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江苏省法院援藏援疆援青工作会议精神和对口援助协议及相关的项目安排计划,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每年由该辖区一法院抽调一名业务骨干,通过“人才智力援助、审判业务交流、物质装备支持”等方式,对口支援到共和法院进行业务指导和智力支持。自2016年5月起,夏海南(南京市法院)、黄海宁(鼓楼区法院)、徐小虎(浦口区法院)、王扩军(建邺区法院)等四位干警先后来到共和开展援建工作。他们不仅要克服高寒缺氧环境,还要忍受高原反应带来的身体痛苦,但他们还是以饱满的工作激情,有力的支援了当地法院的工作,充分彰显出他们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
本篇文章由夏海南、黄海宁、徐小虎、王扩军四人口述,共和法院办公室文秘罗桂英整理撰写。
01
2016年援建副院长---夏海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的相关援助协议,2016年5月,我身负艰巨而神圣的使命,飞过崇山峻岭,水乡高原,从烟雨迷朦的江南金陵来到天蓝海碧的青海湖畔--共和县人民法院。先后被共和县县委任命为共和县法院党组成员,被共和县人大任命为共和县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主要负责协助分管副院长张海龙同志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参加审判委员会会议,出席党组会并参与研究相关工作的决策及工作部署。
我第一次来青海,看着车窗外纯净的蓝天,朵朵的白云悠悠地飘游在亘古的天际;广袤的草原上,遍野的牛羊就像黑白珍珠般点缀着茫茫绿草;不时可见的山顶经幡色彩斑斓,随风舞起的猎猎声响,就像路边磕着长头的朝圣者的虔诚祈祷,喃喃不休。看着看着,混沌的心灵仿佛也受到了洗礼,不自觉就沉醉在青藏高原大美的风情之中。
---“借住”在居民楼中的共和县人民法院
怀着激动和憧憬的心情,我来到即将挂职生活的地方――青海省共和县人民法院。一路上想像着这里的法院是否会像路边见到的那些佛教寺庙一样神圣,也许没有高楼大厦,玉宇琼楼,但至少应该有一幢充满藏族风情的办公楼;也许有些陈旧,但不失庄严肃穆。然而当我走近时,却不得不感慨它的朴素,完全超出了自己思维的想像。(注:因当时共和法院新审判大楼尚在建设之中,暂借用共和县地质三队“现风华天城”居民楼中办公)
这是一个普通居民小区中一幢普通居民楼的一个普通单元,普通到它没有电梯也没有花园,只有进进出出的人们。如果不是单元门的旁边挂着一块牌匾,告诉我这里是青海省共和县人民法院,我实在想不到这就是此行的目的地。
注:夏海南援青工作结束后,在江苏省《金陵法苑》杂志上发表了文章,题为《居民楼里的人民法院》。
---忙碌中透着平凡的办案人员
此时单元门前正有两位女同志和一位高个法警往一辆警车上搬着箱子,介绍以后我才知道,这是民庭法官切羊卓玛和书记员小李、法警兼司机小刘,箱子里装的是法徽和横幅,他们将到两百公里外的草原上组织巡回法庭,现场解决牧民的纠纷。藏区地广人稀,许多牧民打官司都需要提前一天来县城,为最大程度解决藏区牧民诉讼难的问题,法院每个月都要组织两到三批巡回审判,到牧民中去解决纠纷,到帐篷里去化解矛盾。此时的我还不知道,草原上的春风很冷,巡回审判的法官们是在草原上吹着寒风开庭的,他们厚厚的棉衣根本不能长时间顶住草原上接近零度的气温,仅这次巡回他们就在露天草原上呆了六个多小时,不得不轮换着上车休息,直到夜色深深才疲惫地赶回。
走进法院的单元门,是常见的一层两户的套型。楼梯的一边站满当事人及陪同来诉讼的亲友,一楼的两户都被用做会议室兼法庭,大会议室里刑庭正在开庭,法警守在门边,严肃中带着警惕,秩序井然;而在旁边的小会议室里正在处理一起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主审法官史明林戴着一付眼镜,正耐心地与当事人算帐,轻柔的话语说的藏族当事人旦增频频点头,相比刑庭的气氛这里要亲切柔和的多。
二楼是法警办公室和立案庭。走进立案庭,只见墙上挂满了一系列制度规章,显得整洁正规。这里平时案件并不多,今天却有一群藏民拥在立案庭,他们穿着民族服装,半搭着衣襟,声音响亮,语调生硬,显得豪野粗旷。原来今天是庭长云启福约了社区调解员一起来法院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云庭长是个在青海扎根三代的汉族,他介绍说房间里的人都是当事人姬老汉的儿女和亲属,姬老汉起诉六个儿女不尽赡养义务,但在法院的主持下促成了双方调解,解决了姬老汉的生活困难,今天是儿女们来接老人回家,并签订调解协议的。我问云庭长,在立案庭调解的案件用不用立案。云庭长笑着说,立案环节的诉前调解是不立案的,老百姓大都不愿在法院留下“案底”,诉前调解的目的是化解纠纷,算不算案件数并不重要。
正说着话,忽然听到楼上传来一阵激烈的吵闹。三楼是民庭和执行局,原来是一楼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桑杰觉得法官给对方算的赔偿太多,完全不顾自己的困难,就激动地上楼来找领导申诉。民庭庭长叫杨涛,也是个汉族,这是个有着近二十年审判经验的中年法官,此时他正在办公室处理一起家庭纠纷,见桑杰很激动,就先放下手边的事听桑杰讲,桑杰激动地说了半天,我是一句话也没听懂,就只见杨庭长频频点头,不停地说好。十几分钟以后,桑杰的情绪终于平稳下来,一个劲地拉着杨庭长的手,感激的不行。我问杨庭长,没见你说什么啊,怎么桑杰就那么听话?杨庭长笑着说,他其实只懂些简单的藏语,那天的桑杰那么激动,说的又快,他也没有听明白,只能点头说好,其实桑杰需要的只是有人能听他诉说。我暗自感慨杨庭长的亲和力,心想自己也学了一招。
四楼是刑庭和政工科,由于刑庭的法官在一楼开庭,整个四楼都显得很安静。六楼是审监庭、行政庭、纪检组和办公室,除了办公室,其他三个部门都只有一到两人的配置,当事人也很少。五楼是院长办公室,副院长林庆文分管刑事,除了刚见面时笑笑,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很严肃,但后来我跟他一起搭伙,才发现林庆文其实是个很会生活的人,每天坚持散步,还有一手好厨艺。林院是个大忙人,除了院里的工作外,还被抽调到县里搞拆迁,每天早出晚归,但从无怨言。有时我和他去县里办事,林院会自豪地跟我说,这条路是我拆出来的,那个公园也是我拆出来的,看着县城日新月异的变化,我能感受到他的骄傲。
