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政头条讯(徐克林)4月8日,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调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舒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大意义。中央出台《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全省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办通知精神和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把《规定》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民警学习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确保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在河南公安机关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对照职责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扛稳主体责任,厅党委加强对全省公安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责任担当,厅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下级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形成工作合力,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提高党建质量。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与加强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政治巡察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与巡视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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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制 作:陈 军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