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绕堂 神断覆盆
高在午为高婉姬冤案所作《蝴蝶诗》
文/高庆礼
淄川高氏家谱载:高丙谋,字在午,号也愚、静生,行二十五,山东淄川人,为高氏十五世,附贡生。嘉庆癸酉科拔贡。初选阳信县训导,因需回避胞兄中谋,改授夏津县训导,后擢升曹州府教授。俸满之后,推升贵州安平县知县,旋经对调,出任江苏睢宁县知县,兼署邳州知州;继而调补铜山县知县,署理海州直隶州知府。钦加道衔,赏戴花翎,诰封中宪大夫,晋封中议大夫。身后崇祀邳州、铜山、睢宁名宦祠,著有《王文简公秋柳诗释》《蝴蝶诗》等。

这部《蝴蝶诗》究竟是何等篇章?为谁而作?长久以来,踪迹难寻,多年寻访,一直未能得见全貌。幸近日得网友相助,多方检索文献,搜集到零星残简,方知家谱所载,书本名《高在午先生胡蝶诗》,由通州顾金标为之作序;诗作乃是为彭城高作霖之女高婉姬而撰。

民国《铜山县志》录其事:“高贞娥,字婉姬,本城作霖女,性至孝。年十四,父病疫,侍汤药不去侧。每中夜焚香吁天,乞以身代。母复病,侍奉亦如之,未久双亲皆得痊愈。同治五年,婉姬年十七,归郝氏。逾年,有歹徒与其庶姑合谋,意欲胁迫侵犯,婉姬奋力抗拒,终以身殉。一时士林,多赋诗哀挽。”

事发之初,郝家之子谎称婉姬暴病而亡。其父心下疑问,遂赴铜山县衙呈控告状。时任知县高在午亲临验尸,查实乃服毒殒命,郝氏子却矢口抵赖,拒不认罪。
就在审案之际,忽飞来一只蝴蝶,大如碗盏,身呈墨色,缀满斑斓彩纹。蝶儿绕尸盘旋,久久不去,直盯郝氏子,宛若含恨寻仇,甚至扑向其面。高知县厉声呵斥:“此即汝妻,芳魂化蝶前来鸣冤,尚敢狡辩!”于是重新勘审,人证俱在,郝氏子方才伏罪。
蝴蝶闻判,翩飞至高知县案前,似叩首谢恩;复又飞到婉姬父亲怀中,如同作最后的诀别,而后振翅飘飏,向西南飞去。在场观者无不骇然称奇。高公巧断冤狱,蝴蝶绕堂鸣冤的故事,很快传遍徐州。
铜山县令高在午,率先挥毫,写下二十首七言绝句,记述这桩奇事。其事亦见于邓瑜所撰《蕉窗词》。当年高丙谋咏此冤案,成诗二十绝,一时四方和者云集。

邓瑜(1843-1901),字慧珏,号蕉窗主人,金匮人,为县丞邓恩锡之女,亦是江苏昆山县知县钱塘诸可宝的继室,著有《清足居集》《蕉窗词》各一卷。当年,邓瑜的叔父致书征集唱和篇章,邓瑜填《祝英台近》一阕相和:“尽伶俜,凭折挫,藩溷几曾堕。影疲腰纤,幽恨一身裹。可柰雨雨风风,凄凄惨惨,等间把浮生轻过。则情无那,幻出弱态翩𦒘,分明示因果。怊怅芳魂漂泊,倩谁妥适。从何处飞来,还归何处,也不管柳昏华亸。”
顾金标所作序文中赞曰:“名宦高在午先生者,香芹早掇,贡树旋荣。初秉铎于胶庠,继分符于郡县。怀清履洁,为保障,不为茧丝;去莠安良,有文事,亦有武备。居官者六十载,被泽者千万人。固宜邀恩遇于九重,永馨香于百世矣。” 足见高在午为官清正,操守高洁,护佑一方百姓,除恶安良,文教与武备兼修。时人无不敬重这位高县令,直至今日,铜山一带仍流传着他仁善勤政的政绩与轶事。
时至今日,虽尚未觅得《高在午先生胡蝶诗》完本,然由已搜集史料可知,该书有序、有跋,高在午原作七言绝句二十首,一时间唱和不绝,邓瑜这首《祝英台近》即是其中之一。此书由高在午之孙笏承,在原有抄本基础上,于光绪庚寅年(1890 年)刊刻付梓。
谨以此文,敬祈诸位乡贤、同好,倘若藏有或知晓《高在午先生胡蝶诗》的相关佚文、版本信息,盼能不吝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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