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 陆幸生

罗马共和国的后期,战争和征服,打开的不仅仅是疆域和财富的通道,使得市场不断扩大,商品经济不断繁荣,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原有小农经济的奴隶制生产关系瓦解,使得土地兼并加剧,出现了大农庄主和大地主经济生产方式的转变。同时市民社会也在不断成长发展,贫富悬殊导致了各阶层矛盾的激化,建立在贵族寡头政治上的奴隶主政体不断瓦解逐步解体。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为了战争的需要,不仅仅是指军队调动的迅疾便利,更重要的是商品流通的四通八达,物畅其流的交易渠道的畅通,帝国的财富不断增长,这是帝国征服的目的,也是繁荣富强的基础。权贵寄生阶层仰仗特权可供攫取和挥霍的资源将更加丰富,在军事实力强盛的基础上,战争机器昼夜轰鸣,无法止息,人民在战乱中不断贫困,奴隶和释奴队伍也大量增加,战争同时也孕育出新的军事权贵集团,这些都使民众不堪重负。
罗马高层的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失去了民心,恺撒才得以趁势借助民意而崛起,循环推动了帝制王政幽灵的借尸还魂,这种循环不是内核的平移,而是在更高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上的升华,也即高度集权的大帝国在战乱中即将横空出世。
西塞罗理想中的城邦共和传统即将被淘汰,他的经典定义也将为残酷的现实所打破,他在《论共和》中曾定义:
“一个政治体系若在‘公法’和‘公益’基础上聚合民众,并将国家当成一项‘人民的事业’来实施治理,便可称为共和国。”
西塞罗认为最好的国家体制应该包含:
“卓越的王政因素,同时把一些事情分出托付给显贵们的权威,把另一部分事情留给民众们协商解决。”
西塞罗心目中的最佳政体,也即希腊思想家所划分的三种基本政体的混合,后来在英、美、法大革命和政治实践中所体验的“共和”体制: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在权力相互制约共同分享的宪政共和体制。然而,这三种政体可以分别蜕变成暴君政治、寡头政治和暴民政治。继古希腊许多哲学先贤名家的阐述挥发之后,他将之归类为三种政体的混合,可以防止一种政体形式向另一种政体的的迅速演变。这就是著名的混合政体论,也即共和理论。
在西塞罗详细阐述这一理论之前,混合政体在罗马共和历史上已经有着长达三百多年的实践,以后还在时间的河流中一直熠熠生辉:阿奎那、马基雅维利、约翰·洛克、孟德斯鸠、卢梭分别对这一理论在实践中有着丰富和发展,乃至在未来更加漫长的岁月显示的作用更加辉煌,比如帕克、贡斯当、托克维尔等自由派思想家在共和理念实践家、政治家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等的推动下,使得民主共和理念在政治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形成对于人的主体精神、人道、人权和人的自由更加关注,必然要对权力进行最大程度地限制。这一点历经东方专制主义肆虐的臣民们是不可理解的,而这一人类文明普遍遵守的价值的形成,追根溯源都要回归希腊、罗马,西塞罗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
而西塞罗的共和主义带有古希腊雅典似城邦共和体制的特色,罗马即是一个繁化的商业贸易地区,又是一个崇尚领土扩张的尚武之乡。当武力扩张掠夺更多的社会经济资源和更广袤的领土后,城邦体制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对于广大疆土和殖民地众多民众的统治,于是帝国体制应运而生,帝国体制更加庞大的权力诱惑刺激着恺撒、庞培、克拉苏、安东尼、屋大维、雷必达这些野心家为争夺最高统治权进行了你死我活的斗争,这就是罗马帝国的所谓“前三头”和“后三头”政治给罗马在共和向帝国转型过程中带来的混乱,西塞罗只是政局混乱共和体制瓦解过程中的牺牲品。