常务院长张海龙是个起着汉名的藏族,他有些黝黑的脸庞挂着真诚的笑容,老远就伸出手说着欢迎。据说他非常善于处理各种上访信访案件,亲和力指数很高,对此我在后面的挂职生涯中感触颇深。在这里有个与内地明显不同的地方,院长们只要在家,他们的办公室门永远都是开着的,任何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向院长们反映问题,因此我经常可以看见张院长一个上午处理六七拨来访人员,指点他们寻求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思路敏捷,条理清晰,让人叹服。当然,张院长也经常为了平息一起信访案件下乡一呆好几天,回来时满面憔悴,但笑容依然。
院长诺日坚赞,有着白净的脸庞和亲切的笑容,从外表看一点也不像个藏民,但却是个地地道道的藏族。藏族人只有名字没有姓,但大家都亲切地叫他诺院。诺院非常热情,初次和我见面就像多年未见的老大哥,没有一点陌生感。诺院在生活中非常随和,喝酒时很多同事都敢拿酒灌他,他都是笑着来者不拒,起哄说笑话非常开心。但在工作中他却非常认真,交代的事情会一一落实,容不得半点马虎。诺院会每天提前半小时到法院,站在门口看着干警们上班,对个别迟到的干警会一一友情提醒。在他的带领下,两年来共和法院先后荣获省级以上的荣誉就有“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州县级荣誉更是不胜枚举。大家都说这是一个心里装着干警的好院长,许多干警家在西宁,上下班非常不便,是他努力与建设部门沟通,在筹建办公楼时为每个干警都解决了住房问题;过去许多干警干了一辈子还是个科员,是他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解决了很多干警的职级待遇,一个副县级的法院,正科级的干警有十余人,副科更多。干警们都说,院里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再不好好工作,真对不起诺院。
藏族朋友的纯朴、率直和热情让我从步入共和法院开始就深有感触,法院的环境虽然艰苦,但有着这群心中装满阳光的法官们,我相信共和法院的明天还将取得更大的荣誉,他也为自己有缘加入这个集体,有缘和他们一起创造辉煌而感到骄傲。
---多请示,不越权,当好助手
我到任后,院党组安排我分管民事审判,但我考虑到自己刚到青海,还存在语言交流上的障碍,最好不要影响到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造成管理脱节,就主动要求协助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海龙同志一起管理民事审判庭的工作。在工作中,对涉及全院性的大事要事面前,积极为院党组出谋划策,尊重其他院领导的意见,服从院党组的决议,为法院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对我协管的审判业务,坚持深入审判一线,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充分结合内地法院的一些先进做法,及时对所协管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助手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如一方为多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原来立案部门通常都按一个案件立案,往往造成一方当事人有数十人的现象,导致案件调解难度增大,还容易产生群体性纠纷,我及时向分管院长建议,并与立案庭沟通,将这类案件进行合理合法地拆分,既增加了案件数,也为化解矛盾减少了阻力。还有案件签发制度,原来该院的文书签发较为随意,有时审判员未经庭长审批直接将文书交给分管院长签发,虽存在一定的理由,但导致文书签发不够严肃规范,也使庭长把关机制形同虚设,为此我向分管张院长建议,严格要求民庭的法律文书必须附拟稿头,待承办人和庭长签字后才能送交分管院长签发,从而有效提升了文书的严肃性,在省院组织的案件检查中,文书外观的规范性获得检查人员的一致认同。
---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为两院共建搭桥梁
因县城建设的需要,去年共和法院老办公楼拆迁,目前新办公楼尚未建成,工作生活条件较为简陋。我初来青海,很快就出现了血压高心率快睡眠不好的高原反应现象,法院领导担心我不能适应这里艰苦的环境,准备安排我在宾馆居住,但我考虑到自己作为一名援青干部,是来青海学习锻炼而不是给青海法院添麻烦的,为此我努力克服高原缺氧的各种不适,坚决要求住到院里,并第一时间投入到法院的工作中。在挂职期间,自觉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新环境,在生活上从不向挂职单位提条件,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在日常交往中,不管是院庭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能坦诚交往,热情相对,通过长时间相处,与共和法院的干警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也较好地促进了共和法院和南京中院两院之间的相互了解,为两院的长期共建搭起了友谊的桥梁。
02
2017年援建副院长---黄海宁
我于2017年8月1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选派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年的援建工作。接到通知后我既感到非常光荣,同时也感到压力山大。认为这是上级法院和鼓楼法院领导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个人综合素质的认可,更是对我个人能力的一次考验。
---神秘而美丽的青海,我来了
这次江苏省法院系统援藏援新援青干部共计17人,其中:援藏3人、援新11人、援青3人。他们于7月31日在南京集中报到并进行了有关培训,江苏高院领导赵利国、张力等作了重要批示,前期援助人员分别为我们介绍了西藏、新疆和青海的有关情况,主要情况是:“注意高原反应、做好防旱防晒防寒准备,动作要慢、饮食比较油腻、多吃蔬菜和水果;工作和生活上要自律,工作上要负责任,把握好工作节奏,对当地领导和干警要谦虚谨慎、尊重他人;要处理好与亲友分开的孤独感;注意民族政策,宗教场合最好要与当地人一同前往,注意身份,不能违反宗教礼仪;遵守各项纪律,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多汇报多请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处理案件一定要注意汉族与少数民族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善于化解矛盾;注意安全、注意营养、保重身体;如果是租赁房屋,要注意邻里关系,民族团结。海南州以藏族为主,注重生态保护,青海湖、龙羊峡、贵德县等都是旅游胜地,地广人稀,以牧业为主,工业不发达;夏季凉爽,但要注意防晒,冬季供暖;饮食以面食、肉类为主,蔬菜少,水果种类较多、很甜;语言以藏、汉双语为主,但多数会说普通话,现在内地人在这里的也较多;案件类型以民事为主,注意当地风俗,送达较困难,当地缺少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差,但较诚信、老实,自认事实情况较多;法官少,合议庭不固定,业务培训不够,但很谦虚,经常会请教,希望多与我们交流学习”。听了前期援建人员的介绍,使我心里有了底,也不再感到紧张、焦虑,我想只要认真办事、踏实做人、真诚待人,一定会出色完成工作的。
