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文学传承社》
社 长:王青霞
副 社 长:刘永占 连振华
韦玉英 姜满成
秘 书 长:刘永占
副秘书长:刘峰 吴云钦 卓顺
编委主任:连振华
副 主 任:吴云钦 郭战利
七律•红烛颂
刘国星
一寸丹心映讲堂,微躯秉焰自流光。
不辞夜永焚身暖,愿以情长引路茫。
粉笔轻描千秋理,书窗暗送几星霜。
薪传未计尘灰尽,默默培兰满苑香。
刘国星,吉林柳河人,通化市作协会员、柳河县作协理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报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400余篇,微刊发表作品3000余件,部分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