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为补齐农产品仓储短板、完善应急保供体系,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持续落地“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作为国家级无偿财政补助资金,该专项无需还本付息、不占用企业信贷额度,是粮油仓储企业、地方粮储平台降本增效、升级基础设施的核心政策红利。
一、四大核心支持范围
本专项聚焦粮食、棉花、食糖三大重要农产品,全链条覆盖仓储、物流、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储备仓储物流项目:重点支持中央直属储备库新建及改扩建,包含标准化仓房、恒温恒湿设施、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及安防配套等,是补助比例最高、优先级最高的核心赛道。
地方政府储备粮项目:面向地方国有粮储平台,支持地方储备专用仓库、周转仓储、绿色储粮改造及老旧设施提质,全面提升区域粮食储备与保鲜能力。
区域性粮食物流节点配套:聚焦全国粮食物流枢纽及县域节点,支持装卸、转运、烘干、冷链储运等配套设施建设,打通农产品仓储物流堵点。
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重点扶持县域、片区级应急保障基地及物资储备库,强化极端天气与突发事件下的粮食应急调拨与供应能力。
二、阶梯式补助标准与上限
本专项实行差异化阶梯补助政策,各类项目对应标准清晰:
中央储备类项目: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支持建设内容核算投资的70%,单项目补助资金上限可达2.5亿元。
地方及社会企业类项目: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30%,单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亿元。
特殊区域全额扶持:西藏自治区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实行中央全额补助;上述区域的其他项目及新疆地区项目,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50%。
三、明确申报准入条件
项目申报需满足核心准入要求,不符合条件将直接预审淘汰:
建设状态:仅限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未完工),已完工或完成全部投资的项目不予受理。
前期手续:依法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取得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且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主体合规:项目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
建设内容:聚焦粮棉糖仓储、物流、应急保供核心业态,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配套商业等非生产性工程。
四、申报核心加分要点
各地发改、粮储部门实行择优入库原则,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将优先获批:
智能化、绿色化升级优先:配备智能测温、通风、除湿及数字化仓储管理系统的现代化绿色储粮项目,评审加分权重更高。
区域重点布局优先:纳入地方粮食安全规划、区域性物流枢纽布局的重点项目,入库优先级显著提升。
手续完备优先:提前办结各项前期手续,达到“随时可开工、持续可建设”标准的项目,可抢占首批储备名额。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