我们三人在江苏高院领导带领下,首先来到西宁。西宁真不愧称为“夏都”,出发时南京还是40度高温,一下飞机,就好像进了空调房间,凉爽无比!在当地法院领导的陪同下,我们在共和、贵德两县部分地区进行了参观学习,并逐步适应环境。共和、贵德两县是海南州经济最发达,人民生活条件最好的两个县,城市虽然不大,但是市容市貌井井有条、干干净净!草原上牛羊成群,蓝天白云,牧民们欢声笑语,快乐地享受着生活!这里真不愧称为“大美青海”!“圣洁海南”!“共舞和谐”!
来到共和县法院后,我受到李捍民院长、张海龙副院长,以及院里其他领导、同志们的欢迎,并为他安排了办公室和一套40平方米左右的住宿公寓(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公寓内有大床、衣橱、沙发、电视、热水器、洗衣机、电饭煲、电炉等家俬家电,条件比想象当中好多了。由此我也感触到共和县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样,正处在迅猛发展当中。
---迅速的融入民族大家庭中去
因为随着青海湖地区旅游景点不断增加,旅客也有较大幅度地增长,涉及旅游方面纠纷的案件数也在逐年上升。原来的共和法院派驻的江西沟人民法庭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已经不能适应当地经济、旅游、人民生活等情况的变化。所以在海南州和共和县政府、海南州中院等的指导、关心下,准备建设新的青海湖景区法庭,以适应当前案件情况的不断变化,更好地为当地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服务。李捍民院长和我到江西沟人民法庭了解工作,我们与共和县规划局有关领导到青海湖边实地查看了江西沟人民法庭(后变更为青海湖景区人民法庭)即将新建的地址。
经共和县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由我暂时协管民庭和行政庭,进行业务指导。我与民庭庭长苏林、行政庭庭长杨涛对各自法院的有关审判、管理等情况互相作了了解。民事案件主要有:离婚、劳务纠纷、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房地产纠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纠纷等。行政案件较少,主要是:房屋拆迁引起的诉讼、确认工伤引起的诉讼、涉及青海湖四周违章建筑的处理、对派出所等基层行政单位处理不服等。
---高原反应说来就来
我来到共和县后,由于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什么人、事、环境都比较新鲜,可能心情也比较激动,没有感到什么高原反应。想到以前自己在南京时,每天都坚持锻炼身体的,现在由于工作、天气等原因,以及别人说高原地区动作不能太快,所以锻炼计划被打乱了,一个月都没有坚持锻炼身体了。但是工作、生活按部就班后,心情也平静了许多,突然出现了高原反应,感觉头疼、头晕的厉害。于是我又开始逐渐恢复锻炼身体,但是控制强度,比在南京时要低些。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头不再疼和晕了。于是我感叹道:“看来在任何地方,体育锻炼都是必不可少的”。只要合理、科学地安排锻炼和饮食计划,就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工作篇
业务指导。我来到共和法院后,先后制订了“共和县法院送达工作制度”、“立案、送达工作实施细则及奖惩规定”、“民事裁判文书审查、评查及奖惩制度”、“共和县法院民事审判中庭审记录工作规定”等。同时不厌其烦地对立案审查、送达方面和民庭法官民间借贷案件及文书写作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收效显著。对审判业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案件随时进行指导、研究。对一些群众反映问题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等案件,我参加合议庭,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还积极参与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把鼓楼法院的一些好的做法和个人的“注重法庭环境、法官服务态度、调解工作方法”等意见提供给审判人员,为共和法院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旁听庭审。同时还采取不定期、不通知的方式去旁听庭审,通过庭审,发现部分承办人的庭前准备不足,庭审时间较长、次数较多。虽然有承办人的问题,但这也是以往由立案庭送达造成的一定因素。所以,我向院党组再次建议在立案后将应诉材料等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交由审判庭自己完成,好处是:法官拿到案件后,首先可以审查管辖、案由,原告诉请是否准确、证据是否齐备,被告有无抗辩意见,双方有无证据需要庭前交换;有利于庭前调解和调查、提高庭审结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提升法院工作效率和工作形象。如果暂时无法调整送达问题,我还考虑按照现行送达模式再把前期出台的《送达工作制度》补充做出细则。通过制定各类制度,希望能降低共和法院立案工作中的错误、减少失误,以此提高民事案件审理水平和结案率。争取在援青期间能提升共和法院的立案、送达工作,加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构建案件审理和各类工作的良性循环。
