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伦传
作者/张金中
张伦者,直隶沙邑西北留人也。父曰青,原籍山东青州府益都县大柳村。初,明洪武纪元,山东岁饥,青挈家西出,鱼鼓傍身,踏歌弄艺。既至直隶顺郡沙邑,忽祥云紫腾,山水形胜,顿惊不止。问其故,乡人传曰,此乃风云军师刘基家乡也。青甚喜,遂卜居西北留,尊为始祖。青多才艺,雅好黄老,一方雅士也。
青生伦,是为二世。伦少颖悟,秉性诚笃,乡党咸乐与之交。里中偶有争讼,每请伦居间调处,持正不阿,裁断公允,几同官判,远近皆服。以岁贡授沙河县主簿,钩校簿籍,条理秩然。迁扬州府同知,治绩彰灼,擢平阳府知府。居官善政洽民,黎庶怀德。例当休致,民恳留之,前后莅官二十余载,晚乃以老乞归。卒,葬于村西坟莹,立二世碑。
永乐十年,伦出守平阳之始,族人植槐于村之中衢,后人谓“知府槐”。伦育二子,长子曰升,居槐之西,支派向西衍延;次子曰选,居槐之东,因东与任氏为邻,族脉遂向南拓,号南巷、东拐弯诸处。仅南巷张氏,明清之间,文生蔚起,庠生、增生之属,凡二十有九人,世称“秀才胡同”。
有识之士曰:士立身行道,上以尽忠报国,下以垂裕后昆。张伦起于闾巷,历官树绩,流风覃及宗族。彼古槐一株,历岁弥茂,非独草木之盛也,实世德之所显矣。
简要注释:
沙邑:沙河县,今邢台信都区西北留村。
洪武纪元:公元1368年。
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
挈家:携家眷。
钩校簿籍:稽核核对钱粮文册账目。
例当休致:按官制年限应当辞官退休。
卜居:择地安家定居。
雅好黄老:信奉道教。
覃及:广布、惠及。
【作者简介】张金中,学名张清田,1957年出生,西北留村人。邢台市书法协会会员,河北省海内外名人名企文学院院士,中国老年书画协会会员。喜欢写作,多篇文章发表在牛《牛城晚报》和文学作家刊物上。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书法展,赞美新生活,讴歌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