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时候那些事
孙喜贵
前几天看到樊卫东老师《护秋旧事》的文章,不禁想起我小时候的调皮往事。虽然历经半个世纪,但这些旧事仍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难以忘记。那时候十二三岁的我们,常在野地里玩耍。懵懂无知的小伙伴们分不清哪些事是损坏集体财产,哪些是保护集体财产,尽情玩乐才是我们唯一的目的。如烧玉米、烧柿子、燎黄豆、吃青核桃、挖胡萝卜等,这些事我们都干过。我村村风比较正,不用护秋员(看口子),我们总在村后毫无顾忌地玩得不亦乐乎。
东安居的护秋员有许多,其他村雇用的护秋员几乎都是东安居人。我们村口的田地和果树都归东安居村所有,护秋员只在村口值守,村后面他们不去。所以我们毫无戒备,在村后肆意玩乐。生产队的东西只在野地里偷偷吃掉,不敢带回家。若是被父母看见,必定遭到严厉训斥,甚至挨打。只要上山砍柴或者割草,吃青核桃是常事。至于烧玉米、烧柿子、燎黄豆,就比较费事。烧玉米、烧柿子也算是一门小技术。
烧玉米要找平整的青石板,用干柴点火,拿湿木棍插在玉米底端架在火上烤。火大容易烧焦,火小又不容易熟透,必须把握好火候。有时剥掉几层玉米外皮再烧,烤出来的嫩玉米和水煮玉米一样好吃。烧柿子则是另一种做法:挖一个土坑,坑里放上干柴点燃,拿湿棍插着柿子烘烤,耗时费力。为省时间,就把柿子切成两半,熟得快,味道也好。那时并不是肚子饿才吃,纯粹是玩闹取乐。
有时也会遇到意料之外的不幸事情。有几次撞见村里一个叫“活阎王”的人,小伙伴们见到他心里发怵。但他大多只是训斥几句便离开。心里虽害怕,却改不掉孩童的好奇心,隔几日依旧照旧嬉闹。
有时登上山顶,捡大石头往下滚也是常事。有一回,我们几个人用镰柄撬动一块大石头,石头滚下山,正好砸在一棵两杈核桃树上,把树从中间劈成两半。我们不心疼被毁的果树,反倒手舞足蹈拍手叫好。那块大石头留在一片苇地里二十多年,直到96·84洪灾才被冲走。还有一次,在村子最高的山尖推一块圆石头下山,山沟狭窄,不料石头滚到对面半山腰又弹回沟底田地,把一大片庄稼砸倒。小伙伴们依旧欢呼雀跃。那时候压根不知道,这样做是糟蹋损坏庄稼果木,只知道尽情玩乐。随着年龄渐渐长大,才意识到那是小时候不该干的坏事。
大村里有些家境贫困、吃不饱饭的人家,庄稼成熟后偷拿集体作物的不乏其人,其间还出过几个笑话。某村有个人偷了生产队的南瓜,藏在隐蔽处,被护秋员(看口子)拦下。护秋员说:“上边地里一棵南瓜被摘,瓜秧还有新鲜汁水,肯定是你偷的。”偷南瓜的人矢口否认。护秋员盘问许久,他拒不承认。问到烦了,他随口说道:“是我偷的就不承认。”这句话反复说了好几遍,弄得护秋员不知所措,转身再去南瓜地里查看。偷瓜人趁机抱起南瓜一口气跑回家,赶在做饭时把南瓜下锅。护秋员反应过来追到他家四处搜寻南瓜,结果一无所获。这个笑话至今还在流传,聊起来依旧津津有味,乐趣无穷。
不过那时候偷生产队东西的人很少,偶尔发生也不稀奇,大多是家境穷苦、吃不饱饭才无奈为之。
当然,这篇拙文并不是鼓励小孩子偷窃,而是告诫子孙后代,这种行为不可取。现在的孩子从小不下地、不干活、不砍柴,生在城里,衣食无忧。适龄儿童早早进入幼儿园,而后读小学、初高中,接受良好教育,再加上优良家风家教,传递正能量。十几岁的孩子已有自控能力,根本不会干我们那一代人年少时做的傻事。本文只是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不要学那些偷鸡摸狗、歪门邪道的糗事,意在勉励子孙后代走正道,向善向好发展罢了。
作者简介:河北涉县退休干部,喜欢文学,常阅览杂书,时而写点文字,偶有文字见于媒体及各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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