,说马丁教唆孩子,唆使孩子不爱她,说马丁收买了孩子们的心。马丁求艾米莉回楼上去,马丁不愿意当着孩子们的面和妻子争吵。艾米莉不上楼去。马丁做好了汤。艾米莉还是喝了他做的汤。最后,艾米莉很顺从地被马丁说服上了楼。进了卧室,艾米莉又有了醉意,又抱怨她的儿子嫌弃她——似乎是马丁的错。马丁没有和妻子争论,他自己怜悯自己,他从内心里憎恨妻子。马丁将两个孩子安顿睡下之后,自己给自己做了晚餐。“可是他自己的愤怒,暂时被压下去隐藏起来的愤怒,却又涌上心头了。他的青春被一个废物般的酗酒女人糟蹋掉了,连他的男子汉凌云气概也无形中受到了损害。”马丁怀着十分沮丧的心情走进了她和妻子的卧室。
固然,矛盾是来自妻子的酗酒。可是,麦卡勒斯却没有把夫妻二人的矛盾、乃至战争展开去写,没有把家庭困境用争吵,情感破裂,或者各自分飞做了断。麦卡勒斯写了马丁内心的不安和愤懑。他仇恨妻子,却只是在内心,并没有将仇恨泼洒给妻子。马丁,作为一个有教养的男子,他的内心不是那么粗糙,那么简单的,他的情感是复杂的。
卧室里一片漆黑,只有浴室半开的门里漏进来一道光。马丁轻轻地脱掉衣服。逐渐逐渐的,不知怎么的,他的情绪上起了一些变化。他的妻子睡着了,她那安静的呼吸声在房间里轻轻地响着。她那双高跟鞋连同随手一扔的长袜在默默地向他发出哀诉。她的内衣乱七八糟地搭在椅子上。马丁拾起了她的紧身褡和柔滑的丝乳罩,拿在手里,呆呆地站了好一会儿。这个晚上第一回,他细细地端详着他的妻子。他的眼睛停留在她那秀美的前额上,还有那微微翘起的细巧的鼻子。她胸脯高高的,腰肢很细,曲线很美。在马丁凝视着他熟睡了的妻子时,他那股积了好久的怨气不知不觉地消失了,一切责怪她、埋怨她的想法都跑到了远远的地方去了。马丁熄掉浴室的灯,打开窗户。他小心翼翼地上了床,留神着不去叫醒艾米莉。他凭借着月光又看了他妻子一眼。他的手向身边的身体伸过去,在她深情而又复杂的爱里,既混杂着哀伤,也存在着欲念。
麦卡勒斯对结尾的处理,既符合马丁的情感,又符合马丁的人性。马丁对艾米莉有很深的积怨,甚至仇恨,可他们毕竟结婚七年了——这倒不是主要原因。当他仔细阅读妻子身体的时候,妻子的美唤醒了他,激发了他的欲望,在马丁蓬勃的欲望面前,艾米莉道德的瑕疵,做人的缺陷,都被庞大的人性欲望湮没了,被美的东西掩盖了。家庭困境也罢,个人生存困境也罢,在美面前,在人的欲望面前迎刃而解。由爱而欲望,由欲望而爱,这虽然不是对人性颇具新意的理解,可是,对于满腔怒火的马丁来说,第一次发觉妻子是那么美,原来,妻子的美不只是被她的瑕疵掩盖着,也被他的恶劣的心情遮掩了。马丁的欲望——人性的释放,使马丁“积了好久的怒气不知不觉地消失了。”毕竟,活人过日子是件麻烦而十分具体的事情,两口子相处时间久了,难免磕磕碰碰,难免有审美疲劳之时。马丁看得出来,妻子将精神空虚寄托于酒精的刺激。妻子精神的空虚和马丁对妻子爱欲的淡漠有关。此时的马丁,被欲望唤醒了爱情,是爱情消除了仇恨,——也许,这是暂时的。因为“隐患”是永久的。性爱欲并不等于是爱情的全部。马丁和艾米莉的家庭困境能这样解脱吗?麦卡勒斯这篇小说的结尾,是“性爱欲永久的隐患”的开始,也是家庭困境的开始。在小说的结尾,麦卡勒斯没有把家庭困境推向极致,没有使夫妻二人的矛盾白热化,而是给情感的浪漫性,人性的复杂性,夫妻关系中性欲和爱情的矛盾性,都留下了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在于:即使夫妻关系再融洽,即使短暂的性爱也会即刻云消雾散,并不能完全化解夫妻矛盾。麦卡勒斯的作品传达的依旧是“性爱欲永恒的隐患”。也许,这和麦卡勒斯对人的信心不足,和她悲观的价值观分不开。
