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龙学公开课31公与私
主讲人:庞进
本期我们讲讲龙学的第十一对范畴:公与私。
公与私是相互对应的。《说文解字》引韩非语:“自营为私”。“自营”就是“营求自己的利益”“为自己谋求利益”。那么,公就是“不营求自己的利益”“不为自己谋求利益”。
在人们的一般认知中,公往往与“群体”“社会”“集体主义”“义”等概念相联系,私往往与“个己”“家庭”“个人主义”“利”等概念相联系。
那么,为什么会有公和私呢?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分析:人都是既具有必须与他者发生关系、必须依靠他者才能生存的依他性,又具有把由他者提供的各种营养,本能地吸收到自己身体内的利己性。那么,就可以说:人的依他性是公的根源,人的利己性是私的根源。由于人的依他性和利己性是与生俱来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地同时并存于人体的“本性”,故可以说,对一个具体人而言,“公心”和“私心”是同时存在的,也即绝对的彻底的公,和绝对的彻底的私,都是不存在的。这样看来,公与私的关系,就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
公与私的对立统一关系,也体现在龙文化中。比如,从秦汉开始,历代帝王都比龙、称龙(元代及之后的帝王们还有垄断五爪龙纹的诏令)。从把由中华先民发明、展现,历代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崇奉的龙,一定程度上据为己有的角度讲,帝王们的做法可归于“私”的范畴。但是,由于在一个帝制社会,帝王们事实上既是一姓之皇族(可谓“私”)的代表,又是“天下”即整个国家(可谓“公”)的代表,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所谓“立天子以为天下”“立国君以为国”(《慎子•内篇》),所谓“王者以公天下为心”(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一),故龙就不仅仅是象征、代表帝王、皇权、皇族,也象征、代表帝王们所治理的国家、所统治的人民。
这里边的逻辑推理是:朕即国家,朕的象征标志是龙,故国家及这个国家的人民的象征标志是龙。正是依据这样的比类逻辑,清朝才把大龙旗作为国旗,使龙以中国、中华民族象征标志的身份,亮相于世界。
下期我们讲讲龙学的第十二对范畴:生与死。
庞进 龙凤文化研究专家、作家。龙凤国际联合会主席,中华龙文化协会名誉主席,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安日报社高级编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加拿大中文作家协会副主席,加拿大西安大略出版社副总编辑。先后求学于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北大学,哲学学士、文学硕士。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从事文学创作和文化研究,至今发表各类作品逾千万字,出版《创造论》《中华龙文化》(上、中、下)《中华龙学》《中国凤文化》《中国祥瑞》《庞进文集》等著作五十余种,获中国首届冰心散文奖、陕西首届民间文艺山花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八十多次。有“龙文化当代十杰”之誉。微信号:pang_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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