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徽映校园 法治护青春
——记虞城县杜集镇司法所所长、法治副校长刘哲源
李见 王温轩
“同学们,遇到陌生来电要求转账,一定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在虞城县杜集镇西堌学校的法制宣传栏前,一个温和而坚定的声音总能吸引众多学生目光。他就是虞城县杜集镇司法所所长、西堌学校法治副校长刘哲源。

立足司法职能,当好校园法治“领航员”。 刘哲源,中共党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自2024年9月受聘担任虞城县杜集镇西堌学校法治副校长以来。便将本职工作与校园的普法宣传工作深度融合。作为司法所长,他不仅负责全镇的民事纠纷调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等,更将学校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列入议事日程。他多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校园调研,针对中小学生青春期心理特点,量身定制普法“菜单”。 他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作用,并代表镇司法所与学校建立了常态化法治教育联动机制,牵头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普法措施:从开学季的“法治第一课”到放假前的“安全最后一课”,从预防校园霸凌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从禁毒宣传到消防安全教育,他身先士卒,带领团队走进校园,开展“送法赠书进校园”“新生法治教育报告会”等专项活动,确保法治教育“不断档”。

创新工作方法,用“司法温度”浸润青春。“普法不能靠生硬的说教,得讲到孩子们心坎里。”这是刘哲源常说的一句话。为了提升普法效果,他创新工作方法,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案例故事。每次进校园,他都会精心准备图文并茂的《民法典》、防诈骗宣传彩页等资料,用通俗易懂的“乡言土语”和贴近生活的语言,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与危害。

除了传统的法治讲座,他还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孩子们在互动中感受法治力量。针对个别有不良行为的“问题学生”,他联合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用司法工作者特有的细腻与温度,挽救迷途少年。

学以致用,学生亲身“反杀”诈骗电话。法治教育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孩子们的实际行动上。和老师们印象最深的,是中二(3)班的一名女生陈玲(化名)的真实经历。今年3月的一天,她接到一个自称“某公安局警官”的电话,对方称他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要求他立即将卡内资金转到“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就在陈玲准备照做时,突然想起在法治课上听老师讲过的“公检法机关不会电话办案、更不会要求转账”的防诈骗知识,立刻警觉起来。她一边稳住对方,一边挂断电话,直接拨打了110核实。最终,这个号码被警方确认为诈骗电话,陈玲银行卡里的钱保住了。事后,陈玲在班会上主动分享了自己的经历:“要不是刘所长给我们讲过防诈骗课,我那天差点就中招了。现在我不仅自己警惕,还经常提醒家里老人别乱点链接。” 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后,同学们学法用法的热情更高了,课间讨论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成了校园新风尚。

风气好转,校长家长齐点赞。随着法治宣传专题讲座的深入开展,校园风气发生了明显变化。校园霸凌事件大幅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防溺水、防火灾等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学生们不仅自己学法,还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成为家庭的“法治宣传员。

“刘所长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学校的法治氛围浓厚了,学生的规矩意识增强了,我们当老师的心里也踏实多了。”西堌学校一位副校长感慨道。学生家长们也纷纷反馈:“以前总觉得是我们盯着孩子防骗,现在反倒被孩子攥着手机提醒别乱点陌生链接,这种双向守护的感觉太暖心了。”
刘哲源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感慨地说:“担任法治副校长这几年,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孩子们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了。如今,在西堌学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已蔚然成风。从“要我学”到“我要学”,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运用,法治的种子己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看到孩子们用学到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帮助他人,所有的付出都值了。”
最后,刘哲源表示:未来他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创新普法形式,用法治阳光照亮未成年人的前行之路,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贡献司法力量。

都市头条认证编辑:冯祥良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