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人类是血肉关联的
读博尔赫斯《致儿子》,不长,十四行:
生养你的人不是我,是那些死者。
是我的父亲、祖父和他们的前辈;
是已经成为神话的太古时代,
从亚当和沙漠里的该隐和亚伯以来,
设计了漫长的爱的迷宫,
一直绵延到未来的这一天。
那些有血有肉的人,
现在通过我生养了你。
我感到了他们的众多。此中有我们,
我们之中有你和你将生养的儿子,
以后的儿子和亚当的儿子,
我也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永恒属于时间的范畴,
因此也是匆匆过客。
“那些有血有肉的人,现在通过我生养了你”——这两句特别打动我!诗人深邃思考基因与血缘传承,简朴天才地表达出来,令人扼腕叹息。
我游览帝王陵寝时,或深山里胡转悠路过荒塚时,都要驻足一瞬,郑重予以注目礼,内心满是崇敬与怜悯。我总觉得这些曾经活过的人物与我有着某种关系;我个人的生命固然微如草芥,却也承袭着千万年的人类履历,如宏大史诗的一个标点,不可或缺。遗憾我虽有体悟,却未形诸文字。
沈从文的诗意谐趣
沈从文名气很大,但我读不下去,每觉其啰哩啰嗦。那种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语言,似显不大顺畅。也可能当年初读的,是他的某篇并不理想的作品,未能一下子征服我,就没兴致继续读了。
今天无意间抽出《沈从文选集》第二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此为短篇小说卷,挑了其中一篇最短的《夫妇》,只图省时间。没想到读后大乐,这才意识到他差点儿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原来是不无道理的。
这个短篇写的是乡下人捉奸的故事,以一个名字叫璜的神经衰弱的城里人,到乡村求清静时的视角,临场见证的奇事。某天正吃晚饭,忽听人喊叫:“快去看去,捉了一对东西!”璜就好奇地跟着全村人去了现场,猜想可能捉了一对野猪吧。
原来是捉了一对经过此地的外乡男女,“大白天做着使谁看来也生气的事情”。这句话写得含蓄俏皮:男女之欢自古是好事里的好事,然而践行者若不是自己,那就要“生气”啰。
这对男女被绳子捆绑着,女的不到二十岁,看其穿着显然富家人,流着泪,头发上被人插了一束野花,意在羞辱。围观者七嘴八舌,个个亢奋。尤其妇女们很愤懑,也许嫉恨别人如此任性而自身却不敢吧。璜是城里人,观念开化,感觉就别样情色:“微微的晚风刮到璜的脸上,听着山上有人吹笛,抬头望天,天上有桃红的霞。他心中就正想到风光若是诗,必定不能缺少一个女人。”
被绑缚的男子与璜目光交流,璜就看出了男子是受了冤屈的。一个大酒糟鼻子上前摸那女人脸蛋,主张剥了男女衣服,拿荆条抽打,打够了送给乡长处理。有说打死算了,有说绑石头沉潭里,语气当然只是恐吓。另一个人说璜是穿皮鞋的,城里人在此不可鲁莽见笑。
这时跑来一个军人模样的人,大家叫他“练长”,也不知什么军阶,总归看上去是个有脸面的人物——喝一声“站开!”镇住了场面,审问这对野合男女。一审一问,原来人家是新婚夫妻!
“因为新婚不久,同返黄坡女家去看岳丈,走过这里,看看天气大好,两人皆太觉得这时节需要一种东西了,于是坐到那新稻草集旁看风景,看山上的花。那时风吹来都有香味,雀儿叫得人心腻,于是记起一些年青人可做的事,于是到后就被捉了。”
这段描写是整篇作品的文眼,特别诗意谐趣,令我忍俊不禁笑意横生。
“练长”决定放人,但群众不答应,理由是“欺侮了我们这一乡”,暗指败坏了风水吧,喊罚叫赔的。于是押送到团总处,团总看在城里人璜先生面上,让解了捆绑,放人。那年轻的小媳妇取下头上的野花,由丈夫送给璜,以示感谢。
我也是写小说的,不妨揣测沈从文这个小说是怎么来的。当然是从生活里来的;然而十之八九的生活原样并不能成为小说。我年轻时每每于惠风和畅时,置身风光绝佳处,莫名其妙的,艳想就呼哨一声嘭发出来。假定作品里的璜先生就是沈从文以自身为原型,就是说沈从文在某个美妙风景处忽然有了想办好事的念头,想象力大概率随之爆发,小说家本能地自设一个难题:若真有一对夫妻光天化日野外爱情,会产生什么故事?于是有了短篇小说《夫妇》。
这当然是无法求证的。好在小说的神奇魅力正在于推测与想象,只要给人美感,何必较真呢。
不朽《西厢记》
早茶时打开电视,半腰里看完黄梅调电影《西厢记》,甚好。《西厢记》可谓元杂剧之首。王实甫的初衷大概是写张君瑞崔莺莺的爱情,结果出人意料地让红娘成了光彩夺目的主角。
《西厢记》故事发生地普救寺,我游览过三次,总忍不住笑意,不由一再赞叹剧作家神妙反讽之天才创意。置背景于佛国净土,本应四大皆空、超凡脱俗;却写红娘察言观色,琢磨透了一对男女的烈火热焰之身心,于是送信穿线、搭桥铺路,助力情人云雨尽欢,硬是把生米做成了熟饭!佛陀咋想?
老妇人无奈,被迫践诺,却提了一个要求:张生须得考上状元,方可迎娶。果然金榜高中,返回迎娶,锣鼓喧天,皆大欢喜。
若我编剧,以为删掉这个尾巴,只写到张生出了寺门、赴京赶考,就此落幕,给观者留个“两可”,愈加显出人生的不确定性,似更余音绕梁——未婚便已洞房最高潮了嘛。不过又一想,人生多半残缺不如意,于是才要戏里大团圆以慰众生。该麻醉时当麻醉。
不看舞台表演,只将《西厢记》当作案头读物,那也是字字珠玑句句喷香。
鲁迅确实俏皮
鲁迅《故事新编》里的《起死》,重读愈觉其游戏笔墨,好玩却不乏深刻。是根据庄子路遇一具髑髅与其对话之典故创作的一出独幕剧——
庄子请来神仙复活了髑髅,原来是五百年前的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身体赤裸着,说是庄子抢了他的衣服和行李;若不归还他,就让他依旧死回去。
“你不反悔?”庄子问。
“小舅子才反悔!”复活的髑髅答。
庄子只得再请神仙来。然而咒语不灵验了神仙不来了。髑髅要衣服,要打庄子。庄子摸出警笛吹起来,引来警察,他自个趁机溜掉。那髑髅便缠住警察要衣服和行李……至此幕落。
鲁迅拿庄子开玩笑:你不是说生与死一样吗?那我给你整个死活人出来,看你如何应对!
艺术手段是荒诞魔幻,毫不逊色前代蒲松龄及后来者马尔克斯。
厉害了迅哥儿!
好书如……
常有读者抱来一摞拙著请签名。他喜欢,便以为他朋友也喜欢。就让给他们也签,其作小礼品也。这就流落到书摊了。有人淘来,让我再签。签后,又让补写一言半语关于读书的话。某次写道:“好书只被一个人读,可惜了;抛掷书摊便有第二个读者。好书如名妓,未闻名妓平生只接一个客也。”
2026年8月3日
发表于《文学自由谈》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