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安队伍过程管理 严格从严治警
——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之二
周顺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智库研究员)
摘要: 党的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转化为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链条和管理闭环。本文以过程管理理论为基础,提出构建覆盖公安队伍入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八小时以外监督、执法管理、监督制约、队伍考核、奖惩机制、干部晋升机制和退出机制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推动从严治警从末端查处向全过程防控转变。文章认为,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政治标准贯穿队伍管理全过程,压实严管责任,防控执法风险,做实八小时以外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退出机制,推动数字赋能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统一,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治理现代化水平。
关键词: 五中全会精神;公安队伍;过程管理;从严治警;执法监督;干部管理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是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要求。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不能停留在一般性口号层面,而应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要求,转化为公安队伍建设的制度设计、管理链条和工作闭环。公安队伍政治性强、纪律性强、风险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责任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推动从严治警从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从末端查处向全过程防控转变,从分散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
一、五中全会精神为从严治警提供根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这是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对公安队伍从严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会指出,增强党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任务,党员、干部必须在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坚持实事求是、纯正道德品质、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下功夫[2]。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必须严格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3]。全会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4]。
这些要求对公安队伍建设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公安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8]。全会强调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调健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这为公安队伍从严管理提供了制度方向。公安队伍掌握执法权、侦查权、强制措施适用权等重要公权力,一旦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就容易产生执法不公、权力寻租、纪律松弛等问题。因此,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必须把从严治警作为公安队伍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把过程管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二、从严管理是党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的明确要求
党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一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公安队伍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要职责,其政治忠诚、纪律作风、执法能力、廉洁自律状况,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形象、法治权威和群众安全感[4]。从严管理公安队伍,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治要求,更是队伍建设规律的要求。
从严管理首先体现在政治上。公安队伍必须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公安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其次体现在纪律上。公安机关是纪律部队,必须用更高标准、更严纪律约束民警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警令畅通[5]。再次体现在执法上。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防止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执法腐败。最后体现在作风上。要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整治执法办案中的顽瘴痼疾,推动队伍作风持续向好。
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公安队伍,就是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要防止”宽松软”,也要避免简单化、运动化;既要抓关键少数,也要覆盖绝大多数;既要抓八小时内,也要延伸到八小时外;既要抓执法办案,也要抓思想作风、生活作风、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从严治警落到实处。
三、过程管理理论及其在公安队伍建设中的运用
过程管理是现代管理学中的重要理念[9]。其基本含义是,把一项工作看作由若干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环节构成的完整链条,通过对入口、运行、监督、评价、反馈、改进等环节的系统控制,实现目标可追踪、责任可落实、风险可预警、效果可评估。
与传统管理相比,过程管理强调三个转变:一是从”结果管理”向”过程控制”转变,不等到问题发生才处理,而是在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偏;二是从”分散管理”向”链条管理”转变,把各个管理环节连接起来,防止出现断点、盲点;三是从”经验管理”向”制度化管理”转变,把成熟做法固化为流程、标准和责任体系。
把过程管理引入公安队伍建设,就是要围绕民警从进入队伍到退出队伍的全生命周期,建立一套覆盖入口、培养、使用、考核、监督、奖惩、晋升、退出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链条。这个链条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10]。
第一,入口管理。入口是队伍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必须坚持政治标准、能力标准、廉洁标准相统一,严格招录、考察、审查、培训、试用等环节,防止带病进入、带病上岗。入口管理不仅要审查个人履历、政治表现、廉洁自律情况,也要关注心理素质、职业适配度和纪律意识。
第二,日常管理与考核。日常管理是过程管理的基础。要把政治表现、履职情况、纪律作风、群众评价、执法质量等纳入日常考核,建立常态化纪实机制。考核不能只看年终结果,更要看平时表现;不能只看业务数据,更要看政治品质、职业操守和廉洁自律。
第三,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民警的作风问题、廉洁风险,往往容易在八小时以外暴露。必须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家访谈话、社区联系、异常行为预警等制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四,执法管理。执法权是公安队伍最重要的权力,也是风险最集中的领域。必须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执法监督制约等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依据、有程序、有监督、有责任。
