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传奇(廿五)
——中南海部署打"老虎"
·维我中华·
1951年12月1日,党中央号召党内外广大群众大张旗鼓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周恩来也号召全国人民开展反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运动并很快进入集中打"老虎"阶段。
所谓打"老虎"即指打贪污犯,
这"老虎"有"大老虎"、"小老虎"之分。(注一)
刘青山、张子善就是两只"大老虎"(注二)
河北省政府依法逮捕了刘张二人。
河北省委会同天津市委对二人进行侦讯:
认定他们凭借权力盗窃国家资财甚巨,
实为党纪国法所不能容忍,
对党损害异常严重,一致同意处以死刑。
华北局也向中央提出处理意见:
同意将刘张两贪污犯处以死刑。
当毛泽东盯上刘张的罪行材料时,
雷霆震怒,不但赞成,而且痛下决心。
刘青山、张子善先后身为天津地委书记,
利用职权盗用公款用于秘密经营;
勾结奸商从事倒买倒卖活动;(注三)
占用救灾款派人冒充军官进行"双倒"活动。
擅自抬高食品价格渔利22亿元,(旧币)
生活腐化堕落、挥霍大量金钱。
把自己负责的地区视为个人天下,
实行家长式统治欺上压下独断专行……
毛泽东认为对这样的叛徒和蛀虫,
有多少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
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
不是降低党的威信而是提高威信。
党中央征求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意见:
绝大多数人同意判他们的死刑。
毛泽东与周恩来请民主人士发表意见,
最后决定由河北省法院宣判处以死刑。
时任天津市委书记黄敬想找毛主席说情:
认为他们在战争年代曾出生入死勇于献身,
是否能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何况当年刘青山张子善都还年轻!(注四)
毛泽东告诉周恩来:正因为他们位高功劳大,
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
才可能挽救更多犯有不同错误的干部!
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干部吸取了教训!
注一:当年贪污旧币1亿元以上的贪污犯叫"老大虎";1亿元以下l0 00万元以上的贪污犯叫"小老虎"。当时的1万元即后来的1元。
注二:被捕前刘青山任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为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委书记。他们利用职权盗用机场建筑款,克扣救济灾民款、干部家属救济款等共计117亿元(旧币),曾以49亿元巨款倒卖钢材使国家蒙受损失21亿元。
注三:指经营他们秘密掌控的所谓"机关生产"。
注四:当年刘青山36岁,张子善38岁。
(2026年10月22日依据有关资料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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