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簡介:
李宗舜,原名李鐘順,後易名李宗順,筆名黃昏星、孤鴻。1954年9月7日生於馬來半島霹靂州安順半港,祖籍廣東揭陽。父親在出生前參加游擊隊戰死叢林,由母親獨力務農撫養長大。自幼家境貧寒,十歲舉家搬遷至瓜拉美金新村,生活逐漸獲得改善。
1966年安順半港養成華文小學畢業後,進入美羅中華國民型中學。就讀初二時,結識溫瑞安,開啟文學之窗。此後加入綠洲社、參與編輯《綠洲》期刊,大量謄錄余光中等臺灣名家作品、推廣華人文學。1971年和好友一同轉學至美羅綜合中學,開始以筆名「孤鴻」及「黃昏星」在馬華文學刊物發表創作。1972年加入溫瑞安之兄溫任平所創辦的天狼星詩社,擔任副社長,期間曾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散文作品〈故事〉,頗受矚目。1974年報名僑委會薦送甄試、未獲錄取分發,獨自赴臺北參加補習,同時和溫瑞安、方娥真、周清嘯等大馬留臺生在臺北出版《天狼星詩刊》。次年以個人身份參加大學聯考,錄取政治大學中文系。就學期間半工半讀,在憩賢樓校園餐廳洗碗盤掙生活費度日。[1976年就讀大二時,溫瑞安等人與天狼星詩社決裂,另組神州詩社。 出任神州詩社副社長,並兼任《青年中國》雜誌社社長。由於詩社業務繁忙,一度因急性肝炎住進郵政醫院。大二之後曾數度申請休學,1978年和周清嘯出版詩歌合集《兩岸燈火》、《歲月是憂歡的臉》。1980年因神州詩社事件被捕獲釋後,擬返校復學,卻因休學次數過多、已逾學則規定上限,校方告知復學無望。神州詩社以「發揚民族精神,復興中華文化」為號召,鼓勵社員關心社會,「以俠義精神入世」。一度在指南路二段政治大學校園對面巷內承租公寓,名為試劍山莊,供社員讀書、討論、寫詩,並在公寓外空地集體習武健身。[5] 平時則赴各校巡迴演講,在街頭推廣詩社作品,並鼓吹「神州精神」;在短短四、五年內,成員增至三百餘人。此時臺灣尚在戒嚴期間,如此高調無異「樹大招風」、 觸動官方敏感神經;加以部份社員無心學業、演成家庭問題、詩社內鬨,遂引來事端。1980年9月26日警備總部以觸犯「為匪宣傳」罪嫌為由,逮捕溫瑞安、方娥真、李宗舜、廖雁平等四人。李、廖兩人歷經連夜盤詢、幸獲釋放。余光中曾致電國民黨文工會請求當局釋放溫、方,未獲理睬。嗣後李宗舜再求助〈人間副刊〉主編高信疆,此時恰逢香港小說家金庸來臺,高信疆轉請金庸幫忙,於面謁總統蔣經國時請求從寬處理。原本臺灣警備總部軍事法庭裁定感化三年,由於蔣經國介入「關切」本案,溫、方二人僅監禁三月餘即獲釋、遞解出境。變故發生後,面對廠商上門追債,召集詩社議決解散。次年返回馬來西亞。1981年轉入商界,商賈江湖一路崎嶇坎坷,時為生活奔波,又經常必需照顧妻小,健康欠佳,轉以駕駛德士(計程車,taxi)為生。1984年起停筆五年。80年代後期間受《蕉風》月刊主編許友彬邀請撰稿「李宗舜專輯」,發表新詩19首,重返文壇。期間詩作大都在德士上完成,博得「德士詩人」雅稱。 1991年受聘保險業雜誌《代理員文摘》總編輯,1994年起轉任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行政主任,負責留臺聯總行政與組織運作,此後在聯總服務廿二年迄於退休。期間持續創作詩歌與散文,並出版多部個人及合輯作品。2016年自聯總退休後,仍持續閱讀和創作。近年受邀至國內外大學和文學團體演講,傳遞和分享創作經驗,並經常擔任各校詩歌朗誦比賽和詩歌創作比賽評審。2024年和文學同好共創「六月煙火」文學聯誼會,擔任會長。鼓勵同仁極積創作出書,擴大影響力至全國窮鄉僻壤、進行贈書活動;一本初心,身體力行從事社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