契弗的短篇小说《哦,青春和美!》是一篇有关爱情、婚姻、家庭的短
篇小说。就题材而言,被好多作家猎涉过,可以说是写烂了的题材;这无异于在许多人咬过的苹果上自己咬一口,而道出不同的味感来。既然题材是司空见惯的,小说出彩之处肯定是溢出了题材本身。作品一开初叙述道:一个叫卡什的男人,四十岁,他和妻子露易丝育有两个孩子,住在叫做绿荫山村一幢中等价位牧场式的平房里。卡什年轻时就是田径运动的爱好者,这种上了瘾的爱好,如同他身上的痣一样,未曾蜕变过。每逢在他人家派对,或在自己的家里,卡什总是要挪了沙发,从桌子、箱子、柜子上跨过去。他的跨跳似乎已经不是一种田径运动的专长,不是一种爱好,而成为一种下意识的动作,成为调节自己情绪的方式,或者说,成为使自己从困境中解脱的出路。尽管,卡什擅于田径运动,长年的运动并未使他健壮如牛,红光满面,恰恰相反,刚过四十,卡什头发已经稀疏,早上起来,双眼会布上血丝。契弗替卡什开脱:“不过这些并没有减损他那种青春依旧,绝不服老的迷人特质。”我注意到,契弗将卡什的头发稀疏重复过三次,而且是妻子目光中的头发稀疏,是朋友们没有忽视的头发稀疏。这种反复强调是契弗采取的在肯定中否定的叙述方式——卡什的“青春依旧”只是卡什自己硬撑着的一个标志,并非他的形象本身,身体本质。卡什稀疏的头发和他奔跑时的跌倒相关联,和结尾时他挨那一枪相关联,——契弗这一条铺垫的线压得很长,他不是仅仅为了描写人物肖像而写他的头发的。稀疏的头发仿佛是枪声未响前就嗅到的硝烟味儿。对他来说,稀疏的头发和跨跳不停形成强烈反差,极具讽刺。
卡什住的那幢中等价位的平房,以“价位”和“平房”表明了他在社会上的经济地位。卡什生意上屡屡受挫,生活捉襟见肘。妻子露易丝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她的生活不仅仅是单调无味,而且日子很艰难;露易丝每天要照顾孩子们,洗衣服做饭,缝补熨汤,以至给孩子们擦屁股,爬到床底下找鞋穿,这些琐碎而具体的事情,每一样都要经过她的手。露易丝每天都是疲累不堪,这样的日子,如同一把铁刷子,将她的青春,她的漂亮,无情地刷了一遍又一遍。面对这样的生活,夫妻俩为经济拮据,为艰难处境而争争吵吵成为常态。每逢这时候卡什以酒解愁,露易丝只能扑倒在二楼的床上大哭一场,对于夫妻俩人的家庭生活,契弗没有放过每一个细微之处。契弗没有设置一个情节一个细节来表述露易丝对婚姻的不满意,对卡什的抱怨,他们虽然有争吵,似乎没有影响到夫妻关系和爱情。契弗有意识地按压住了夫妻间一触即发的矛盾,按压住了情节的剑拔弩张,按压住了人性中丑恶的那一部分。露易丝的憋屈和对生活的不满意只是在心中。契弗的按压合乎两个人的性格,合乎情节发展的需要,这样便使结尾那一枪既惊人,又平淡。假如,契弗将这夫妻俩的矛盾大肆宣染,进行到底,结尾不会有那一枪,小说必然陷入俗套。
小说的叙述时空转换到了夫妻俩结婚十七年纪念日的派对上。一个叫哈利·法夸尔森的男人出现了,他是这两口的邻居。他第一次拿出了一把手枪。枪响了。这一枪,是卡什开始跨跳的信号,也是结尾那一枪的前奏。如果没有这一枪,结尾那一枪就有些突兀了。随之,卡什开始跨跳,他跨过茶几,跨过靠背椅子等家具,就在他跨跳最后一口衣柜的时候,被衣柜上的雕花把儿绊倒了。卡什摔断了一条腿,他在医院里躺了两个礼拜。之后,他又去参加各种派对,他因为有腿伤不能跨跳而经常烦躁不安。跨跳,是卡什生活的一部分,是他自我证明存在的一个方式,也是他生命终结的加速器。
