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法律的种子种在每个人的心中
赵婧雯
当我提笔写下“法,在我心中”这个主题时,首先浮现在脑海的,不是浩如烟海的法典条文,不是庄严神圣的法庭殿堂,而是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一位老师——李冬楠老师,一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更是一位用行动播撒法律种子的践行者。
大约二十年前,老师花五十多块钱买了一双连裤丝袜,拿回家却发现,袜子弹性很小,根本穿不进去。那时,五十多块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特别是对一双袜子而言,但贴身衣物不退不换好像是商家的铁律,也是消费者的思维定式。爱人劝她:“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何必费那个精力?再说袜子内衣不退不换,人家能给退吗?”
可冬楠老师没有沉默。她拿着那双袜子回到商场,面对退换货中心的两个工作人员,她首先问一个问题,你们看我胖不胖,两个店员茫然地摇摇头。然后她对店员说:“这双袜子弹力小,我也不胖,却穿不上,你们说怎么办?”工作人员例行公事地回答,袜子属于内衣类,不退不换。老师早已经想到了会是这个答案,她接着说:“袜子没有弹性,根本穿不上,我购买袜子是为了穿,一个穿不上的袜子,就不是合格的产品,或者说你们的袜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法律规定,商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你说的不退不换,是质量合格的产品。我是先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再来与你们协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店员双手伸进袜子,拉了几下,发现确如老师所说,最终为她办理了退货。
在今天,冬楠老师给我们讲起这件事,语气平静:“那个时候,很多人觉得我较真,觉得我不通人情。可我知道,法治的进步,就是从每一个‘较真’开始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面对不公都选择沉默,那法律就永远只是一纸空文。”
这番话如同一颗蕴含生命力的法律种子,悄然落入心田,在冬楠老师的故事里,我真切地触摸到了它温热的脉搏。后来我自己去商场买东西,遇到商家说“商品概不退换”,我都会想起这个故事。我知道,那张贴在墙上的告示,未必比我的权利更大,我或许还做不到像老师那样,从容地站在柜台前据理力争,但至少我知道了:面对霸王条款,沉默不是唯一的选择。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书店里。许多书店为了追求利润,只成套将教辅资料提供给学校,拒绝单卖。老师去给孩子买中考模拟试卷,便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她没有像其他家长那样无奈妥协,而是曼声细语地与店主沟通,她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购买商品,你的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以后你也会成为消费者,你不会想看到商家来为难你……”店主面露难色,正要开口辩解,冬楠老师却指了指书架上的试卷,继续说道:“其实,我今天完全可以复印朋友手里的那一套试卷,复印费还比购买还便宜很多”,店主愣住了,“但我没有这么做”。冬楠老师的语气变得柔和,却字字清晰,“因为我知道,每一张试卷背后,都有编写者的心血,都有出版社的投入。如果我为了省钱,为了方便去复印,那就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我想,您开这家书店,希望的一定是大家支持正版,都到你这里购买,对不对?”店主被她的话触动了,同意再订货的时候多订一些,单卖给消费者。而更让冬楠老师暖心的是,店主还主动加了她微信,后来成为了朋友。
冬楠老师讲到这里,脸上挂起一抹欣慰的笑:“你们看,法律的意义,不单是惩罚,而是启蒙,交流的方式,不单是指责,而是换位思考。当我们用温和而坚定的方式去传播规则,去唤醒良知,我们就在一点点地改变这个世界。”
法,在我心中。它不是一尊需要仰望的神像,而是一颗被种进日常的种子。它生根、发芽,长成一个普通人面对世界时的底气——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可以争什么,可以相信什么。
而冬楠老师,就是那个弯腰在我心中种下种子的人。
赵婧雯,曲阜师范大学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