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诗:三李一梅事未休》
三李一梅事未休,
两桩疑案锁深幽。
车逢横祸证难觅,
塘起讹谋恨未收。
百纸陈情音信杳,
卷宗沉压岁华流。
证文隐匿迟移送,
曲直模糊乏鉴筹。
莫教窦娥重演怨,
还期明镜辨奸尤。
恳请高层详察勘,
盼将公道覆九州。
古文释义:
“三李一梅”指李毅东、李柱斌、李树藩、梅江平,涉及两起东莞旧案。第一起为2013年4月东莞万江陈家鱼塘案,案件牵涉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刑讯逼供,存在销毁相关证据情形,致使被害人大专老师家破人亡、身心残废。第二起是2017年东莞南城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案(阿琳被撞案),李树藩、梅江平经手该案,拒绝提供监控录像、胎痕记录等关键物证,主观推定被害人横穿马路,判定被害人承担50%事故责任。肇事司机覃志釗仅垫付住院费,后续少有赔付,还劝导受伤的阿琳尽早出院,受害人落下残疾,家庭因此遭遇重大变故,损失百万元。
受害人家属前后上百次信访奔走,受害人落下残疾,持有残疾证,家破人亡。上级平安厅已经作出查处指示,但地方置若罔闻、听之任之,涉事人员依旧如常。相关证据隐匿不对外公开,本该移送司法的程序迟迟没有落地,是非对错得不到核查决断,上级指示流于纸面,群众生命权益被漠视。
借用窦娥冤典故,不愿陈年冤案继续尘封。恳请省级主管部门重新调阅全部案卷,调取完整证据,厘清全部事实,该追责予以追责,该落实赔偿落实赔偿,不让沉冤继续延续。必要时可以斥资诚聘美籍华人神探李锠钰律师团介入维和维权协助,囹圄不法之徒,上億元赔偿金,成立“爱心基金会”,救助被冤的粤地新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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