在参加一个俱乐部的舞会上,卡什竟然带伤又跨跳了,虽然,他没有跌倒,可是,当他跨跳一毕,倒在地上,呼吸都困难了。露易丝让卡什靠在自己的大腿上,抚摸着他的头发……这个情节不只展示的是卡什身体的虚弱,尤其是从露易丝抚摸卡什那稀疏的头发的细节上,在场的人都会感到,这是一对恩爱夫妻。而我觉得,路易丝对卡什头发的抚摸,具有表演的意味,是露易丝无奈、虚伪的手势。这个细节,也是对应着露易丝在结尾的那一枪,使结尾的那一枪有了深刻的内涵。
小说很从容地走向了结尾。
卡什去朋友家喝酒。回到家以后,已经是晚上十点以后。卡什像往常一样,又开始挪动房间里的家具,又要跨跳了。契弗写道:
……露易丝在楼上,正把当期《生活》杂志上登的那些残害、灾难以及暴力死亡的场景的图片剪下来,她怕这些东西会对孩子们造成不良影响。她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卡什上楼来跟她说了几句话,然后又下楼去了。不一会儿,她听到他在起居室里搬家具的声音。然后他叫她,她下来以后,发现他正在楼梯口,脚上只穿着袜子,把手里的枪递给她。她从来就没开过枪,他给她的种种指示也没有多大用处。
“快点。”他说:“我不能整个晚上都等着。”
他忘了告诉她要先扳开保险栓了,她扣动板机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
“是那个小控制栓。”他说,“按下那个小控制栓。”然后,他因为等得实在不耐烦,已经自顾自跨过了那个沙发。
枪响了,子弹在空中打中了他。她把他给打死了。
这一枪是平淡的,因为它只是开跑前的信号枪。
这一枪是惊人的,因为妻子开枪打死的是丈夫。
这一枪是必然的,因为开跑需要信号。这个必然无可辩驳,它像浮萍一样漂在水面上,死了的卡什信服其必然性,读者也信服。
这一枪是客观的,物理性的,合情合理的。
这一枪是主观的,化学性的,它的化学反应就是人性的瞬间变化。谁能说,露易丝是故意打死丈夫的。谁又能说,露易丝不是故意打死丈夫的。
小说在前半部分做了充分的铺垫,卡什和露易丝的感情没有破裂,婚姻没有破裂,不过,露易丝的肉体和精神都承载着很大的压力,她任劳任怨,有了烦恼,只能给朋友倾诉,只能对着一杯温热的咖啡垂泪,她的内心默默地叩问:婚姻有什么意义?爱有什么意义?露易丝的那一枪真的是失手了,还是上苍给她的一次机会?那一枪将会结束她的烦恼人生?契弗给读者留下了思索、想象的空间。与其说,这是小说的结尾还不如说,这是小说的开头——露易丝新的生活由此而开始了。
短篇小说的结尾决定着整个小说的质量。短篇小说,从一开初就要蓄势,无论你紧锣密鼓地叙述也罢,娓娓道来也罢,平平淡淡地诉说也罢,如果,到了结尾,不来这么一枪,小说的意义就值得怀疑了。契弗短篇小说的结尾似乎有契诃夫的影子。契诃夫短篇小说的结尾大都是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而且形成了一种套路。契诃夫短篇小说结尾的意料之外是很明朗的,很明确的。读者读到结尾,常常不由得叹息、唏嘘,惊讶,或拍案叫好,或捶足顿胸。而契弗短篇小说的结尾比契诃夫小说的结尾更含蓄,更有韧性,更隐晦,且意味深长,刺激读者的是思索。契弗用他的短篇小说再一次证明,结尾不是尾巴,结尾是火花的闪爆点。露易丝的那一枪,使这个短篇极其耀眼的一亮。然后,读者在亮光闪烁处开始思索:思索那一枪的内涵和神秘,思索人性的幽暗和复杂。
