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铁窗之内,当有法度之光
余写此文,非为猎奇,亦非为渲染暴力。读者阅至"硬撑"一节,或觉惊悚——一米铁棍撑顶脚踝,钢筋镣铐十字锁死,钢钉弯死接头,隆冬之中动弹不得——此等酷刑,读来尚觉切肤之痛,何况亲历者身受之日夜?
然痛定思痛,更令人心惊者,在于此刑并非孤例。余言,铁棍锈迹斑驳,血迹层层叠叠,"不知是何年何月何人之遗"。一把生锈的铁棍,竟能年复一年、人复一人地撑在看守所的角落里,这背后折射出的,是某些场所长期缺乏监督、法外施刑的沉疴积弊。
我国《看守所条例》明令禁止虐待在押人员,公安部亦三令五申清理牢头狱霸。但纸面之法若不能落地生根,铁窗之内便仍有阴影。余之遭遇,正是这一阴影的鲜活注脚。
值得欣慰的是,文中所述之事发生于十余年前。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看守所管理制度日趋规范,监控全覆盖、巡视检察常态化等措施逐步落实,"牢头狱霸"现象已大幅遏制。但历史不应被遗忘——唯有直面曾经的黑暗,才能守住当下的光明。
余在文末自省:"吾辈不聪,处世昏庸……早拜良师,多学慧明,珍惜光阴,是非分清。"曾身陷囹圄之人如此反思,尔等身在自由天地者,又当如何自警?
铁窗之内,当有法度之光;铁窗之外,更需良知之镜。
愿此文,能成为一面镜子——照见过去,也照见未来。
西元2012年,余入偃师看守所十一号监室,初来乍到,不知号中之规矩也。
号中称王者,一毛头小伙耳。见余新来,遂眼露凶光,盯余手中火腿肠不放。余顺手与之两根,以为买个平安。其助理年四十许,瘦方脸,满脸堆笑来套近乎,余不察,以为无事。
岂料次日收工,众人抬桌搬凳,号长偏令新来三人扫抹铺台。余首当其冲,撅腰凹背,拿旧衣一趟趟从大铺这头推至那头。围观者二十余人,乱糟糟起哄。忽觉背后遭一脚猛蹬,险些嘴啃地板。余怒起直身,骂曰:"妈那个×谁蹬哩?"扭脸一看——蹬人者正是大王。
大王、助理并两打手齐围上来。单拳难敌四手,一重拳正中鼻梁,大血管破裂,热血哧哧有声往外喷射。手一捂,倒灌满口,须臾间半成血人。
是夜半夜,余被弄醒,未及开口,飞踹已至。号长添油加醋告于干部。次日半午,干部入号,至角落拾一厚重布靴,底带黑塑料硬牙,命余站定风场,冷笑道:"听说你不服?欠摆治耳。"
抡靴死命往脸上掼——一、二、三……整整九下。脸面当场变形开花,唇齿皆破,颧骨肿起老高。百日后犹隐隐作痛,想必已伤了骨头。
然此犹未了。
另一事发,起因乃一把剪钳。
号中手工制作禽兽用注射剂药盒,剪工剪完纸盒,余去打扫纸花,倒进垃圾桶。剪钳一把,沉埋纸花堆下,余未及细察,一并撮入桶中。事后寻得,物归原主,本无事端。
岂料号门忽开,管教点余名唤余出。不由分说,径直拖至牢院大西北角,按倒在地。
双腿被扳成大劈叉。
一米来长的硬铁棍,直撑顶在两只脚踝骨上。
大锤举起,死死铆冲。
复取两只钢筋镣铐,与铁棍十字交错套住脚踝,接头孔中塞入钢钉,弯死。
手足焊为一体,动弹不得。
此刑名曰——"硬撑"。
时值隆冬。余步履蹒跚,形如鸭步。夜则就地而眠,卧非卧、站非站,滚来滚去,四肢朝天。内急之时,不得掏解,背倚墙棱硬挤裤腰。铐勒腕紧,蹲之不下,双手难避自污,尿液冲洒裤裆,冰冷黏腻,彻夜难耐。
每日放风场开,干部令号长强行将余拖出,推赶着在风场来回转圈。美其名曰"促进血液循环",实则摆治人也。观者中亦有良心未泯者,见状苦笑;更有阴狠变态之徒,往铁棍上蹦跳踩踏——每一下皆令腕骨痛彻心髓,如刀剜斧凿。
此物锈黑粗糙,沾肉难移。手足一动,铐即摩擦,皮破液渗,与镣铐彼此粘连。忽又冰凉麻痒,刺骨钻心。夜不能寐,日难伸腰,神志飘零,介乎阴阳之间。醒亦梦,梦亦醒,泪如胶漆,视迷蒙,耳沉离离,气息奄奄。
饭需人喂,汤勺吮之。自铁器加身,心负陡重,食量骤减。数番挣扎,丝毫无用,唯垂头丧气,埋泪绝咽。
此刑不知套弄过多少人。铁棍上锈迹斑斑,血迹与皮肉干涸相凝,层层叠叠,不知是何年何月何人之遗。余身受其苦,方知人间尚有此等酷法——名曰"硬撑",实则是将一人之骨肉,硬生生撑至极限,撑至求死不得、求活不能。
余曾想:此身既已污,但死了断后,全体供医研,剔肉喂狗猫,骨灰充粪土。然彼时身戴铁撑,连死之权利亦被剥夺。
隆冬将尽,余于血泪中苦撑。
直至2014年7月4日,腿撑方摘。囚车疾驰,解余往郑州监狱。铁棍离身那一刻,余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只觉两腿空空落落,庶几彼铁棍已然长进骨头里也。
作者简介:
曲权重,洛阳人,曾入狱服刑4年,现为守法公民,于白云岭下躬耕陇亩,青灯孤影,诗书相伴。
附记:文中所述"硬撑"酷刑,系看守所内非法私刑。该刑具常年使用,锈迹中夹杂不知多少人的血泪。惟愿以亲历者之笔,留下一段不应被遗忘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