第五,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制约是过程管理的关键支撑。要健全内部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闭环。
第六,队伍考核评价。队伍考核不能简单等同于业务考核,而应建立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等多维度评价体系。考核结果要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培训培养直接挂钩,真正发挥导向作用。
第七,奖惩机制。严管必须与激励相结合。对忠诚干净担当、实绩突出的民警,要及时表彰奖励、大胆使用;对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作风涣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奖惩分明,才能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
第八,干部晋升机制。干部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重实绩、重基层、重担当。晋升过程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防止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更要防止带病提拔、违规晋升。
第九,退出机制。队伍管理不能只有”进”没有”出”。对不适合继续从事公安工作、严重违纪违法、长期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依规调整、辞退或清除出队伍。退出机制不是简单处理人,而是维护队伍纯洁性、专业性和战斗力的必要制度安排。
上述九个环节构成公安队伍过程管理链条。这个链条既体现管理学中的过程控制原理,也符合公安队伍政治机关、纪律部队、执法力量的特殊属性。只有把每一个环节都管住、管好、管到位,从严治警才能从原则要求变成可执行、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体系。
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公安队伍过程管理的实践路径
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把从严治警嵌入公安队伍过程管理之中,抓住关键环节、关键细节,形成闭环。
第一,把政治标准贯穿全过程。政治标准是公安队伍第一标准。从入口审查到日常考核,从执法监督到干部晋升,都要首先看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纪律。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队伍,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安排在关键岗位。政治标准不能抽象化,要通过具体行为、重大任务表现、关键时刻选择来检验。
第二,把严管责任压实到每个层级。从严治警不是政治部门、纪检部门单独负责,而是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共同责任。要健全”一岗双责”机制,把队伍管理责任落实到所队室、落实到警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队伍管理失职失察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把风险防控嵌入执法办案流程。执法风险是公安队伍管理的重点风险。要围绕接处警、受立案、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侦查取证、行政处罚、刑事执法等重点环节,建立风险点清单、防控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易发多发问题,要通过流程再造、系统留痕、智能预警、倒查问责等方式加强防控。
第四,把八小时以外监督做细做实。八小时以外监督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要建立常态化家访、谈心谈话、家属联系、社区走访、异常行为报告等制度。对民警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参与赌博、酗酒滋事、社会交往复杂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监督不是不信任,而是对民警最大的保护。
第五,把考核奖惩与干部使用紧密衔接。考核不能”考用脱节”。要建立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执法质量考核、廉政考核等结果综合运用起来。对表现优秀的,优先培养使用;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谈话提醒、组织调整;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干部晋升必须坚持程序正义,防止简单以资历、关系、印象取人。
第六,把退出机制作为队伍纯洁的重要保障。公安队伍必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严重违纪违法、丧失职业操守、长期不能胜任岗位、造成重大执法过错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要坚决调整退出。退出机制要依法依规、稳妥审慎,但也要防止久拖不决、姑息迁就。
第七,把数字赋能融入过程管理。现代公安队伍管理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通过执法办案系统、队伍管理系统、监督预警平台、廉政档案系统等,实现对民警履职、执法、纪律、作风、廉洁情况的动态掌握[11]。数字赋能不是替代思想政治工作,而是让管理更精准、更及时、更有效。
第八,把严管厚爱统一起来。从严治警不是单纯加压,也不是简单惩戒。要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关心民警成长、保障民警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民警,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只有严管有力度、厚爱有温度,队伍才能既有纪律又有活力。
五、以过程管理推动公安队伍现代化
加强公安队伍过程管理,本质上是推进公安队伍治理现代化。它要求我们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化管理模式,建立系统观念、链条思维、闭环意识。入口决定队伍基础,日常管理决定队伍状态,执法管理决定队伍公信力,监督制约决定队伍安全,考核奖惩决定队伍导向,退出机制决定队伍纯洁。任何一个环节薄弱,都会影响整体建设成效。
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必须把从严要求转化为制度能力,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公安队伍过程管理不是短期行动,而是一项长期工程;不是某个部门的业务工作,而是全警参与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一体推进,才能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N/OL]. 新华社, 2026-10-29.
[2] 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26.
[3] 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把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下去[N/OL].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网站, 2026-10-31.
[4]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Z].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9.
[5]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23.
[6] 张宏天, 周顺忠. 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的公安监管革新治理[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2(5).
[7] 周顺忠. 治警宜”德治”与”法治”并举[J]. 贵州大学学报, 2012(12).
[8] 周顺忠. 从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之视域阐释”公安姓党”[J]. 公安研究, 2019(8).
[9] 周顺忠. 关于通过过程管理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的思考[J]. 公安调研, 2019(10).
[10] 周顺忠. 关于过程管理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的探索[J]. 公安部智库专报研究, 2019(11).
[11] 周顺忠. 论”四个伟大”战略下公安”四铁”铁军过程管理[N]. 澳门法治报, 2021-03-24.
[12] 周顺忠. 在党的事业全局中谋划公安四铁铁军队伍管理[N]. 人民法治网、中华英才, 2021-11-26.
[13] 周顺忠. 新时代中国公安监所监管制度创新[J]. 行政管理改革, 2018(10): 48-49.
[14] 周顺忠. 追寻——一名基层理论工作者的学思践悟[M]. 北京: 中央党校出版社, 2024.
[15] 周顺忠. 警务实践与法学求索[M]. 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