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峪小志(四):西木斯
西木斯者,库峪河谷中段村落也。其地形制狭长,库峪河自南而来,所经山湾旧称西木湾。稍北,东西两溪交汇入河,西向沟道俗呼小木沟。再北三里许,西木斯沟与东木沟之水次第汇入,数水环合之处,西木斯村坐落其间。两岸皆有民居,村史馆居河东,而河西西木斯沟内高台回旋之地最称宽绰。
斯村初名西木集,清嘉庆《重修咸宁县志》“南山诸谷图”与村落名录中俱有载,《咸宁长安两县续志》亦踵而录之。后民间音转呼为“西木子”,盖“集”字轻读,声母j弱化为z,韵母í渐次模糊,音遂变为“子”。解放后雅化,始定今名“西木斯”。
上世纪六十年代知青下乡,西木斯村与高山庙村二处供选。知青聆村名,以为高山庙必踞山巅,而“西木斯”音近长安西木头市,类城内坊里平地,遂择西木斯而往。及至方知村在高山深峡之中,出入维艰,大失所望,女知青至有泣下者,经月余方安。此事传为乡中趣谈,至今犹闻。
《重修咸宁县志》刊于清嘉庆二十四年,距今二百余载。清代康雍之后摊丁入亩,生齿日繁,入山垦殖者渐众,南山诸谷始以“峪”名。考峪内古木,五里庙皂荚树年约百三十余载,红庙子榔榆三百一十余载,磨针观前旱柳二百余载,十里庙古榆二百余载,坪沟母子华山松亦二百余载,树龄皆在康熙之后。古人迁徙新居,必植树以志,此为通例。以古木年岁与嘉庆县志互证,西木斯村实乃清代康雍之后山民入山聚而成村者。
“子”“市”音近,遂有谓西木斯旧有集市,商贸繁盛,甚至推及明代者。此说大谬不然。西木斯全村人户不过二十,蜗居峪中狭地,何能承载集市之盛?况库峪口明清素有定期集市,为山内外货品集散之通衢,西木斯若设集市,断无立足之地。且关中村镇之市,多以“集”为名,何曾以“市”字独称?西木集之“集”,本非集市之谓。昔年山中官木采伐,以河西西木斯沟高台回旋之地为归集堆积之所,待候转运出山,人居河东近路便道之处,此西木集村名之所由来也。
更有甚者,妄言唐时西木斯即有大市,山货云集,八方辐辏,客店、纸店、骡马店、丝绸店人满为患,街衢之上南商北客杂沓,西域胡商亦往来其间,商贸货殖之盛可与长安东、西二市比肩,官府遂以“南市”呼之。朝廷于西木市南门置库谷关,复设税务监专司稽征,又云此地为古炭谷,专出木炭,设“炭监”,即库谷监云云。此皆凿空虚言,无一可征。
一者,唐之市制悉由官定,长安城内东、西二市并置,玄宗所设南市亦在城中,未几即罢。长安为天下巨都,二市乃四方走集、万货萃止之所,名播中外。西木斯者,终南峪中弹丸之地,地既幽僻,回旋几何?何能聚八方之众,列廛而沽,妄称“南市”?此与唐代坊市规制全然相悖。
二者,《唐六典》卷二十三、《旧唐书·职官志》并云“库谷监在鄠县”。清雍正《陕西通志》引唐代地志,谓“库谷在鄠县南山,唐置库谷关,兼置将作监库谷监,掌采伐材木”。库谷监主库谷及旁近秦岭官山采伐之事,司山林之伐、材木之储、转输之役。其为将作监直属之署,选地不系州县辖境,惟以履职便易为要,故治所不处库峪深箐之中,乃择鄠境沣河官道旁平旷之地,朝发夕至,径达将作监廨舍,深合唐世山监“便漕运、利调度”之制。西木斯者,昔库峪山中材木储转之埠也,以其地稍宽,可居人、可纳栈,其南即库谷关,专司验行旅、谨门钥。
按《唐六典》《通典》,司农寺钩盾署掌天下薪炭之供,长安宫庙、庶僚齐民之薪炭,悉由其均调配给,京畿南山炭户窑作,亦归其统摄。天宝五载,玄宗始置木炭使,以杨国忠首任,总两京薪炭之务,至元和后仍归钩盾署旧制。终唐之世,不闻有“库谷炭监”之名,尤与将作监库谷监渺不相涉。
且南山称炭谷者有二:一在鄠县,主供长安官署、民间市易之大用,炭户遵官制,出窑后驱牛车沿山径运抵长安西市南大街东之官定炭市交易;一在长安太乙谷,急读转音遂呼炭谷,隶司农寺钩盾署直管,为御用炭窑,专造宫禁、卿相之精炭,窑出即由监事临验,循山径运至山前官立聚点,木炭使或钩盾署遣官役、官车督运,得调关中官渠漕道,直抵禁苑内库。二炭谷皆与库峪无涉。
西木斯为唐代“南市”“炭监”诸不经之论,至此可以息矣。
注释
① 《长安志》:鄠县炭谷在县南六十里,以出优质木炭得名。《续夷坚志》卷二记载:鄠县西南十里炭谷,入谷五里有四人合抱的古琼花树,逢闰年开花,是金元时期鄠县南山的知名胜迹。清《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补充:该谷地处鄠县终南山北麓,紧邻当时鄠县与咸宁县的县界,是唐代鄠县境内重要的木炭产地。明清《鄠县志》南山峪口名录中,涝峪、栗峪、皂峪等峪口之间,仍保留了炭谷的独立条目。
② 《长安志》(中华书局1990年点校本)卷十明确记载:长安西市“南大街东有炭市”,是唐代官方划定的炭商专属交易区域,和《卖炭翁》里“市南门外泥中歇”的位置完全精准对应。1956年西安唐代西市遗址正式考古发掘,在西市南大街东侧的炭行区域,出土了大面积唐代炭渣堆积层,还发现了贞元年间的炭商交易契约残片,实物印证了民间炭户直接运炭到西市炭市交易的史实。《唐国史补》《旧唐书·食货志》均有明确记载:中唐宫市使常在西市炭市拦截民间炭车强买,完全不存在民间木炭绕道库峪口西木斯中转的制度设计,库峪西木斯在唐代从未承担过木炭中转功能。
民间炭户为终南山山内的零散烧炭山民,受司农寺钩盾署和地方县衙双重管控,需在官府登记备案获得烧炭许可,才能合法进山采伐薪柴、烧制木炭,属于官府指定的合规从业者,并非无约束的自由樵烧者。
③ 太乙峪口东侧紧邻的东西尧村,至今留存十余座形制统一的唐代古炭窑遗址,窑壁上千年烟熏形成的炭黑层清晰可辨,经考古核查确认是唐代长安周边保存最完整的官营炭窑集群。唐代这里的烧炭产业属朝廷直管的御用手工业体系,所产硬质木炭火力稳、烟量小、耐烧度高,专供皇宫及长安官署冬日取暖使用,严禁民间私自截留买卖。遗址内现存6眼保存完整的唐代官窑体,窑高约2.6米,宽3至4米,深度可达七八米,窑壁留存千年烟熏形成的厚层炭黑,还完整保留了烧炭作坊、木材堆放台、工匠居住遗迹,是目前长安周边保存最完整的唐代官窑遗址。官窑直属炭户集中在终南山南五台东尧、西尧二村的唐代御用炭窑,属朝廷直管的官营手工业体系,这里的炭户是官府直接划定的特殊匠籍户,世代专职烧炭,产出的硬质木炭专供皇宫、官署使用,严禁私自截留买卖,完全不参与民间市场流通。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