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上午,许昌市攻坚办依据《关于对2020年双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实行单独考核的通知》及《关于2020年双节期间上报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和加强乡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的通知》规定,对2020年双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管控不力,排名落后县乡(镇)予以公开约谈。许昌市攻坚办专职副主任冯援召、许昌市纪委监委四室负责人王书庆、新闻媒体及攻坚办同志参加约谈。
鄢陵县排名倒数第一 被罚200万元
据了解,根据2020年双节(春节、元宵节,时间段为1月17日—2月10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PM2.5平均值排名最后一名的鄢陵县,公开约谈其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对全市乡(镇、办)PM2.5平均值排名最后五名的建安区灵井镇、建安区河街乡、建安区张潘镇、长葛市石象镇、长葛市古桥镇,公开约谈其乡(镇、办)主要负责同志。
并依据相关规定,对鄢陵县给予200万元经济惩罚;对建安区灵井镇、建安区河街乡、建安区张潘镇、长葛市石象镇、长葛市古桥镇,分别给予50万元经济惩罚。由于双节期间PM2.5平均值排名第1名的县(市、区)、排名前5名的乡(镇、办)没有完成市攻坚办下达的月度PM2.5目标平均值,均不再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