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重点打击整治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金融放贷、物业管理、生态林草、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举报方式
1.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渠道。
2.现场举报:巴彦淖尔农垦太阳庙农场有限公司综治中心。
3.举报电话:0478-6721156
三、相关要求
1.全场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抵制黑恶势力,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与线索举报,共同营造全民扫黑、全民共治的浓厚氛围。2.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线索、基层乱象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彻底整改,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3.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造虚假线索、诬告陷害、恶意诋毁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巴彦淖尔农垦太阳庙农场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