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民政局成功救助一名淅川患病流浪孤寡老人
3月16日晚上,卢氏县民政局接到卢氏县城关镇派出所送来一名急需救助的老人,该老人年事已高,其言语不清、思维混乱,不能准确说出其个人及家庭信息,老人的左手、左腿不停地颤抖、嘴角有歪斜现象。民政局工作人员及时安抚他的情绪,并立即把老人送到卢氏县中医院开展救治,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脑溢血,出血达20毫升。

在住院救治期间,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护理,精心照料其生活起居,给了病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民政局工作人员通过流浪救助系统,认真排查比对,最终确认该老人叫多化玉,家住淅川县大石桥乡蘑峪湾七组,今年69岁,一生未婚,也无子女 ,经常不在家。
为使病人早日康复,尽快安全回家。在这次救治中,卢氏县中医院弘扬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医德,全力以赴对病人百般呵护,历经半个月的救治,终于治好多化玉的病。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用31000多元,民政部门全部给予救助。出院时,县民政局和中医院爱心人士给他掏钱买了衣服、牛奶和面包,多化玉感动得热泪盈眶,说:“卢氏人对我太好了,救了我的命,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4月1日,多化玉在民政局工作人员护送下,安全抵达淅川县救助站。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因为各种原因,流浪乞讨仍有发生,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城市当中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居无定所,而且其中一大部分是精神异常的特殊群体,需要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卢氏县民政局加强开展城区和乡镇街道经常性巡查,发现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救助和送返,对上级救助站护送进站及主动求助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提供返乡车票及途中生活费;对患病人员提供医药生活救助;对精神障碍和智障人员,通过信息比对、系统联络等方式,确定人员来源,落实送返措施,确保在本县内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流落街头、挨饿受冻现象发生。(供稿 马飞 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