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河南省马谷田镇与山东省曲阜镇缔结友好乡镇
作者/周文化
一、时代大背景
1996 年《乡镇企业法》颁布,乡镇企业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国家大力推动区域横向经济联合,由过去县与县对口,向下延伸到乡镇一级开展结对协作,缔结友好乡镇。
最早是缔结友好城市,协作模式向下延伸。在东西部对口帮扶、干部交流带动下,协作层级从省、县下沉到乡镇。发达地区乡镇与欠发达地区乡镇缔结友好乡镇,成为地方普遍做法,虽是政府层面友好往来,但是,核心落脚点是服务乡镇企业合作。各地大量开展缔结友好乡镇工作,成为跨区域经济协作的重要载体,成为上级考核下级的硬指标。
缔结友好乡镇主要工作内容:经济协作是核心,围绕乡镇企业开展。东部友好乡镇输出:资金、设备、技术、管理经验、市场销售渠道,把部分加工项目、配套产业向结对乡镇转移;中西部友好乡镇输出:土地、矿产和农副产品原料、廉价劳动力,提供厂房场地;合作形式:联营办厂、股份合作、企业结对、劳务输出、商贸互通,东部乡镇企业到对方投资建厂,两地企业互设窗口、拓展市场。
各级乡镇企业工作,当时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样,都是“一票否决”,层层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考核办法,并且,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还有配套的“二分之一”工作法以及“书记工程”。
二、亿元乡镇马谷田
马谷田作为亿元乡镇、乡镇企业强镇,在 90 年代中后期,是泌阳县开展缔结友好乡镇、东西合作重点对象镇。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泌阳县马谷田乡依托境内铁矿、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办、村办、个体联户乡镇企业,采矿、建材、运输各业快速兴起,乡镇企业总产值突破亿元,成为驻马店地区为数不多的 “亿元乡(镇)”;是泌阳县唯一一个。书记、乡长享受副县级待遇;主管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
河南省 “亿元乡(镇)” 认定口径:乡镇企业总产值(含乡办、村办、联户、个体企业)突破 1 亿元,由省、地(市)乡镇企业局考核认定,是 90 年代评价乡镇工业实力的核心指标。
上世纪90 年代中后期,马谷田乡镇企业规模峰值记载,全镇各类乡镇企业 532 个,从业人员 6144 人,矿产开发企业 200 余家,乡镇企业总产值突破亿元,后期达到 2 亿余元规模。
1996年,马谷田撤乡建镇。我是当年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分管乡镇企业的,此前分工农口,没有享受正科级待遇。但是,因为马谷田是泌阳县乡镇企业的排头兵,在分管的两年中,也享受了光荣。
1996年,驻马店地区乡镇企业局,组织各县乡镇分管乡镇企业领导,去河北廊坊“乡镇企业大学”进修,县企业局石连照副局长任领队,我因“亿元乡镇”分管领导,任副领队。
1997年,还是地区组织,去浙江杭州“乡镇企业大学”业务培训,县企业局王永台副局长任领队,同样原因,我任副领队。
1997年,驻马店地区统一进行乡镇企业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排名次。泌阳县代表地区,负责考核平舆县乡镇企业工作,县企业局石连照副局长任组长,同样原因,我任副组长。
三、河南马谷田镇与山东曲阜镇
乡镇企业缔结友好乡镇,是一个新事物,而马谷田镇,又是泌阳县乡镇企业的排头兵。县领导虽没有明确要求,但也流露出让马谷田镇带个头的意思。
镇领导班子开会研究,筛选友好乡镇对象。根据上级要求的基本条件,结合我们平时掌握的驻马店市内外的乡镇企业先进乡镇,没有理想对象。最后,我们把眼光投向省外,确定以山东省曲阜市曲阜镇为目标。
马谷田镇时任党委书记齐天学同志,原来参军服役,部队就驻山东省曲阜。当时的战友退伍后,有在曲阜工作的;当时的领导,有在济宁市工作的;条件得天独厚。通过齐书记多次联系后,对方欣然应允。于是,齐书记我们二人前去曲阜镇,签订友好乡镇协议。
曲阜镇原来是一个独立镇,后来升级为曲阜市,原来曲阜镇改为“鲁城办事处”。镇党委书记叫曹方俊,后升任曲阜市委常委、副书记;镇长叫谢振林(或许记忆有误)。在当时一个济宁市处级领导(齐书记战友)的主持下,齐书记和曹方俊书记出席签字仪式,我和谢振林镇长分别代表单位执笔签字。(附照片)
附录友好协议如下:
友好协议
为了增进友谊,发展两地经济,根据国务院关于东西部合作的精神,经双方协商,山东省曲阜市曲阜镇与河南省泌阳县马谷田镇结为友好乡镇。
山东省曲阜市 河南省泌阳县
曲阜镇人民政府 马谷田镇人民政府
代表: 代表:
一九九七年七月九日 (附照片)
从以上协议可以看出,当时因为缺乏经验,也没有涉及具体项目。但是,首先我镇向县政府交了“缔结友好乡镇”答卷;其次,曲阜镇政府领导一行,也来我县参加了“东西部合作农洽会”。
