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每一次善行都不被辜负
——祁东“扶老人被索赔”事件的反思
评论员/池朝兴
2026年8月,湖南祁东一起“扶老人被索赔”事件引发全国关注。一名老人在棋牌店内突发身体不适,店主肖爱华上前帮扶、协助送医,老人最终不幸离世。事后,家属索赔10万元,经两次调解,无责店主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8月26日,在舆论压力下,家属退还补偿款并道歉。
事件看似平息,问题远未结束。
一、“和稀泥”式调解,伤的何止一个店主?
警方查明:老人系突发疾病死亡,无外力伤害,店主全程积极施救、行为善意正当,依法无需担责。法律专家也明确指出,老人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店家帮扶不存在侵权过错。
然而,明明无责,店主为何仍支付1.9万元?店主儿子坦言,最终接受是因母亲“出事后一直失眠”。这哪里是“人道主义补偿”?分明是“花钱买安宁”。
更令人警惕的是,调解中店主亲属“根据当地风俗援引同类事件”主动提出补偿——这意味着“无错者掏钱息事”在当地已成某种“成熟模板”。“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不再是某位调解员的一念之差,而是基层治理中某种心照不宣的惯性。
正如中青评论所言:“息事”不能以模糊是非为代价。无责者最后仍然付钱息事,哪怕金额不大,也容易向社会释放“好人没好报”的错误信号。央视网更是直言:“调解成功不等于处理正确”,法律不能和稀泥。
当善行需要付出“现实成本”,当帮扶可能换来无端索赔,下一次,还有多少人敢伸出援手?
二、法治,是善行最坚硬的铠甲
“和稀泥”式调解的最大危害,在于模糊了法治的是非边界。有评论一针见血:“这不是调解,是对善意的讹诈”。每一次无原则妥协,都在释放“规则可变通、善意可裹挟”的错误信号。
法治会为善行撑腰——“没有过错,就不需要赔偿”,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社会信任的基石。祁东县司法局称,调解能“有效吸附民间矛盾纠纷,避免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但“吸附矛盾”不能以牺牲法治尊严为代价。调解的公信力,源于依法依规,源于明辨是非,而非无原则的“息事宁人”。
基层治理无疑有化解纠纷的现实需要。但正如中青评论所警示的,面对可能侵蚀社会互信的个案,尤其不能“和稀泥”。只有牢牢守住法治这条底线,普通人的善意才不会因为现实成本而变得犹疑。
三、从个案纠偏到制度之治
这次退款不该是终点,而应成为基层法治校准的起点。一桩个案引发全民围观——这不正是最好的普法契机吗?
当“无过错不担责”“自愿平等”成为全民共识,纠纷便有了先立住的是非标尺,调解便有了清晰而不容逾越的底线。当法律成为基层治理的第一语言,矛盾就能化解在源头,公信力就能扎根于程序。
和谐与维稳,只有建立在法治、正义、公平、扬善、惩恶的前提基础上,才能提振民心,才能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不断发展。民心是治国安邦的根基。有关部门应建立一整套机制,提高基层执法司法人员的素质,对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案例有关人员依法追责,促进其自觉提升社会责任意识。
祁东事件的“反转”,让我们看到了纠偏的可能,但也提醒我们:善行不该被标价,法治不容和稀泥。唯有让每一次善行都不被辜负,让每一个好人都得到保护,社会的善意才不会在现实面前犹疑,良好的社会风气才能真正蔚然成风。
附网摘:
扶老人被索赔1.9万元?死者家属道歉、退款
光明网
2026-08-27 15:41光明网传媒官方账号
湖南祁东“老人进店休息离世店家遭索赔”一事近日引发舆论关注。
人民日报消息,记者在湖南祁东采访了解到,26日下午,死者罗某家属已将19000元转回到了店主肖爱华儿子的账户。
罗某儿子告诉记者,一家人通过这几天的事情,逐渐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没有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我们如今认可这一点。对给网友带来的困扰、占用的公共资源,深感抱歉。”
记者看到,26日16时55分许,罗某家属将19000元转回到了肖爱华儿子的账户,备注上写着:“退还人道主义补偿款”。
26日晚,在当地有关部门见证下,双方签署了一份《见证书》。罗某家属表示,已认识到接受这一补偿的不妥之处。
肖爱华的儿子表示,感谢全社会对该事件及家人的关心,愿意将收到的部分社会善款捐给慈善机构;全家也将继续施行善行,力所能及帮助社会上有需要的人。“过后我们就会去慈善总会办理捐赠手续。”
8月17日,湖南祁东一名老人在棋牌店内突发身体不适,女店主发现后上前帮扶、协助送医,老人最终不幸离世。事后,老人家属竟向店主提出10万元索赔,经两次协商,店主支付1.9万元。
8月24日,调解协议公开,有关部门同时确认:店主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1.9万元属于“人道主义补偿”。
有网友质疑:既然初步核查已显示店主无责,为什么还要组织调解?
祁东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每年大部分民事纠纷都通过调解解决。“调解作为一种柔性纠纷解决方式,能够有效吸附民间矛盾纠纷,避免案件大量涌入法院,或者就地激化。”这位负责人也坦言,因为矛盾纠纷的现实复杂性,这个“度”如何把握,即使是资深调解人员也有困惑。如何让无责者不吃亏,又不把矛盾一味上交,是留给基层治理的现实考题。
中青评论发表评论称,基层治理无疑有及时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现实需要。但“息事”不能以模糊是非为代价。尤其在“扶老人”这类敏感事件中,任何处理方式都可能形成正面或负面的示范效应。无责者最后仍然通过付钱结束纠纷,哪怕金额不大,也容易向社会释放“好人没好报”的错误信号。
未来,面对这类可能侵蚀社会互信的个案,有关方面尤其不能“和稀泥”。只有牢牢守住这条底线,普通人的善意才不会因为现实成本而变得犹疑。
(整理:陈垠杉)综合:人民日报·人民网(孙超、雒健晴、刘汕)、央广网、中青评论(杨鑫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简介】
池朝兴,作家诗人。多篇作品发表及获奖于国内外书报刊杂志或网络。出版诗集《金色的希望》《金色的阳光》《金色的大地》等。广州市城管执法局退休干部(正局)、关工委副主任,广东五星志愿者,人大代表民情联络员,都市头条认证编辑、作家平台主编,中国作家网、中国诗歌学会、中国诗歌网、广东省作家协会、广东省老干部书画诗词摄影家协会、广东省侨界作家联合会、广州市海珠区作协、荔湾区作协会员,华夏精短文学学会会员、签约作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