案情研究。首次对民庭房地产纠纷一案进行研究,简要案情:原告(自然人)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物业公司,诉请为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等;原告与开发商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开发商购买商业性质的商品房,交房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如开发商延期60日以上交付房屋,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原告又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合同,原告所购房屋交付后,委托物业公司代为出租;开发商给予原告一定的购房折扣,并预先向原告支付三年的租金;购房折扣、三年的租金全部扣除后的金额作为购房款写入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于2013年12月31日将案涉房产直接交予物业公司经营,原告对此并未提出异议。原告起诉的真实原因是该商品房目前出租情况不好,对原告没有了投资回报,故以开发商没有直接将房产交付给其本人为由,起诉解除合同等。我认为,虽然开发商于2013年12月31日将案涉房产直接交予物业公司经营,但原告当时对此并未提出异议。故应当认定原告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原告对开发商交房时间和行为都予以了认可。商业投资、买卖房产等商业行为都是有一定投资风险的,原告在买房三年后,现以所购房产没有出租收益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已无法律和合同依据,应当驳回其该项诉请。
案件讨论。议题是在对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中,申请人申请查封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本院是否准许。我认为,如果没有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不能查封股东个人的财产,但是可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其积极履行职责和公司义务。
---恰逢百年难得的机遇,让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
我和共和法院的党员、干警们,满怀激动的心情,全程收看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报告。习总书记全方位地对过去五年我国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创新、进步情况进行了详细论述,整整三个多小时,习总书记一直用稳定、强健的语音讲话,中途没有喝一口水,没有一会儿休息,让全国人民以及全世界友好人民看到了我国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风采。就从习总书记如此高尚的风采,我相信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英明领导下,中国的前途无限广阔、必将无限精彩、必将无比文明富裕、必将非常和谐美丽。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我参加了多场宣讲、解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报告会,聆听了多位十九大代表、党校教授、领导干部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报告的宣讲、讲解和学习动员,我感到一个非凡的火热年代已经到来,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我感到浑身充满激情,一定要严格履行法官职责,办好案办铁案;我感到行动有了指南,有了努力的方向;我充满信心的相信党的十九大制定的伟大蓝图一定能够实现!
---共和的雪,美的令人心醉
某天凌晨天空降下皑皑瑞雪,将共和县装扮的是银装素裹,分外妖娆。黄海宁早上出门,惊喜地发现地上、房上、汽车上都铺了厚厚一层雪,在南国难得一见的雪景,在海南州这个地方,却经常可以碰到。家乡偶尔也会下雪,但大多是星星点点的小雪,而非纷纷扬扬的雪花,即便有时铺成薄薄的雪毯,没等人们大饱眼福,很快融化得无踪无影了,给人留下丝丝念想、缕缕惋惜。青海的雪则不然,不知是对共和百般眷恋,还是与共和情意缠绵,一场大雪下过,纵然云开雾散、天气好转,没有十天半月的,那雪也不肯消融。雪后的共和就像披上一层纯白的玉衣,屋檐下、树梢上,结了一条条晶莹剔透的冰柱子,美得让人心醉。他赶紧拿出手机拍了几张,并发送到微信群中,告诉亲朋好友们“共和下雪了”。
---再见了!大美青海。再见了!圣洁海南
想想一年来,黄海宁从刚来时的兴奋、紧张,到援建期间对自己作出一些工作的成就感,再到如今的丝丝留念之情,真是思绪万千!在此期间,他可以说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酸—去年暂时离开了家乡、亲人和鼓楼法院的同事们,心中有些思念、酸楚;甜—虽然远在千里之外,但是共和县法院的领导和同志们对他的工作和生活都给予了很多帮助和照顾,江苏高院和鼓楼法院的领导、同事们也在精神上、物质上关心他,他的家人也一直给予了他很多支持和关怀,让他心头感到满满甜意;苦—由于共和县平均海拔在2800米,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高原反应,血压偏高,缺氧头疼、流鼻血等情况时有发生,还有皮肤干燥、日照强烈、水土不服、方言上也有所不通等问题,另外工作上的压力也较大,有时真是感到“苦”;辣—这里的饮食和青稞酒比较辣。
再见了!大美青海。再见了!圣洁海南。一年时间不算长,但是也不算短,朝朝暮暮的相处,黄海宁与共和法院的同志们结下了深深的工作情意、生活友谊!他期待来日在青海再次重逢!也热烈欢迎共和法院的领导和同志们有机会去江苏、南京交流学习,去江苏、南京旅游!
03
2018年援建副院长---徐小虎
青海是一片神奇而辽阔的土地。这里不仅有巍峨的雪山、广袤的草原、成群的牛羊、奔腾的骏马,还有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碧绿的湖泊……勤劳勇敢的藏族同胞在这片土地上,守护着他们神圣灿烂的宗教文化。只要你用心去体验,就能感受到青海的独特之美!