特别是后来,王瑞银书记我们带领各村党支部书记,去山东考察项目,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茨园村一带传统蔬菜种植基础好,历史上 “茨园蔬菜” 在本地就有名气,供应县城及周边集市。我们引进山东经验,兴建塑料大棚,聘请山东寿光技术员,发展温棚蔬菜种植。
茨园村是蔬菜大棚集中区,其次马谷田村、河南村等沿公路、水源条件好的村组发展较多。大棚多为普通塑料拱棚,真正高标准日光温室占比不多。
主要种植品种,以反季节大路菜为主:西红柿、黄瓜、辣椒、茄子、芹菜,早春提前上市、秋天延后生产;兼顾部分叶菜。主要供应泌阳县城、马谷田本地集市,一部分销往周边农贸市场,以农户赶集、中间商上门收购为主,缺少大型批发市场,外销规模有限。
马谷田行政村,也借鉴山东经验,开办了木材加工厂。利用本地杨树、泡桐、松杂木资源,上马板皮小型加工厂。南岗、河南村,沿老省道公路两侧,也有加工。交通方便,便于原木运进、板材外运。
产品类型主流:旋切板皮,原木旋切成薄木皮,大多外销到周边县做胶合板原料,本地深加工不多。主要是杨树剥皮,出售原材料。
九十年代中后期,马谷田镇推进荒山丘陵林果开发,利用岗坡荒地发展经济林,调整农业结构,丰富乡镇经济中的林果板块。马谷田茶场、河南、杨楼等行政村,利用山地优势发展林果业,引进了山东“广清红石榴”。
四、乡镇企业工作“一票否决”
1996 年,是驻马店地区大力推进乡镇企业攻坚年份。泌阳县为压实乡镇党政责任,以县政府名义出台《泌阳县乡镇企业工作奖惩规定》,把乡镇企业总产值、利税、新增投入、新上项目、亿元乡镇创建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与评优评先、干部政绩挂钩。
考核对象:各乡镇党委、政府;乡镇企业办;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职;重点乡镇企业负责人。
乡镇完成年度乡镇企业目标任务,县政府给予乡镇集体物质奖金;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予以通报表彰,记入干部政绩档案,作为提拔使用重要参考。
年度完不成乡镇企业下达目标任务的乡镇:全县通报批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完不成目标,位次持续靠后乡镇,对相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作为岗位调整依据。
附录文件如下:
1、中共泌阳县委文件 泌发(1996)18号
中共泌阳县委 泌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乡镇企业“一票否决权”制度的补充规定
“在全县乡村集体企业和全县重点乡镇企业中评选明星企业,全县96年创明星企业15个。在乡办企业中评选最差企业。”
“对最差企业通报全县批评,并罚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管乡镇企业的副乡镇长、企业办公室主任和厂长(经理)3000元(罚金由个人负担)。”(附照片)
2、中共泌阳县委办公室文件 泌办发(1996)42号
关于对招商引资考核的实施办法
“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每人交纳抵押金500元;所有目标承担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各交纳抵押金500元。
抵押金一律不允许用公款垫支,年底完成目标任务,抵押金退回,如完不成任务,抵押金不再退回个人。
抵押金收交工作由县招商办负责办理。”(附照片)
3、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泌政办(1996)120号
关于对九六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招商引资责任人是否按要求将抵押金如数交往县招商办。”
“第一部:自查。......
第二步:核查。......
第三步:奖惩。依照《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若干规定》及泌政(1994)26号、泌办发(1996)42号文件进行实施。”(附照片)
总之,上世纪末缔结友好乡镇,是在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大政策下,地方探索的政府搭桥、企业主体、优势互补的基层协作模式。初衷是以乡镇企业合作为主线,推动东部资金技术和中西部资源劳动力对接。实践中既有产业联营、劳务协作的成功案例,也存在部分结对流于形式、项目落地难的现实短板,为后来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乡镇层面工作积累了早期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