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济南市平阴县实验小学六年级八班 姜云清
大热天裹着棉袄满院子疯跑的男孩,叫桑桑。
暑假里,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说实话,一开始我读不太进去,觉得故事慢吞吞的,没我平时看的书热闹。可是读着读着,我竟笑出了声——桑桑把家里好好的碗柜拆了,给鸽子改成窝;大伏天里,他偏要套上棉袄在院子里跑;还偷偷拿下蚊帐当渔网,跑到河里去捞鱼虾。这些事要是搁在我身上,早被妈妈骂惨了。
可笑着笑着,我笑不出来了。
桑桑脖子上长了个瘤子,一天比一天疼。爸爸带着他四处求医,药吃了一包又一包,谁也说不准能不能治好。奇怪的是,桑桑没哭也没闹,只是变得安安静静的。他常常趴在窗口,看鸽群一群群飞远,看太阳一点点沉下去。以前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孩,忽然就不吭声了。
书里最戳我的是这么一段:生病以后,桑桑最想要的,竟然是妈妈端来的一碗热粥,是爸爸伸手摸摸他的额头,是一个不下雨的好天气。这些他从前看都懒得看一眼的东西,一下子变得比什么都金贵。原来最普通的日子,才是最舍不得的。
读到这里,我的脸有点发烫。每天早上妈妈喊我起床,我总把头蒙进被子;她往我碗里夹菜,我还要挑三拣四,不高兴就把碗一推。桑桑躺在床上盼着的事,我天天都有,却一件没当回事。
后来,桑桑的病好了,我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可书很快翻到了最后:桑桑站在草房子前,要跟油麻地说再见了。金色的屋顶在太阳底下亮闪闪的,蒋一轮老师的笛声好像还在校园里飘,可他真的要走了。整整六年,就这么过完了。
我也读六年级了,明年就要上初中。到时候,班里的人会散到不同的学校,操场边那棵大树、后墙一期一换的黑板报、同桌塞过来的小纸条,早晚都会变成“以前的事”。
桑桑教会我:别等到要说再见,才想起珍惜。平平常常的日子,其实都是礼物。认真吃完妈妈做的每一顿饭,认真听同学讲的每一句话,认真过完小学这最后一年,将来回想起来,才会笑着舍不得忘。
合上书,窗外吹来一阵热风。那个穿棉袄过夏天的人不会知道,他在油麻地的六年,也悄悄跑进了我的这个夏天。

(图片由主编ai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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