法国自由主义文学评论家丹纳在他的《意大利游记》中如此评价古罗马早期城邦制和后来在文艺复兴前期回光返照的弗洛伦萨所谓新雅典共和国时指出:
当国家不是一个由官僚机构组成的巨大机器,不是一个只能通过纯粹理性才能理解的机构,而是一个凭个人的普通能力从感官上就能理解的城邦时,人们就会热爱它,但不是像如今这种需要唤醒的爱国之情,而是每天自然存在于其思想中的爱国之情。人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将会提升他的心灵和才智,使他富有公民的而不是自由民的思想和情感。一个鞋匠为了所在城市的教堂能够更漂亮而出钱;一个织匠晚上磨剑,并决定不再做臣民,而要做敌对城邦的某个领主。在某种压力下,每个人都像一根绷紧的弦,只要触碰它就能弹出美妙的声音。让我们再现这种高尚的情操和遍布城邦的每个阶层的活力,再添加上蒸蒸日上的发展、自信以及那种当人的感觉强大时所怀有的喜悦之情。让我们从眼前去掉那传统和继承带所带来的重负,它们既是我们的财富也是我们的累赘。想想一个自由人在因颓废而形成的荒漠中如何生存,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这里如同埃斯库罗斯(古希腊悲剧作家)的时代一样——艺术是从商业活动中诞生的,为什么一块长满了政治荆棘的荒芜土地出产的东西比我们整洁又精确测量的土地出产的还要多,为什么那些不同派系的人、那些战士、那些航海家都在最危险、最担忧和最愚蠢时刻创造并革新出美丽的形态,并且带着一种源自本能的可靠性和天才般的丰富性,而这是我们如今再也无法达到的高度。
这里丹纳和古罗马的西塞罗一样,崇尚古希腊的自然法理论上建立的原始雅典城邦体制,后来被移植到古罗马城邦七丘之国的共和体制,乃是对于人的自由民主权利的尊重,而激发出城邦各个阶层公民对于国家热爱,迸发出的爱国主义和对于社会财富以及文学艺术的创造创新精神。随着领土和财富扩张,这种早期创造精神因享受权力带来的统治快感和消费财富带来肉体欲望而消失殆尽,罗马因此变得堕落而衰败乃至最后灭亡。这种对于帝国体制的否定和对共和体制的怀念和西塞罗的共和情结是一脉相承的。
西塞罗的共和国理想综合了帕拉图的道德理想国元素,融入了亚里士多德共和政体理念,将古希腊的政体理念注入更多自己的乌托邦美好理想,形成自己的《论共和国》理论体系。然而,理论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理论与现实的变异,使得理论中的美好共和国在现实中变得十分丑陋,因为罗马社会的贫富不均问题始终未解决,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后,反而使得阶层利益的固化日益严重,利益集团的巧取豪夺无所不用其极。富者越富,贫者益贫的“马太效应”,而使社会矛盾几乎无法平复,斗争此起彼伏。在格拉古兄弟被谋杀后,先后有斯巴达克斯的奴隶起义和喀提林策动的平民暴动,屡禁不止,愈演愈烈。诸多矛盾的累积导致共和国在一个偶然因素的催化下最终脆断。使得西塞罗的美好理想化为了一缕袅袅青烟随共和国走进天堂。然而,不容置疑的是共和国首席理论家西塞罗本身就是利益集团的重要成员。
西塞罗赞成公元前六世纪的森多里亚会议(也即百人团公民大会)决定:倚重富人,赞成贵族通过宗教控制政治,但这并不意味着反对公正。像柏拉图一样,在他看来,尽管有人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赞不绝口,但只有保存适当的阶级和阶层,才有公平可言——在共和时代,由于对穷人和富人量刑不一。公平的原则早就消失了。西塞罗批驳了不公乃国之必须的陈腐而又荒谬的论调。赞美了斯多葛学派有关自然法的某种信念,实际上他认为法律和公正是一致的。法学家将法律作为民众的呼声,或其他机构和个体的声明。西塞罗与法学家不同,他以这种方式解释法律,为我们展现了他的公职生涯中的所作所为。他公开声明忠于法律和法律程序,因而他毅然决然不去理睬那些在他看来不公正和不适宜的法律;必须考虑民众的利益,但是未必征求他们的愿望,这也是西塞罗理念的核心之一。然而,他坚持政府必须谦虚和蔼,不可触怒民众;极少动用死刑是罗马人的明智之举,为了和谐,政治家应该体恤民情。他赞成传统的庇护制,理由是:应以这种方式鼓励上层阶级通过建议、支援和资助,保护穷人和救济穷人。
