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白皮书》,用一组组数据,全面展示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成绩单。
发布会上,贵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孔德伦介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和《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出了一套护企暖企的“组合拳”。在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方面,贵阳中院着力擦亮“贵人服务·筑法有为”司法品牌,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条工作指引,配套制定25份涉企司法保障规范性文件;持续畅通法企沟通渠道,依托律师联络处完善法院与企业“1+1”沟通机制,精准响应企业司法诉求。2026年上半年,贵阳贵安法院群众满意度达98.92%,位居全省第一。
审判执行提质增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支撑。贵阳中院出台16项案件质量提升举措,持续规范涉企案件审理。相关法规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企民商事案件24.98万件,审结20.63万件,商事审判工作获评“全国法院成绩突出集体”。同时扎实开展“惠民暖企”“安商护企”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民营企业执行案件2.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5.11亿元,位列全省第一;交叉执行涉企案件1312件,兑付企业债权9631.29万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会现场还通报了3起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为广大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规避风险提供生动借鉴。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树牢平等保护理念、提升专业化能力水平、凝聚工作合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企业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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