为期一年的挂职生活虽然已结束,但每当回想起挂职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仍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受 命
2018年7月14日傍晚,我在下班的路上接到政治处吕主任的电话,话虽不多,但却让我感到十分意外。从电话里得知院领导决定派我去参加援青工作,时间一年。接到电话后,心里十分忐忑,做为党员,院党组将这项光荣的任务交给我,是出于对我的充分信任和工作能力的肯定,我没有任何意见。但为什么忐忑呢,还不知道爱人会不会支持,毕竟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且爱人的身体不好,血压高,在民营企业工作压力很大,孩子上高二正在关键时期。我去援青,家庭的重担就要由爱人一人承担。到家后,将情况一说,本以为爱人会极力反对,没想到爱人非常支持,大为感动,真是低估了爱人的政治觉悟。第二天一早,将决定告之吕主任。接下来就是行前的紧张的准备工作,因为手头在审案件比较多,还有一些开完庭未写文书的案件,必须要在走之前处理好,我也知道庭里案多人少,我这一走,大家的工作压力会增加不少,所以在行前尽量多结案,给同事减少一点压力。庭里的同事们知道我要离开一年,都有点不舍,但我只能将不舍之情深埋心底。
欢 送
2018年7月30日,院里举行了欢送会。平时院领导不是忙于开庭就是忙于开会,但这次院党组成员都抽出时间参加了欢送会,我心里十分感动。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高峰对援青工作提出要求并表示院里会全力支持援青期间的各项工作,同时希望在援青期间要时刻牢记使命、廉洁自律、尊重民风。我也向院领导表了决心:不畏艰苦,勇于担当,坚守使命,与青海人民并肩奋斗,争取圆满完成援青的光荣任务!
领导亲自送行
2018年8月1日,曾经身为军人的我带着江苏三级法院领导的殷切期望和同事们的深情嘱托踏上援青之路。江苏高院刘嫒珍院长忍着强烈的高原反应,亲自带队将我送到此次援青目的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人民法院。并到位于六楼的宿舍进行实地察看,叮嘱我注意身体,安心工作,在工作和生活中有困难要及时向省法院三援办反馈,江苏法院会全力帮助解决。随后刘院长不顾旅途的疲劳,坚持到贫困藏民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当得知藏民卓玛因病致贫、无人照料时,刘院长深情的拉着老人的手久久不愿放开,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画面永久的定格在紧紧握住的双手之中,令我们为之动容。临走时刘院长从包中拿出现金放在老人手里,含泪离去。在此期间,我感受到了刘院长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给我们援青人员树立了光辉的榜样,留下了深刻印象。
高原生活
初到共和,由于海拔较高,空气稀薄,我的身体和生活习惯都不太适应当地的环境,经常容易失眠。最难受的是到六楼宿舍没有电梯,要爬100级台阶,只能走到三楼平台休息一会,再接着往上爬,到宿舍已是上气不接下气,所以到宿舍之后没什么重要的事基本不下楼。高原空气干燥,早晚温差大、紫外线强,晚上洗的衣服第二天就干了,因为空气太干燥,早晨起床鼻子总会有血丝,有时候流鼻血。青海的饮食习惯与南京差异较大,基本以面食、牛羊肉为主,蔬菜很少,饮用水含碱量较高,而且因为海拔高的缘故,水烧到86度就开了,所以大家都建议买矿泉水烧着喝;米饭必须用高压锅才能煮熟。星期一到星期五,一日三餐可以在单位食堂就餐,每月交200元伙食费即可,但是星期五晚到星期天的吃饭问题必须自行解决。虽然存在身体和生活习惯上的不适应,但这里的领导和同事们都很热情,对我生活照顾的非常细致,在此深表感谢。
工作篇
共和县辖11个乡镇,99个行政村,17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3.3万人,有藏、回、蒙、撒拉等22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数的65%。共和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7月建院,2015年2月迁入现址。编制69人,实有干警66人,员额法官22人,少数民族干警40人,占干警总数的65.6%,年均受理案件3000件左右,目前在海南州二级法院中,案件数量最多。到共和法院后,我主要负责全院民事案件审判和管理工作,刚开始,因为人大还没有正式任命,不能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所以基本上以熟悉环境和同事为主(比如记住每个人的名字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因为藏族同事的名字没有姓,所以要记住每个人的名字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难度不小的考验:女同志多叫某某卓玛、某某措的,男同事更为复杂,索南、扎西等);还有就是帮助解决全院普遍存在共性和个案审理中出现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针对院里立案和审判的工作制度进行整理和规范。通过相互学习,增进了解,加深了彼此间的友谊,也使我迅速地融入共和法院这个新的大家庭,对院里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后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人民调解见闻。民事纠纷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工作”和民事审判庭的“家事审判方式创新”是共和法院两大工作亮点。共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是2017年4月经共和县委县政府批准,正式挂牌成立。走进调解中心,最先映入眼帘的是:“让错误在这里止步,让矛盾在这里消融,让关爱在这里延续,让心灵在这里成长!”的宣传标语,调解员运用藏汉双语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宗旨,以“着力化解矛盾”为主线,从感情上接近和融入群众,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调解案件,使当事人从不冷静、不理智的状态归于平和、理智,从而缓解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使当事人自我反省接受调解或者撤诉、息诉,不仅提升了调解质量和效率,而且大大促进了民族团结,实现司法为民,案结事了人和,社会和谐的三赢效果。
人民调解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了4名专职工作人员,县法院为调解中心提供了200平米的办公场所,配置了电脑、办公桌椅等设备,调解中心大厅全部以藏式风格进行装修,布置了藏式的家具,让双方当事人在熟悉、轻松的氛围中解决矛盾纠纷,从而使后续的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调解中心办公及人员的经费由县司法局和县法院平均分担。对于尚未诉讼立案的纠纷,经当事人申请后,根据案件类型,由人民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的全过程,以“在准备中调解,在调解中准备”的理念,最终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的有序衔接。