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戴头盔的罚款单与法理
文/小节
借口. 刁难
添麻烦
这个像“劫道”一样乱罚款收费的警察们
还有了省级法律依据了
国家工业技术限速安全标准
是硬性的. 明确的
他又多一道子事干什么呀
何况根据路况可快可慢是常识
不是顶着某省的工作
来坏某省的事吧
就是不承认不相信国家工业技术安全标准
也是此类法理的基础和依据问题
还懂不懂现代技术的事呀
没有法理原则依据的法规条文
还能叫“法”吗
(其实都该叫“非法”和“欺诈”)
国内. 乱耍什么霸道呀
还讲不讲道理呀
再者
电动自行车的出行率与交通事故率是多少
伤到头部的事故率又是多少
若微乎其微的话
这条强制而非自愿的法规
真没用了
法理. 实际也是个法理道义问题
是保护什么 反对什么的问题
不因“蝲蝲蛄叫就不种地了”吧
我的头盔放到车篓儿里丢了怎么办
非得麻烦人们提溜个头盔像“炮盔”一样
去办事吗
若是真出了事. 是否就可以借口
不给足额赔偿了
这20元的罚单是一种人格侮辱
(难道我们都是“违法分子”吗
都成了不懂法律规矩的人了吗
……全都成了“不法之徒的犯罪分子”啦……
——包括立法执法者)
一些不懂专业道理的人
又怎么能搞出专业规矩呀
而写成的此诗才是最有价值的回报
一一是的. 是真正的最有价值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