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钟通则
中国楹联学会诗钟文化研究院2020颁行版
第一条 字句定数
诗钟固定为上下两句,每句七字,合计十四字;五字钟旧体现已不采用。
第二条 语音依律
1. 韵书:传统赛事多用平水韵;用新韵必须主动标注。
2. 平仄:上句末字仄收,下句末字平收;优先两种正格:
〇仄起:⊙●○○●●○,⊙○⊙●●○○
〇平起:⊙○⊙●○○●,⊙●○○●●○
3. 避孤平、三平尾、三仄尾;拗句从严,一般不允许拗救。
第三条 体式归类(四大主体)
1. 嵌字体(你本次雁足格属于此类):限定二字,分嵌上下句指定位次。
唱位:一唱(首字)、二唱……七唱(雁足,尾字)。
○赛事常见补充:出题两字常要求门类不同,如本次:秋(时令)、雨(天文),异类相对。
2. 分咏体:上下句各咏一物一事,不许出现题字,二者本不同类,意脉宜照应。
3. 合咏体:两句同咏一题,不犯题字,合力写一物一意。
4. 笼纱体(晦明格):不直接嵌题字,借影射、代指暗扣两题字。
第四条 格目分明
嵌字各格自有规则:雁足、蜂腰、鸢肩、鸿爪、魁斗、蝉联、双钩等等,严格遵守嵌字位置,不得移位。
第五条 对仗修辞(诗钟核心,重于普通对联)
1. 追求工、稳、新、巧,词性、结构、门类务求铢两相称;宽对可容,但竞技评审优先工对。
2. 钟眼(题字附近的关键词)是炼字重心,最见功力。
3. 用典要求:典宜均衡,忌跛脚钟——一句用典、一句白描,为评审大忌;典故力求熟而不烂,忌生僻冷典。
第六条 立意与炼意
以意为本,忌“哑钟”(有句无旨、平淡无味);提倡含蓄婉转,不直白口号;忌堆砌辞藻、强嵌硬凑。
第七条 禁忌(评审扣分、淘汰重灾区)
1. 忌合掌:上下句语义重复、主旨等同。
2. 忌不规则重字:无章法的同字互见;格法允许的顶针、回环重字除外。
3. 忌失衡跛脚:用典失衡、物象层级悬殊、句式一繁一简差距过大。
4. 忌犯题:分咏、合咏、笼纱格,不可直露题字(嵌字体本就要嵌题字,不受此条约束)。
5. 忌意隔:两句各说一事,完全无关、气脉断裂(分咏允许事物异类,但情思宜呼应)。
第八条 赛事附加惯例
1. 两字嵌字题,常要求门类不同(异类):时令、天文、地理、鸟兽、草木、器物、人事等,同类相对往往降等;你本次“秋·雨”,时令对天文,合规。
2. 用语宜雅,尽量避大白口语。
3. 同题限交一钟,不叠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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