人民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升调解能力,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截至2019年5月共收案1250件,调解成功866件,调解成功率为69%,为促进共和县和谐稳定的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2006年至2012年,黑马河乡加隆村村民卡某与角什科寺院因草场界限问题多次发生矛盾纠纷,经常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在黑马河乡政府多次下发协议书拒不执行并且调解无果的情况下,2017年转办至调解中心后,引起中心的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召集了相关人员进行调解,第一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和矛盾纠纷的主要争议;第二次深刻分析了历时十一年多方多次调解未果,深刻挖掘问题的根源,在找到其根本原因之后,调解中心召集黑马河乡牧业三村相关人员召开了第三次调解会议。在会议上,调解中心根据调查到的实际情况,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历时十一年的矛盾纠纷在共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画上了圆满句号!调解中心的高效运行,标志着共和县基层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平台的正式建立。也可以让人民群众以法律为准绳,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自己的矛盾。同时对于做好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家事审判见闻。共和法院是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由于共和法院地处多民族聚居的区域,少数民族人口占大多数,而且各民族生活习俗、民族习惯都不尽相同,群众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很多藏族群众甚至听不懂汉语,对相关法律规定更是知之甚少。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法官们往往采用更为务实的做法。一方面他们广泛宣传法律规定,做好普法工作;另一方面他们更注重充分利用当地民族习俗、宗教习惯等手段,采用多种方式对案件予以调解,以确保案结事了,实现民族和睦、社会稳定。例如:配备经验丰富、熟悉牧区情况的双语法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法官到牧区或牧民家里调解时,会邀请当地的本民族领导干部,或德高望重的人一同前往;同时,共和法院对家事案件审判场所采用了“藏式化”装修和布置,将法庭分为审判区和调解区两个区域,审判区采用“圆桌式”,调解区采用牧区最普遍的“客厅式”,周边装饰采用具有藏式典型代表的“吉祥八宝”图案,客厅家具为藏式“沙发”和“茶几”,对当事人身份采用藏族家庭中惯用的称谓。法庭周边布置中,精心挑选安多藏族典故、佛教经典中形成的有关家庭和睦的格言、谚语制作成藏汉两种文字的展板,还精心设置了亲情室、调解室,营造出富有牧区特色,和谐、温暖、幸福的家庭氛围。 事实证明,法院的这些做法取得了很好成效,家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达到75%以上,牧民们对法院调解满意度也大大提高。
共和县法院在处理家事案件时摒弃了传统坐堂式的审判方式,建立了家事调解室、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案后回访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还组织编写了《家事审判改革实践与探索》、《家事审判制度汇编》等书籍,并将案情简介、办案心得和对案件当事人寄语等,整理汇编成《法官办案手记》印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参与案件审理。援青工作是我人生中非同寻常的一段经历,远离家乡只身在外,能否在一个全新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并力争做出成绩,关键是要经得起考验,抗得住风浪,树立起我们江苏法院干警良好的形象。
在青期间,除了不断加强学习,努力适应环境之外,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以共和法院同事在艰苦环境中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榜样,自觉做到不超位,参与不干预,干事不添事,抱着煅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在院领导班子中既当好参谋和助手,又独挡一面认真履行好分管工作。在民事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我和同事们一起讨论制定提高审判质效的方案制度,归纳总结庭审经验,不定期地对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查,对长期困扰和制约案件质效的农村土地(草场)承包纠纷、离婚纠纷中涉及草场分割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涉及的层层转包分包,付款责任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产权式商铺业主要求解除合同)、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职业放贷人和套路贷虚假诉讼情形等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并召开法官会议定期讨论形成多数意见,作为案件审判中的参考意见,使之形成统一的裁判尺度,有效提高了法官庭审的驾驭能力,使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幅缩小,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案件的“发改率”明显降低(民间借贷案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仅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就有十几件,效果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同时我主动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坚持参审合议庭案件文书自己拟稿,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程序性问题,事实查明不细致、裁判文书中说理不充分,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认定不准确等普遍共性问题在全院和全州举办讲座进行集中授课。我在参与审理的多起案件中,印象最深的是一件发回重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历了多次开庭、调查、谈话,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本案所涉碎石场是由被告吴某(女)的父亲经营,原告马某因与被告的父亲系多年朋友,因此自2012年4月起马某给碎石场供应石料,双方按时结清所欠货款,但没有书面的结算证明,但也没有发生争议。后告吴某(女)的父亲因病去世,被告吴某接管该碎石场。因吴某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于2016年6月将碎石场作价27万元转让给马某,并约定其中的7万元折抵所欠货款,余款20万元分期支付。但马某未按约定的给付时间履行义务。吴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马某支付转让款20万元,马某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吴某给付自2012年起尚未结清的石料款70余万元并提交的283张送货单证明被告所欠货款属实。而被告因前期未参与碎石场的经营管理,且其父亲与马某系多年朋友,往来款项多为现金支付,未留下任何书面结算的证据,也未将结算过的送货单收回,因此其无法举证证明其父亲经营期间的货款已全部支付的事实。