加拿大获诺奖的女作尔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也是写家庭生活、爱情生活的。年轻的妻子卡拉因为得不到丈夫的爱抚,生活非常不顺心,于是,她给丈夫留了个条子,写道:“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这无法得到你的理解的。”卡拉留下了这个条子后,出走了,逃离了。门罗卯足了劲,做了好多铺垫,给卡拉的逃离足够的理由。可是,在逃离的过程中,卡拉产生了对未来生活的恐惧,有一年种无法言说的无奈感。而且,她觉得,无论在什么时候,碰见什么样的男人,只要她觉得,在她心中有一个位置,就是爱。她逃离后,能幸运地遇到这么一个男人吗?她自己对自己选择的逃离表示怀疑。她觉得,丈夫在她心中的位置还存在着。婚后,她追求的并不是爱,而只是性欲的滿足。她突然意识到爱不是性的代言;性不能替代爱,不能替代一个人在一个人心中的位置。在作品的结尾,来了一个反转,卡拉不是没有逃离成功,而是没有继续逃离,返身回去了。卡拉的回去,既符合她的生存境况,也符合她的性格——她的心理是十分矛盾的,也很无奈,她对逃离后的生活没有把握,没有信心,至关重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情之火并末熄灭。她的逃离使她成熟了,她明白,婚姻由协议维持,爱情因忠城而存在。结尾的反转,是小说的主题所决定的:生存环境可以逃离,爱是无法逃离的。
无凝,小说的结尾,是根据作品的内容而设定的。英国作家的约翰·福尔斯的长篇小说《法国中尉的女人》是一部以维多利亚中期为背景的小说。这部小说以贵族青年查尔斯和资本家的女儿欧内斯蒂娜以及家庭女老师莎拉的情感纠葛为主线的小说。这部小说,福尔斯设置了三种不同的结尾,给查尔斯虚构了三种不同的结局。这样的结尾,人为痕迹很明显。我们并非就要接受这种结尾方式,可是,福尔斯用他的创作实践证明,小说的结尾并没有固定的方式,作者可以根据小说的内容去构建不同的、精彩的结尾。我们赞尚的是福尔斯敢于探索和创新的勇气。契科夫式的小说结尾不是唯一的。同时并列二种或三种结尾,不是猎奇,而是别出心裁,算是结尾一种。
劳伦斯的短篇小说《玫瑰园中的影子》讲述的是味儿有点苦涩的情感小说。小说中的影子,既是男人的身影,也是女人心中的阴影。这个阴影烙印在女人的心中已有很长时间了,更如一块硬核,卡在女人的喉咙,如果这个硬核不吐出来,女人痛苦难受;一旦吐出来,伤了自己,也伤了丈夫。这个被阴影笼罩住的女人就是弗兰克年轻的妻子。
弗兰克和妻子一同去海边休假。一天清早起来,夫妻俩不约而同地走进了别墅旁边的花园。弗兰克觉察到,妻子不愿意和他同行,就把话挑明了。他问妻子,是不是来花园会见一个人的。他的妻子告诉弗兰克,她是来看花的,不是来见人的。既然夫妻俩都把话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弗兰克大概觉得,跟踪妻子或者硬是尾随她,很没趣,于是,就任妻子独来独往。女人装模作样地来到了一丛玫瑰花跟前,她刚坐在花丛中的小椅子上,还没有坐稳当,“一条影子穿过她的身前,使她吓了一跳。在她眼前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穿着拖鞋,悄无声息地走过来……她看见了他,顿时全身无力,倒在了椅子上……”这是一个军人模样的年轻人。这个人一语未言,可是,女人却局促不安,“动弹不得,看见了他的手,小指上戴着那只她熟悉的戒指,她觉得自己要晕过去了。”“因为他的那双手,她的狂热爱情的标志,现在正放在他健壮的大腿上,使她心中充满了恐怖。”女人在曾经和她的情人约会的这个花园里,碰见的并非只是一个阴影,而正是她昔日的那个情人。女人和情人没说什么,飞快地离开了这个花园。
