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庆余
农历九月九的“打围”,是旧时十分热闹的民俗活动。十里八乡的乡民齐聚山间,手持棍棒,牵着猎狗,漫山遍野围猎野兔。逮到野兔之时,众人争相抢夺,手足间溅上猎物的鲜血;唯有得胜者将猎物高高举过头顶,才算归属已定,众人方才罢休。如今这项活动早已成为过往,只留存在老一辈人的记忆之中。
“打围”的由来
野兔,也叫草兔,多栖息在山野草丛之间。它的繁殖能力极强,民间素来流传 “猫三狗四,小兔子一月一窝” 的俗语。春夏两季,正是野兔交配、怀胎、产崽的时节,一窝接着一窝繁衍不息,幼崽数量逐年增多。到了夏季草木丰茂,食物充足,每窝可产下四五只幼兔,最多甚至能达到六七只,野兔族群便愈发繁盛。
野兔喜食嫩草,也啃食豆苗、麦苗,民间便有 “听兔子叫唤,就别耩豆子” 的老话。野兔对农作物危害颇大:春日啃食麦苗,夏日糟蹋豆棵,秋日又啃噬地瓜,春夏秋三季不停祸害庄稼。庄稼人为抵御兔患,也曾想尽办法:田间扎起草人、敲击铜盆、夜里点燃篝火、布设捕猎套子。只是这些法子初时尚有效果,时日一久,野兔胆子越来越大,便再也起不到作用。
过去农耕不施化肥,不打农药,田里作物天然无公害。野兔食物充足,生存无忧,便大量繁衍,数量暴涨,打破了乡间的生态平衡。相传有一位本分的庄稼汉,种下两亩豆子,豆苗刚长出四五片叶子,就被野兔啃食殆尽。妻子眼见辛苦劳作付诸东流,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老汉心中悲愤难平,便选在农历九月初九,邀约邻里乡亲上山围猎野兔。短短一上午,便猎获数百只野兔,既消解了心中愤懑,众人也得以尝到野味。自此,九月九打围的习俗便慢慢兴起。
组织形式
平阴的“打围”究竟始于何时,并无确切文字记载。据当地老人回忆,这项活动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最为兴盛。打围并无官方建制,完全是百姓自发参与、自行筹办的民间活动。南门村、东关村、东南沟村、东桥村、中桥村、西桥村、洪口村、蛮子村等村落,不少乡民痴迷此项活动。每到九月,各村主事之人便聚在一起,商定围猎的时间、集合地点与行进路线,全靠口头传讯,一传十、十传百,邀约四方乡民前来参与。
“打围”多选在农历九月初九、九月十五、九月二十、九月二十五,恰逢秋收完毕,乡间进入农闲。集合地点定在城南张小山。参与的乡民,要备好一米上下的枣木、槐木或是榆木棍棒,随身带上干粮饮水,以及盛放猎物的布袋;家中养猎狗的,要提前把猎狗喂饱喂足,养足精神气力。
“打围”分作四围,各有行进路线:九月九打“北围”,自张小山出发,向北途经安城、栾湾、平洛等山地,一直抵达黄河岸边的望口山村;九月十五打“西围”,从张小山启程向西,经过胡山口、子顺、吉庄一带山区,直抵黄河边的豆山、外山村;九月二十打“南围”,由张小山向南进发,途经洪口、分水岭、南官庄、马山口,一路走到平原地带的孔村村;九月二十五打“东围”,自张小山向东而行,走过大官村、小官村、冷饭店村、毛铺诸地,行至陶山周边。有时也会临时调整日期,变更行进路线,穿插开展围猎。
队伍一路行进,沿途不断有村民加入,人数越聚越多,盛况之时可达七八千人。活动覆盖范围广达三十平方公里,每次猎获的野兔往往有两三千只。
火爆的围猎场面
“打围”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民间群体性活动,参与人数众多,队伍绵延极长,众人情绪高涨,场面热烈。其中有三幅景象,最为令人印象深刻。
其一,是声势浩大的围猎全景。围场宛若战场,人山人海,队伍连绵数里,气势磅礴。我年少时曾亲眼见过这番景象。九月初九这天,村里的百姓早早做好准备,等候围猎队伍到来。约莫上午十点,黑山、北山、谷山、长山之上,黑压压的人流奔涌而来。本村人便立刻跟上大部队,一座座山头挨次搜寻扫荡。一旦发现野兔踪迹,众人便南北堵截,四方合围。遇上向山上逃窜的兔子,便发起追击;遇上奔下山的兔子,便俯身俯冲;兔子绕圈奔逃,众人便迂回包抄;兔子被逼入包围圈,便合力围堵。漫山遍野人声鼎沸,呐喊呼喝之声此起彼伏,热闹至极。
其二,是猎狗逐兔的激烈场面。民间有一则传说:玉皇大帝召狗与兔子上天议事,商议人间谷穗应当长成何等模样。狗提议,谷穗应当长得如同自己尾巴一般饱满修长。兔子暗自盘算,谷穗若是长得太高,自己便够不到吃食,便进言,希望谷穗长得和自己的尾巴一样短小。玉皇大帝听信了兔子的说辞,便依了它。自此,狗与兔子便结下仇怨。这份恩怨,在打围现场体现得淋漓尽致。猎狗一见野兔,便双目赤红,狂吠不止,纵身扑出奋力追赶。野兔望见猎狗,则魂飞魄散,拼尽全力奔逃。老话说 “上山的兔子,下山的狗”。兔子往山上逃窜之时,步履轻快,猎狗很难追上;若是兔子向山下奔跑,却极易失控,速度稍快便会翻滚摔倒,很难脱身,极易被猎狗擒获。数犬逐兔的场面更为精彩:有时数条猎狗同追一只野兔,有时一条猎狗同时追逐好几只兔子,来回辗转追逐,猎狗眼花缭乱,不知该锁定哪一个目标,野兔便趁机脱身逃远。
乡里张二华大伯养过两条品相出众的细狗:体型高大、勇猛凶悍的 “大黑”,个头虽小却机敏灵动的 “二白”。每逢“打围”,大伯必定带上二犬。望见兔子往山上跑,便先放出大黑,大黑爆发力强,速度迅猛,不会被野兔甩开;待野兔掉头向山下奔逃,再放出二白直线冲刺。此时野兔早已筋疲力尽,二白如离弦之箭猛扑而上,野兔便难逃一劫,成了两条猎狗的猎物。大伯从狗口中取下野兔,随手丢出备好吃食,以此奖赏大黑与二白。
其三,是猎物到手时争抢的热闹景象。围猎之中,一旦发现野兔,众人便合围上前,棍棒齐下,噼啪几声,野兔便倒地毙命。这时众人便一拥而上争抢猎物。按照旧时规矩,只有将野兔高高举过头顶,才算真正归自己所有;如若没有完成这个动作,旁人依旧可以上前抢夺。有人拽后腿,有人抓前腿,有人攥耳朵,有人扯尾巴,转瞬之间,野兔便被撕扯得血肉狼藉。夺到猎物的人,必须一边高喊 “举了”,一边把猎物举过头顶,争夺才算落幕,否则争抢便不会停止。这般场面于野兔而言固然残酷,可在参与打围的乡民眼中,却是十足刺激的乐事。
编辑:王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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