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浩气 千秋凛然
——“ 9.3”抗战胜利纪念日缅怀先烈
作者:李安民(陕西韩城)
引言
九月三日,是镌刻国史、铭于民心的抗战胜利纪念日。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寇于东京湾“密苏里”号战舰俯首签约、正式投降;翌日胜利昭告寰宇,烽烟止息,九州光复,山河重光。八十余载星霜轮转,沧桑迭代,战火硝烟早已尘封岁月,但民族御侮不屈之精神、先烈殉国大义之浩气,横贯古今,历久弥坚。时值清秋,临风追昔,谨以斯文敬悼忠魂、铭记史训、砥砺初心、赓续华章。
正文
金风拂九州,清秋祭山河。岁岁九三,年年缅烈。这一天,是苦难终章的盛典,是民族重生的丰碑,更是华夏儿女永不褪色的精神坐标。八十余年光阴迢递,世事更迭万千,唯独那段浴血鏖战、誓死卫国的峥嵘岁月,深深镌刻于民族血脉,从未被岁月冲淡。
遥忆当年,华夏陆沉,山河飘摇。国难当头之际,无数仁人志士、热血同胞,舍小家、赴国难,弃微身、卫苍黎。以血肉之躯为屏障,御豺狼外寇;以铮铮风骨为戈矛,护社稷苍生。于枪林弹雨中坚守初心,于绝境危亡中挺身担当,以平凡之躯承旷世劫难,以一腔赤诚担家国存亡。前仆后继,浴血不屈,终以万千忠骨,换山河无恙、华夏永宁。
时光不语,山河为铭。昔日狼烟四起的战地荒垣,今已成沃野千里、稻浪翻波;曾经满目疮痍的故土山河,今已是国泰民安、万家灯火。浩荡秋风穿越山海,抚过峥嵘过往,告慰万古忠魂。我辈生逢盛世、安居太平,未历战乱流离之苦,更当饮水思源,深知盛世安宁来之不易,今日山河锦绣皆由热血铸就。
铭记胜利,非执念往昔伤痛,重在赓续不屈风骨;缅怀先烈,非沉湎旧时悲壮,贵在扛起时代担当。历史为鉴,知来路艰辛;浩气为灯,照前行长路。山河无恙,是先烈所愿;盛世安宁,是初心所终。山河可证,岁月可稽,民族脊梁千秋挺立,爱国赤诚万古恒新。
清秋寄远,丹心寄怀。以长风为祭,以山河为奠,以初心为承。我辈当铭记历史、珍爱和平,承先烈报国之志,续民族复兴之程,守万里锦绣河山,传千古浩然正气,让红色根脉生生不息,让华夏荣光代代赓扬。
七律·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感怀
狼烟尽扫九州宁,
铁血初心照汗青。
万里山河罹浩劫,
千秋忠骨筑长城。
丹怀不负苍生愿,
浩气长留华夏名。
今对秋风追壮志,
赓承薪火续新程。
题跋
时维清秋,节序九三。回望烽烟岁月,感念先烈忠魂。山河历劫而愈壮,民族经难而弥坚。历史昭昭,不敢或忘;浩气耿耿,永续传承。谨以拙作一篇,以铭胜利、以悼英魂、以励今人、以启来者。愿山河长治久安,愿华夏薪火恒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