因此,在本案中,如原告胜诉其不但拿不回马某所欠的20万元还要倒欠马某50余万元。拿到这个案子,经过认真阅卷,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案子有点不合常理,与合议庭成员商量后,决定务必要将案件的事实查清楚,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本案的难点在于原、被告之间自2013年至2016年之间没有书面结算凭证,付款方式以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被告陈述其父亲用现金支付部分,原告不认可,其父亲已去世,除其父亲遗留的记事本记录的支付明细外,被告没有办法提供证据证明,故本院只能根据民诉法及其解释中关于证据认定规定中的相关规则并结合本院查明的相关事实予以综合认定。因此在第一次开庭后,法庭固定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并通过当事人庭审陈述的细节进行追问、发现问题以查明事实的真相,在经历多次庭审、谈话和实地调查后,合议庭认定马某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与常理和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因此,法庭认定被告吴某陈述的“被告所欠的货款在双方碎石厂设备转让协议达成时已结清”的事实成立。原告马某要求被告吴某支付拖欠石料款7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缺乏证据证明且与常理不符,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判决后马某不服向海南州中院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马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而通过法院执行被告吴某最终也拿到了马某的20万元的欠款。通过这起案件,最终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
“家里”来人了。交流增感情、援建促发展。9月27日,南京浦口区法院章发祥副院长一行六人带着全院干警的深情嘱托,来到共和法院进行对口援建交流考察,高原相聚倍感亲切。共和县法院李捍民院长代表全院干警对章院长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献上洁白的哈达。随后,在李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共和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人民调解中心、家事审判法庭、执行指挥中心和青海湖景区法庭、龙羊峡法庭。临别前,章院长来到共和法院扶贫联点村,对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并送上2000元的慰问金。通过这次援建交流考察,使浦口、共和两地法院彼此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在今后的工作中相互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开启了两地法院合作共进的新模式。
爱心传递。在青期间,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努力在脱贫攻坚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积极参与院党支部组织的对贫困群众的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推动浦口法院和共和法院之间审判业务和党建方面的交流合作。2018年底,在江苏浦口法院党组和党总支的积极支持下,浦口法院全院干警为共和法院联点帮扶的乙浪堂村20名贫困户和老党员捐款1.9万元,同时浦口法院党支部采用“一帮一”形式为该村11名贫困生提供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助学金直至其完成学业。今年已有2名受助学生考上了大学。这个行动也得到了浦口法院干警的亲朋好友和社会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目前共计资助贫困学生23名。
这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一位藏族母亲:2018年年底,我的一位朋友在朋友圈中,看到了我们浦口法院全院干警捐款帮扶青海藏区贫困群众和资助学生的事情,很受感动,他也想捐助贫困学生,问我能不能帮忙联系一下,经过认真筛选,推荐了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的一个藏族家庭,家里共四口人,夫妻俩有两个孩子,女儿于去年8月份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青海民族大学,儿子现在海南州第一民族高级中学上高二,学习也很勤奋,成绩优秀。丈夫三年前因车祸落下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每年还需要花费不菲的医药费以维持身体的现状,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靠妻子在学校食堂打工每月2000元的收入维持,孩子们上学的费用都是通过银行贷款才交上的。在与孩子的父母亲进行沟通过程中,我感到这是一对非常淳朴、善良的藏族夫妻,也能感觉到和我年龄相仿的他们虽然面对生活的艰辛和困苦,但对未来仍充满期望。我将这户人家的情况和资料向江苏的朋友说明之后,朋友二话没说,答应同时资助姐弟俩至完成学业,并将第一年的资助款让我转交给两个孩子。小男孩的学校离我工作单位不远,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我约在中午十二点半放学时分在海南州第一高级民族中学门口与他见面,到学校门口的时候远远就看见小男孩和他的母亲早已在门口等候,这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略瘦、衣服有些单薄,看到我走过来,母亲按照藏族的习俗送上了哈达表示敬意,我将资助款交到小孩手中。可能是因为语言不通,母亲话不多,面容略显憔悴,从交谈中得知,她是得知我要去看孩子的时候,特意请假,一大早从贵南坐班车赶了一百多公里的路过来的,顺便在县上医院给丈夫配点中药;因为身体不好和晕车,所以连中饭都没有吃。她以这种朴实的方式表达着对资助人的感激之情,令我不禁为之动容。因为小男孩的姐姐所在的大学在西宁,所以我决定尽快赶往140公里外的西宁将钱交给她。这位母亲没去过西宁,或许很长时间没见到女儿了,执意要跟我一道去。赶到西宁已是下午五点多了,在青海民族大学门口见到了等候多时的小女孩,当时西宁的温度在零下13度左右,风很大,非常的冷。母亲见到衣着单薄的女儿时眼眶里是满含着泪水的,我有些不忍,将钱交给了女孩后跟她说:“你上大学以后,你妈妈还没到过你们学校吧?你带妈妈去宿舍和校园里看看,我在车上等你们。”女孩儿接过信封后将信封交给了母亲,母亲迟疑了一下,接过信封从里面抽出一百元递到女儿手上,然后母女相拥着转身向校园里走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不由得一痛,这是个懂事的孩子,知道家里经济困难,家里更需要这笔钱。我也能体会到母亲接过信封的时候内心一定充满了矛盾和内疚,天下的父母谁不想自己的子女在吃饱穿暖的环境中安心地学习呢!如果不是生计所迫,她也不会做出这样艰难的抉择。等女孩的母亲上车后,我掏出500元钱悄悄地塞到女孩手中,她执意不要,在我一再的坚持下,她才含着眼泪收下,并轻轻地说了声“谢谢叔叔”!我关上车门,打开车窗向站立在寒风中、衣裳单薄的小女孩挥手告别,心中也在默默祝愿,在不久的将来这一家人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车已远去,不经意间看见女孩的母亲仍隔着车窗在向女儿挥手,饱含热泪的眼中充满了内疚和不舍……