然而这些善心,如果没有制度层面对贵族寡头集团权力的限制,一切将会流产于权力无限膨胀的高层权贵集团的个人意志,因为他们手中掌控着恐怖的军事工具,这也是体制的设计之一,无论是奴隶或者是贵族中的开明派企图撼动体制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将这一正面说法反过来解读按照均衡综合政体的设计理念,政治生活的公共性应该防范各种形式的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僭主化、寡头化、抑或平民化。恰好西塞罗所见到的罗马共和国的政治生态都出现过这三种病毒的存在,且发展到综合性变异的冠状病毒变异,最终催生了行走在悬崖边缘的共和国堕入深渊。在这个意义上“正宗”的共和政体个人权利的不受制约最容易滋生出寡头政治,寡头政治又孕育了僭主政体的出现,也即没有国王的国王出现。
与之相反的是民粹土壤有滋生出类似克劳狄乌斯等政治流氓的怪胎。街头政治以对抗僭主政治而使得共和国在动乱中摇摇欲坠,军事强权的最后一击,也就土崩瓦解了。此乃作为古典共和主义者西塞罗对于政体变异周期律的辨析无法预估的盲区。本来在古典共和主义者西塞罗的视野中“天下为公”对应各种形式的“天下为私”并有各种制度对权贵集团的滥用权力以及以权谋私加以制约。然而,法律一次次被暴力所劫持,践踏公民的民主权力所导致流血冲突层出不穷。更何况被压迫在最底层的奴隶反抗规模越来越大。如代表平民阶层利益的格拉古兄弟被杀害,斯巴达克斯奴隶大起义惨遭镇压,就连所谓“喀提林阴谋”的贵族平民派暴动也暗中得到统治集团内部所谓平民派贵族克拉苏、恺撒的支持。这些综合因素,促使西塞罗和小加图支持的共和国实质上走向“礼崩乐坏”的不归之路。
善政、德政的短暂和暴政、苛政的延续,导致了理想的共和国体制归于空心化虚无化,寡头僭主政治便成为永久的噩梦,共和国便名存实亡了。作为亚里士多德“混合均衡政体”的深入阐发者,虽然深谋远虑、智慧老道,可他一旦进入政治博弈的现实场景,便变得指向含糊、目标不清,面对冷酷现实,十分苍白无力。最终他目睹了共和国的衰亡,只能痛心疾首长歌当哭。他不明白的是,作为利益集团的重要一员,既得利益也使他利益熏心,在追逐功利的过程中,成为摧毁共和国大堤的重要推手。
在《世界文明史》作者威尔·杜兰看来看来:“君主政体只有在主权者是贤明的才是最好的政府形式。贵族政体也只有在统治阶层是真正的领导人才时,才是好政体”,但是出生于中产阶级的西塞罗不太相信固守的家庭制度是最好的。民主制度只有在百姓都是善良的时候才算是好制度,但是西塞罗认为百姓不可能永远善良。最好的政体是混合政体,像格拉古兄弟以前的罗马政体:议会的民主权力,元老院的贵族权力,任期一年的执政官之无上权力等。缺乏制衡,贵族政体就会变成专制政体,贵族政治就会变成寡头政治,而民主制度也会变成暴民政治——混乱且独裁的体制。在恺撒当选执政官之后,他抨击道:
柏拉图说暴君随自由的口号应运而生……最后,这所谓的自由就成为奴役。在这种制度下,某些人会被选为领导者。这个领导者以没收甲方财产来取悦于乙方。像这种人独处时因怕生命危险,总有卫士在旁保护。平常总以独裁者自居,统治曾帮他取得权势的人。
这段评述,非常经典,几乎适应以后历朝历代依靠所谓民粹走向政坛的独裁统治者。公元前59年恺撒还是当选了执政官,西塞罗知道大势已去,只得研习法律,重温友谊和荣耀以娱晚年了。他以“战时无法律”来自慰,他和斯多葛学派一样,把法律解释为“顺乎自然的正当理由”,即法律是要把人类的关系弄得井然不紊,他说:“自然要我们爱人类”,这就是法律的基石。而在爱人类这一抽象的口号下,在面对自己既得利益和家族利益时,西塞罗毫不犹豫会选择自己和家族的利益。他的《论共和国》更多是写给后人看的,他在实惠和名声的追求上两手抓两手都很硬,因此成果显著,影响力广泛而深远。他播种的是一棵常青的不朽的思想理论之树,使之流芳百世,享誉万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