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讴歌美好时代,抒写火热生活,进一步促进萍乡市优秀文学作品的创作,加大对本土作家的培养扶持力度,“萍乡市第二届大唐文学奖”开始启动,该奖项由大唐教育机构敖桂明先生捐资设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推动创作更多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坚持尊重和遵循文学规律,尊重作家的创造性劳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奖励当年度萍乡作家创作的,在省级,及以上文学刊物发表,或者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最具影响力的小说、诗歌、散文(含文学评论)和报告文学作品。
(三)评奖注重权威性,每年度只奖励一篇,或者一部小说、诗歌、散文(含文学评论)和报告文学作品。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萍乡市作家协会
颁奖单位:“大唐文学奖”评奖委员会
三、评委设置
(一)评委由萍乡市有一定影响的作家组成,由萍乡市作家协会负责聘请。
(二)评委会由萍乡作家协会聘请主席或者常务副主席,以知名小说家、诗人、散文家、报告文学家和出资人等五人组成,由评奖委员会负责聘任。
(三)评委采取回避制度,当一个作家当年申报了作品参与评奖时,这个作家不能当评委。
四、奖项设置
“大唐文学奖”设置以下奖项:
(一)小说奖(含长篇、中篇、短篇小说)
(二)诗歌奖
(三)散文奖(含报告文学)
五、征文范围及评奖年限
“第二届大唐文学奖”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作者限萍乡籍或萍乡市常住人口(含县区)。参评作品必须是公开发表和出版的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公开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六、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30日。
评奖时间:2019年3月。
公布评奖结果:2019年3月。
七、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内容须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讲述中国故事,思想健康向上,传播社会正能量,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可读性。
(二)每人限投1篇或1部作品。凡在评奖年度内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小说、诗歌、散文作品均可申报。参评作品须为独立创作,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参评。
(三)反对剽窃、抄袭行为。一经核查,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八、作品报送
参评作品请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萍乡作家协会(市文联三楼),地址:萍乡市跃进北路66号。联系人:赫东军。
此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萍乡市作家协会。
萍乡市作家协会
2018年12月26日
萍乡市作家协会网刊编辑部☆
总 编:赫东军
执行主编 : 吴申良 邹丽卿
本期图文编辑:赫东军 邹丽卿
摄 影:来自作者或网络
图片歌曲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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