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邦交志八
五月,葡人又欲争执舵尾山管辖权。张之洞致总署,谓:“舵尾山在十字门小横琴岛上,为香山县属,向无葡人居此。此处疯人得葡人养济,不过寻常善举,何得视为管治证据?如各省常有洋人施医院,岂能即为洋界乎?请严切驳复。”


两广总督张之洞为辩明中国官员在舵尾山附近搭厂驻兵事复澳门总督照会
光绪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1888年8月17日)
复澳门总督文 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为照复事。
现接贵大臣文开:“照得本大臣未旋澳之时,云云。足征睦谊。”等由。本部堂均已阅悉。查此事于三月间接贵前护大臣来文内开:“前据本属各员禀称,云云。相应照会查照。”等情。本部堂接阅之余,不胜诧异。其时条约甫定,界址未分,地方官在中国界内搭厂驻兵,澳官辄有预告不服之言,殊属无当于理,意谓贵大臣回澳之后,自有公论,必能消弭无迹,故暂置不复。兹接来文,仍以此事为言,本部堂不能不剀切详论,预为辨明。
查舵尾山在小横琴岛之上,为香山县属地,载在志书,历历可考,何得谓中国未有在此处施管治之权?中国版图之内,岛屿林立,悉听渔户民任便栖止,烟户无多,自不能处处设官分驻。然有屯聚为匪,无不立行搜捕,是即管治之实事。此次因附近澳门一带盗贼充斥,经前山同知萧署丞拨勇驻舵尾山,缉捕巡防,搭厂住宿,乃地方官应行之事。来文询及“所搭此厂,究竟于政治有何意见,抑或预为将来查勘该处是谁居住在此,专意借此厂为证据地步”等语。查横琴岛为中国辖地,有志乘可考,万国皆知,何须借此厂为证据?殊觉言之过当。来文又称“无意强夺人之物,不论何事,俱欲彼此妥办,以和为贵”,具见贵大臣明白事体,实深纫佩。夫事不应为而为之,谓之强;物非所有而取之,谓之夺。人之稍知自爱者,且不为而为,友好之国讲信修睦者为之乎?横琴一岛载在中国版图,毫无疑义,如曰该处疯人得澳官给食济养,即有其事,亦不过为寻常善举,何得视此为管治之证据?现当两国立约之初,凡事必出于公平,庶友好之谊得以历久不渝。贵前护大臣既称无强夺之意,又以此件系属小事,该山亦无甚紧要之处,自不应因此小事致启衅隙。惟贵大臣详思之。
为此照复,顺候时祉。须至照会者。
(《澳门专档》第一辑)
两广总督张之洞为舵尾山为香山县属与葡无涉事致总理衙门电文
光绪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1889年6月27日)
收粤督电 六月初一日
朔电谨悉。关闸事已由电详陈。舵尾山在十字门小横琴岛上,为香山县属,向无葡人居此。该处疯人得葡人养济,此不过寻常善举,何得视为管治证据?如各省有洋人施医院,岂能即为洋人界乎?上年经敝处驳复,并于七月间录案咨呈在案,查照严切驳复。改建砖屋,我办我界之事,与彼无涉。彼贪狡无厌,因草稿有“附岛”字样,直欲囊括十字门四岛,断我海道。稍一放松,则彼将得寸进尺矣。大抵葡人最为鄙谬,政令荒陋,力量怯弱,即如近日倪县丞一事,捏谎耸听,与照会粤省文不符,伎俩浅陋,不成国体,迥非英法各国之比。澳民亦不畏服,动辄违抗挟制,彼即迁就。此后彼国一切妄想贪求,望钧署严切驳斥,或交粤省外办,使彼不能任意虚诳,较易驳斥。
之洞肃 艳
(军机处电报档)

作者简介:卢建,香山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乡村》杂志社编辑、珠海市知联会理事、珠海市香洲区社科联委员。已创作与翻译30多本图书,其中22本已获得中国国家图书馆收藏;作品(译著)已在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尼、德国、斯洛伐克、西班牙、新加坡等销售;曾承担或参与50多个国家上千个重大项目的翻译任务,涉及30多种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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