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弥栎商贸有限公司→【弥栎家居生活专营店】在电商商品页面、短视频宣传中,对案涉“懒小帮”除锈剂”的产品性能、使用效果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商家宣传该产品环保温和配方,无毒无害,不伤材质,可用于汽车底盘除锈;实际使用后,该产品疑似属于强酸性药剂,会腐蚀车辆底盘钢材,并非商家宣传的安全除锈产品,宣传功效与产品真实属性严重不符,足以误导消费者购买。
作为涉案产品电商零售销售主体,在商品详情页、商品主图、宣传短视频以及客服聊天沟通环节,实施多项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消费者完全遵照商品页面宣传内容、及产品外包装载明的使用方法、操作流程施工,内容如下:
1.涉嫌虚构权威榜单荣誉,制造商品畅销假象;
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好评榜、热销榜新品三榜 TOP1”,同时搭配冠军奖杯荣誉图标。该榜单并非多多平台官方机构发布,疑似属于商家自行编造,没有任何权威认定依据。以此让消费者误认为该除锈剂属于市场排名靠前、经过市场验证的优质商品,以此提高商品可信度,引诱消费者购买。
2.疑似无依据夸大除锈、防锈功能,功效宣传严重脱离产品实际性能。商品使用“底盘“锈”住?喷喷“换”新!光亮如新、除锈润滑、不伤材质、铁锈克星、除锈黑科技;深层渗透、喷一喷顽固锈迹“自动出逃”、消除异响,温和配方不伤底盘材质;好评榜、热销榜、新品榜,三榜TOP1,荣获奖杯标识第一名:24年研发、100+工程团队研发、100+线下商超入驻、100+产品著作专利、知名冠军代言等文案宣传。消费者严格按指引操作使用之后,该产品不但未能实现宣传中功效;反而对车辆原厂底盘防护涂层产生侵蚀,出现涂层发白、原有漆面脱落,底盘钢板直接暴露,进而产生新的二次锈蚀,进一步扩大车辆底盘损坏范围,疑似与商家宣传效果不符。
3.作出不实安全承诺,属于本案核心消费欺诈行为;
商品详情页多处、客服对话中反复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属于温和有机酸配方,无毒无害,“深层渗透、溶解锈蚀、不伤材质.....”。
消费者正是信赖该明确的安全保证,才购买并施用于车辆底盘及相关漆面部位。在规范使用前提下,直接造成原厂底盘防腐涂层损毁、漆面受腐蚀损伤,足以证实商家关于“无腐蚀、不伤漆”的安全承诺虚假,宣传内容与产品客观腐蚀属性严重相悖。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产品罐体明示质量承诺不实(《产品质量法》第26条)严重涉嫌违法,罐体瓶身正面最大字号、主视觉醒目标注“深层渗透、溶解锈蚀、不伤材质”,该内容属于法定产品明示质量担保,具有法律效力。产品疑似酸性腐蚀性,直接破坏汽车漆面、底盘漆面,完全不符合自身明示担保 →属于法定缺陷产品。
4.涉嫌虚构企业研发、品牌实力,欺骗消费者信任:
商品页面宣称该产品拥有“24 年研发、百人工程团队、百项专利、线下商超入驻、品牌代言”等背景。南阳弥栎商贸有限公司仅为中间商电商销售企业,疑似本身没有生产厂区、没有专职研发人员,也不持有对应产品专利,不存在线下商超铺货、品牌代言相关事实。刻意虚构技术与品牌实力,进一步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
5.产品正面大字公开明示的质量担保效力,高于瓶身背面隐蔽小字免责提示。瓶身背面以细小字体标注“建议小面积测试”,属于格式免责提示,未采用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依据《广告法》第八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该隐蔽小字风险提示依法不能免除生产者因产品本身缺陷所应当承担的法定质量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无醒目警示、无加粗提示、无腐蚀警示图标:用隐蔽小字“建议小面积测试”推翻正面全部安全承诺。→市场监管总局文件是行政执法依据:民法典、消保法、产品质量法是行政+司法双重依据。这里逻辑:不是说“小面积测试”这句话本身违法,而是:不能拿这句背面小字,去抵消瓶身正面大字“深层渗透、溶解锈蚀、不伤材质”的承诺。产品本身自带腐蚀缺陷,不属于免责声明。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涉嫌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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