女人神色慌张地回到了房间。
女人无法掩饰自己的神情。她怎么面对丈夫呢?弗兰克觉察到妻子的神色不对头,看出了女人心中有事,却偏偏要追问到底,要妻子把心中的秘密抖出来。这是一个尴尬的局面。丈夫的追问将女人逼到了墙角,逼到了人性和道德选择的岔口。女人该怎么办?女人宁愿背负着道德的债务,也要给美好的人性一个出口,不愿意将它捂死。女人坦坦荡荡地告诉丈夫,她在花园里看见了昔日的情人,而且把情人现在的境况如实告诉了丈夫:原来,女人的情人是性情中人,他在服役的时候和上司闹了矛盾,上司为了报复他,将他发派到非洲去服役。据说,他战死在了非洲。结果,他没有死,成为一个精神病人。妻子说出实情之后,丈夫怎么办?女人本来就对丈夫没有感情,不喜欢丈夫,很厌恶他,弗兰克心怀叵测地追问,使女人更加讨厌丈夫了。两个人的婚姻是否走向了终结?
在小说的结尾,弗兰克知道妻子曾经有一个情人之后,痛苦得快要发狂了。
“站在那里,注视着她。他终于意识到,他们之间的裂痕有多深了。她依然盘腿坐在床上。他却没有去靠近她。他俩不管谁接近谁,都会惊扰对方。只有等待着自行解决。他们两人都受到如此强烈地震动,以至他们不再心潮汹涌,不再仇恨对方了。过了几分钟,他离开她走出去了。”
不再仇恨对方,是什么样的情感呢?我们已经没有必要探究这对夫妻的未来了。不再仇恨就是相互视为路人,两个人的婚姻到此该画上句号了。劳伦斯没有对女人进行道德谴责和审判,他将弗兰克的虚伪、狭隘、猥琐展示得一览无余。到了小说的结尾,弗兰克除了“走出去”,已经别无选择,而女人并没有摆脱影子,——昔日情人的这种境况依旧像阴影一样笼罩着她。男女之间美好的情感总是和痛苦相依相傍的。尽管,到了作品的结尾,劳伦斯并没有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这一对夫妻是劳燕分飞,还是和好如初。不可辩驳的事实是:玫瑰园的阴影沉重地压在弗兰克身上。他们最终还是要喝下解脱的苦药——分手;与其相互活在欺骗中,还不如分手。也许,对于女人来说,玫瑰园中的阴影还将伴随着她,伴随她的一生。
马尔克斯是以中短篇小说创作起家,他在中短篇小说的写作中锤炼、淬火,成熟,直至写出长篇小说《百年孤独》,走上世界文学的巅峰。可以说,他在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两个领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礼拜二午睡时刻》讲述的是,一个母亲去儿子的墓地献花祭奠的故事。小说篇幅很短,只有几个镜头。小说的进行时只是压缩在礼拜二上午十一点左右至下午三点左右几个小时之内,其空间也只是火车上和小镇上的墓地内外。一个比较完美的短篇小说大都遵循时间短空间小的原则。短篇小说的时空关系如果处理不得当,就会使作品质地变色。
女人是带着她的小女孩儿上了火车的。“小女孩十二岁,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那个女人眼皮上青筋暴露,她身材矮小孱弱,身上没有一点儿线条,穿的衣服剪裁得像件法袍。要说是女孩儿的妈妈,她显得太老了。”从女人的形象、服饰上就可以窥见她过的是什么日子,处在怎样一个生存环境中。作者只是淡淡地虚写了几笔,就把一个女人的生存状况呈现出来了。女人和她的女孩儿下了火车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小镇上的人们都在午睡之中。她要去墓地给儿子献花,就要去找神父,神父掌握着打开墓地门的钥匙。