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9月21日,兴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开展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亮屏行动”,充分发挥社会LED显示屏传播优势,拓宽宣传阵地,让交通安全提示随处可见、入脑入心 。
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交通实际,聚焦三四轮电动车突出风险隐患,梳理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警示提示,重点围绕三四轮电动车严禁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不上路、驾乘佩戴安全头盔、不违规改装、不闯灯逆行、拒绝乘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内容,整合辖区各类LED宣传资源,积极对接辖区商场超市、沿街商铺、加油站、利用户外大屏、门店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三四轮电动车安全警示标语与宣传提示,实现“抬眼可见、时时提醒”,把交通安全宣传融入群众日常出行场景,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
同时结合宣传进村入户,劝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不购买、不乘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提升群众安全防护意识。
下一步,兴平交管大队将持续用好“亮屏行动”宣传载体,持续深化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持续推进三四轮电动车源头治理,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平安。
(稿件来源于兴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王少剑编辑符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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