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弘(卫红春)//《渐庐杂谈·谈永恒》

人的一生,如白驹过隙,繁华易谢,盛年难留。肉身会衰,功业会磨,情爱会淡,世间几乎无一物能真正常驻。万物有始必有终,有生必有灭,草木枯荣,星辰隐现,概莫能外。
世间生灵皆有尽时,唯独人,清醒知晓自己终将归于尘土。正因自知有终,方有自省,有惶惑,亦有对永恒的期盼。正因为明了生命有限、一切终将消散,人才会本能地向往那不会磨灭、不会流逝的存在,由此生出对永恒的深切渴求。
渴求永恒,本也是一种欲望,却与声色名利之欲不同,它藏在所有欲望的最底层。人追求名声,是想让自己被长久记住,不被时间轻易抹去;追求爱情,是想守一份真心不变、不散、不被辜负;追求信仰,是想寻一个永恒依靠,让自己的灵魂留存,不再畏惧虚无与孤独。人的万千欲望底下,其实都藏着一句无声的追问:能不能,不要消失?
对永恒的渴求,是人性对自身有限性最本能的反抗。它无需教化,与生俱来。孩童会天真发问:人为什么会死?老人会轻声慨叹: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人人心底,都有一丝不甘于短暂、不甘于虚无的本能。对永恒的向往,不是后天熏染的俗欲,而是人性自带的底色。

渴望永恒,最先表现在对肉身长存的执念,也就是求生之欲。古今中外,人为求长生所做的努力,几乎与文明史等长。古埃及的木乃伊,古希腊传说中的青春之泉,中国方士的炼丹求仙,及至现代的人体冷冻、生物医药延寿、AI赋能新药研发等,这些尝试,无非是想拉长生命的长度,甚至奢望长生不老。
可生命必亡,是天地铁定的规律,强求肉身永恒,本就是逆自然而行,注定徒劳。肉身可朽,寿数有限,这本就是人来到世间的既定前提。既然肉身必亡,人内心真正渴求的永恒,便应超出对肉身永驻的狭隘羁绊,跨入精神界域寻觅。
可称永恒者,不外三类:
其一,天地之理——自然规律、宇宙真理,能超越时间,恒久不变;
其二,人心之光——良知、品德、真情与信仰,能长存于精神;
其三,传世之迹——思想、智慧、文章与功德,留于后世。

对个体而言,能跨越岁月、不随肉身一同消散的,唯有人心之光和传世之迹。老子、孔子、庄子、屈原、曹雪芹,苏格拉底、阿基米德,肉身早已归于尘土,其思想、风骨、情怀与智慧,却穿越千百年,至今仍在滋养后人。人无法肉身永恒,却可以让自己活进永恒里。
追求永恒似乎不着边际,其实永恒不在远方,就在我们身旁,就在我们的起心动念之中。比如,善良、真诚、悲悯、良知,均能超越时间,成为永恒。我们心存善良、怀抱真诚,待人处世秉持悲悯与良知,此刻的我们,便已踏入永恒之境。
审美也可以让人触碰到永恒。人一旦进入审美状态,会暂时忘记利害、放下计较,只与眼前之景、心中之情相融。这一刻,时间仿佛被拉长、被凝固,过去与未来暂时隐退,只剩下纯粹的当下。这一瞬的安宁、澄澈与圆满,便是人所能亲身体验的永恒。
一朵花会枯萎,但被凝视过的美,会留在记忆与文字里,永不凋零;一段岁月会远去,但被用心感受过的时光,会沉淀为心境,历久弥新;一个人会离去,但曾照亮过他人生命的美好,会化作精神的微光,长久存在。
不与生死相争,不与时光相抗,而是以立身、立德、立言、立心,把有限的生命,熔铸进无尽的精神之中。如此,纵然身归天地,精神不灭,亦算不负此生,不负这一场对永恒的追寻。
浮生短暂,精神长存。不负此生,便是不负永恒。
写于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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