神父此刻也在睡午觉,神父的妹妹告诉女人,叫她三点以后再来。她给神父的妹妹说,下午三点半以后,回去的火车就开了,她三点以后,赶不上回去的火车了。这可怎么办?在女人和神父的妹妹说话之际,神父起来了。神父将墓地门上的钥匙给了女人。女人的儿子怎么会死在异地他乡?原来,女人的儿子是上个礼拜天凌晨去一个老太太家行窃时,被老太太开枪打死的。在那个国家,私人宅第是不能随便闯入的。自己的家,自己说了算。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任何人不能随便进。老太太打死女人的儿子,没有触碰法律,女人有苦无处诉。尽管女人的儿子饿得不行,只是为了一口饭吃,才进了老太太的家,还是被老太太打死了。用女人的话说,她的儿子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并不是一个惯偷。对于饥饿的人来说,生命不过是一个面包一只马铃薯的价值。神父也只能为这个不幸死去的人惋惜。在作者笔下,神父和他的妹妹都是很善良的人。女人拿到钥匙,还没有走出神父的院门,小镇上的人们都涌向了街道。神父担心小镇上的人们对女人产生误会,而使这母女俩发生不测。在小说的结尾,马尔克斯写道:
“人们都知道了。”神父的妹妹喃喃地说。
“那最好还是从院门出去。”神父说。
“那也一样。”他妹妹说,“窗外面净是人。”
直到这时,那个女人好像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她试着透过纱窗往街道上看,然后从小女孩手中把鲜花拿过去,就向大门走去。女孩跟在她身后。
“等太阳落山再去吧。”神父说。
“会把你俩晒坏的。”神父的妹妹在客厅深处一动不动地说,“等一等,我借你们一把阳伞。”
“谢谢。”那个女人回答说,“我们这样很好。”
她牵着小女孩的手朝大街走去。
几句对话,将神父和他的妹妹的慈悲善良,将女人的从容淡定活灵活现地展示了出来。在小说的结尾,马尔克斯留下了诸多悬念:女人是否会胜利地打开墓地的门祭奠儿子?小镇上的人们会因为这个女人是小偷的母亲而为难她吗?会对她采取暴力行为吗?神父和妹妹会出面阻拦小镇上的人们吗?不然,神父的妹妹怎么会说,人们都知道了。神父怎么会说,那最好从院门出去。神父和妹妹的担忧已经是在暗示可能会发生什么,马尔克斯没有多写一句,他留下的空白,只能由读者去填补,——这样的结尾,似乎是小说的开头,提出悬念,等待回答之时,却没有回答,任由读者去想象。
在这个短篇中,马尔克斯留下的空白不止一处:女人的儿子是怎么行窃的?而那个老太太是怎么开枪的?她是故意的,还是意外?她打死了一个孩子之后,是什么样的心态?等等。许多空白都需要读者来填充。一个好的短篇小说不在于写了什么,而在于没有写什么。作者必须明白,什么不应该写,而不是只知道要写什么。马尔克斯给读者呈现的只是母亲去祭奠儿子的过程,只是礼拜二午睡时刻,在这个简短的过程中,母亲、神父、神父的妹妹这三个人物的形象已很清晰,精神面貌一目了然。这就够了。看似冷静乃至冷漠的叙述中蕴藏着火热的情感——对普通人的怜惜和同情。除了哀其不幸,还是哀其不幸。再多的叙述,未免跌入控诉的陷阱。马尔克斯深谙短篇小说创作之道。
在我的阅读经验中,往往一部好的小说已经读到了最后一页,还想翻过书页,想再看下去,还想知道,接下来,故事还会怎么发展。好的小说的结尾,仿佛是开头——开始展示新的场景,有新的故事在等待着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