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业主同物业就成了矛盾的统一体。其中不乏制度的缺陷,但更多的是双方权益的纠缠。现有制度下,制度根本无法有效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顺势业主成了不置可否的弱势方;无形中,物业倒是敢为人先,呲溜成了名副其实的强势方。双方合法权益的融汇中,“服务品质”同“物业费”不期而遇的就成了对等体,一个简单的量化体系因此应运而生。巨大差异化的“收付比”,是造成业主同物业之间矛盾的根本原因。
道理很浅显,同样的一块地,施了同样的肥,结果收成不一样。怨天怨地?还不是因为不务正业、疏于管理。
业主同物业天生就是冤家吗?没理由啊!业主同物业的矛盾就不可调和了吗?也不是吧!既然不存在先天不足,那只能靠后天培养。所以,调和业主同物业的矛盾其实也简单,一方要懂“取”,另一方要会“舍”。
业主其实很好“摆平”,心善良,易满足。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居民的整体素质也在不断提升。善良是业主的本性,没有哪个业主会节外生枝、无理取闹。辛苦大半辈子置业一个小区,业主要求的不过是宜居的环境、安全的家园而已。对工薪族、打工族的他们而言,多少会存在“惜钱”的情节。然而,对一些家庭来说,“苦惯了”,对钱的珍惜有他们独有的价值观。因为“珍惜”,故而“慎重”。业主更懂得“花钱”的价值,花出去的钱要有相对称的服务,如同农民兄弟种地一样。你的服务,随口的一句“早上好”,也许就会温暖这些人一整天。
对物业公司而言,追求的无非就是把利益最大化。这是无可厚非的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对一个公司而言,“负盈”的话,那它存在的意义真的不大。说事大,关键在于物业在利益最大化获取过程中的方式。取“捷径”,那只能昧良心赚“黑心钱”。做水电的手脚,打网络的主意,行不名的勾当。如是,渠道广,来钱快;但是,埋隐患,踩雷死。惹业主“众怒”的原因,“黑心钱”首当其冲。“纵观繁杂纷乱的物业纠纷,有多少“胡作非为”物业公司不是始作俑者。“读史使人明智。”物业公司应该清醒了,一味的靠“黑心钱”、“不名钱”苦心钻营,在与业主同行的道路上南辕北辙,最后只会踩“法制社会的雷”,失“万众业主的心”,拖“小康之路的腿”!奔“正途”,那只能“撸起袖子加油干”。“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物业公司要想又好又快发展,一靠“法人”的睿智头脑,二靠职业经理人统筹下员工们的步步为营。如果物业领导高瞻远瞩、格局高,就大概率不会发生“维权拉白条”、“众怒怨声道”;如果职业经理人大胆创新、品行优,就极低概率会出现“小区脏乱差”、“保安横着行”。可见,实干是物业公司生存的法宝啊!
业主愿意看到的是,物业能捧出一颗善良的心,伸出一双友好的手。用真心拉近同业主的距离,用双手干出同级不同质的服务。如是发展,既暖了业主的心,又升了公司的誉。如此的康庄大道不走,却选择犄角旮旯的歪门邪道,谁傻啊?!
物业应该做的是,在“尽善不完美”的服务中寻求存身立命的支点,用“善意”打通“隔阂”,用“品质”赢得“信誉”,用“扩张”产生“盈利”,在芸芸物业服务中,让你的服务“闪亮全场”!
只有物业公司切实转变对待业主的根本态度,回归服务的本位,携手业主,和谐家园、文明社区才能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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