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预付款项用于筹建残爱基金会的申请书》
致: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共联派出所、南城交警大队:
原告为本两起重大侵权受害案件被害人。多年以来,本人数百次通过东莞阳光网、南粤清风网、小南报料、平安厅、纪检监察、信访平台持续申诉维权。但案件长期被基层单位压案不查、拖案不结、对抗省厅、从不收手,始终没有实质性查处、追责、赔偿、结案。
为彻底帮扶广东东莞地区众多蒙冤受害、致残致困、求助无门的弱势群体,本人自愿放弃个人私利、立志公益报国,筹备成立“残爱志飞基金会”(残疾爱心、志在飞翔)。因基金会注册需要大额法定铺底启动资金,现依法向贵三级单位正式申请预付侵权赔偿专项基金,用于公益基金会落地运营,暂不安装脑机接口、更不挪用吃喝嫖赌。
一、2013年万江新村旧宁基陈家鱼塘重大伤害案情:
2013年4月,东莞市万江旧宁基陈家鱼塘,在辖区警务人员李毅东、李柱斌(二李)纵容、包庇、组织当地陈家数十名村民,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恶意围殴、非法拘禁、长时间刑讯折磨,持续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折磨长达四五个小时。
该案直接造成原告家庭五死三残的极度悲惨后果。事后办案相关人员刻意隐瞒证据、隐匿笔录、销毁现场材料、阻挠律师调卷、包庇涉案村民。“死鸭子嘴硬”十几年来拒不纠错、拒不认错、拒不追责、拒不赔偿,长期静默压案,恶意拖延,严重执法犯法、徇私枉法。
涉案私人犯罪人员拒不赔偿,基层办案单位履职违法、包庇纵容,依法应当由法人单位先行垫付部分损害赔偿款,再由执法单位内部追责追偿。
二、2017年南城交通肇事徇私包庇案情:
2017年4月20日,东莞市南城区金丰路,覃志钊驾驶面包车,恶意撞伤正常骑行非机动车的原告家人阿林。
被害人阿琳事前有高血压、脑出血病史,刚刚康复数年,车祸瞬间腰臀部重摔落地,造成严重骨科、颅脑、后遗症伤病,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二便失禁,终身致全残。
南城交警大队办案人员李树藩、梅江平存在严重徇私舞弊、偏袒肇事方、篡改定责、隐瞒关键证据行为:
全程拒不出示完整5分钟事故前后监控、不告知真实车速、不公布刹车胎痕、不公开现场勘验数据。
刻意拖延至受害人出院无法复议、申请诉保维权之后,才口头强行告知所谓“五五同等责任”,严重颠倒事实、枉法定责。
肇事方仅交强险垫付一万元后彻底拒赔,导致受害人终身残疾、无钱医治、常年受难。被撞人十几年无数次投诉、核查、索要证据,交警部门始终拒绝公示、拒绝复核、拒绝纠错、拒绝担责。
三、原告筹建残爱志飞基金会的正当公益初衷:
被害人完全可以单纯依法索赔个人巨额损失,无需任何公益理由。
但原告高风亮节、心怀社会,主动将全部应得赔偿款用于社会公益:
成立“”残爱志飞基金会”,专项帮扶被侵权、交通致残、冤案致困的残疾家庭、弱势粤地新莞人。
所有善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免费向困难残障受害者发放救助金,数万、数十万爱心救助据实发放,绝不到“皇都太子酒店”包养冰冰、也不会移民美国、购置纽约别墅。
根据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正规公益基金会必须大额实到铺底资金才能合法注册、民政备案、合法启动运营。
本人今日申请预付款,是为了做好事、做公益、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对比个别执法人员徇私包庇、压案害人、贪赃枉法,完全是天壤之别。
四、正式资金申请诉求(预付铺底专项基金):
为保障“残爱志飞基金会”顺利注册、落地、正常公益运营,现正式申请:
1、东莞市万江共联派出所 预付侵权赔偿款:8000万。
2、东莞市南城交警大队 预付侵权赔偿款:3000万。
合计预付铺底资金:1.1亿元整,不是美金。
该款项仅为案件先行预付、用于公益铺底,不属于最终结案定案金额。
后续公安侦查、刑事追责、法院审判、民事赔偿、责任划分、多退少补,依然正常依法进行。
五、结尾诉求:
恳请东莞市公安局作为上级主管机关,督导下属两个基层责任单位,正视冤假错案、正视伤残苦难、正视公益善意。
不要再压案、拖案、护短、静默处理。
知错就改、依法担责、先行赔付、落地公益。
本案拖案十几年,产生巨大滞纳金、损害扩大损失、精神损失、伤残终身损失。
本人只求依法预付、落地公益、救人济困、平息冤屈。
盼上级机关、基层执法单位尽快履职、批复到账!
申请人:被害人代理律师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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