“破浪扬帆逆流进,栉风沐雨砥砺行”,江苏浦口区的企业得知我在青海援建的消息,企业主动与我取得联系,希望资助10名贫困家庭的孩子至完成学业,为高原的孩子们献上江苏人民的爱心。肩负家乡亲人的嘱托,我和共和法院的张海龙、杨涛副院长等翻山越岭一路向南,将浦口区爱心企业第一学年的捐款3万元送到海拔3600米以上的兴海、同德两县的10名孩子们手中。“情牵万里绵薄力,大爱无疆纳百川”,为我们江苏爱心企业的“善行”点个赞!你们是孩子们追梦路上的圆梦人!人生是一个不断努力的过程,希望高原的孩子们努力学习,不负韶华,将来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追梦人。
检察系统的两位老哥。“海内存知己”,两位老哥是2018今年五5月底作为江苏检察系统的援青干部到海南州检察院挂职的。一个是徐州鼓楼区检察院的张检,一个是宿迁沭阳县检察院的江检,都快到退休年龄了。张检有高血压,在高原空气干燥吃了降压药后就会剧烈的咳嗽,他喜欢旅游和摄影,时不时写点小诗;江检性格比较直率,家乡口音较重,说话快了听不懂。第一次见到两位老哥是星期五下班后,两位老哥主动的邀请我和在海南州中院挂职的同事一起吃饭,相互熟悉后,知道他们住在检察院的招待所里,工作日都是在院里大灶吃饭,周五晚和周六、周日单位休息,吃饭问题只能自已解决了,而他们住的招待所没有做饭的地方,所以每到周未只要有空,我们四人都会一起买点菜,到我的宿舍下厨。江检最拿手的是红烧鱼,张检最拿手的是爆炒羊肉,而我只会做个白水煮虾,四菜一汤,虽然简单,但充满了家乡的味道,在塞北雪域高原,凛冽的寒风中,每每此情此景,让我们的援青工作充满温馨。两位老哥半年的援青任务虽已结束,但他们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是他们的“絮叨”和关心让我尽快适应了高原生活,在异地他乡感受到了家乡味道和“江苏大家庭”的温暖。
难舍海南。一次青海行,一生青海情。只有经历艰苦自然环境的洗礼、经历社会发展复杂问题的磨练、经历民族团结问题的考验,才能使自己见世面、经风雨、长才干、壮筋骨,才能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成为对党忠诚、廉洁自律、勇于担当的好干部。苏青两地干部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始终鼓舞着我再接再厉,在工作上创造新的业绩。在青期间,我与共和法院同事们结下的深情厚谊,这份情谊是我永远珍藏礼物,是我为更好地促进江苏和青海两地法院的交流合作、民族团结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基石。但愿有生岁月,我还能再次回到大美青海、圣洁海南、醉美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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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援建副院长---王扩军
在我们身边,总有许多心系贫困群众的党员干部,王扩军(共和县人民法院援建副院长,原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就是其中的一位,自2019年来共和法院挂职以来,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援建干部的风采。“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必定是勇者的选择!”熟悉王扩军的人都说,他是一名在困难面前永远不会低头的勇士,正是因为他曾经历过军旅生涯,锻造了他刚毅的性格,面对困难更是一名敢想敢干的人。
---关心扶贫事业和贫困群众 。我来到共和法院挂职以后,主动和扶贫联点的驻村工作队联系,详细了解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情况。得知特困户冶生林、李华林、切措卓玛三户迁居新房但无像样家具后,我个人捐赠近2千元委托驻村工作队为这三户购买了沙发、衣柜等物。同时我还联系了自己的老战友、老朋友、社会爱心人士为共和法院联点帮扶村的50户贫困家庭购买了价值近5000余元的床上用品,帮助他们度过目前的困难,快速的开展生产生活。
联点扶贫村收到我们捐赠的物品后,村委会主任彭毛多杰说:“虽然我们和江苏的爱心人士相隔千里,素不相识,但是他们的义举使我们深受感动,让我们体会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我们一定不辜负你们的希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绝不掉队。” 我觉得,共和是一个圣洁而美丽的地方,这里的人质朴、真诚,他们信任的眼神,总能带给我力量。能为共和的扶贫事业贡献一点绵薄之力,我义不容辞。希望全体村民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
----病毒无情人有情,积极为抗疫做贡献
2020春节前后,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在全国蔓延肆虐,我本来计划等春节假期结束就返回共和法院上班的,但在疫情还未被控制的情况下,假期被一延再延。直到2月9日,我做好各种防疫措施,全副武装的乘机返回西宁到单位。一到共和,即被要求居家隔离14天,我担忧起疫情发展的形势,每天都关注与疫情相关的情况。在得知共和法院干警在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对恰卜恰镇区‘三无’小区、老旧家属院”疫情联防联控,抗疫一线的执勤干警无口罩防护时,我想办法筹措了近6百只口罩解燃眉之急。同时,在共和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募捐时,我也捐了6百多元助力武汉。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2020年1月,人大的任命已下,我主要是参与黑恶势力案件协调,指导青海湖法庭、龙羊峡法庭、刑庭办案,并组织培训业务知识。4月底,我主审了共和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4月28日上午9点,共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保才旦等8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该案为共和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首例涉恶案件。共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公某、拉某在共和县倒淌河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扎倒路面ZD-LM3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托建立的蒙古村车队,自2018年3月份起纠集被告人仁某、宣某、李某、吉某、李某、王某以索要运输费为由,在共和县倒淌河镇辖区内多次实施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2020年4月30日上午公开宣判,被告人公某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8名被告二年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涉案车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庭审全程在互联网上直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省、自警、自励
首例涉恶案件从开庭到宣判,按照要求,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我知道,作为审判长,仅靠上班的时间难以完成任务,于是我组织扫黑除恶办公室人员天天加班,有时甚至到凌晨三四点。为保证庭审工作顺利进行,我多次组织公诉机关、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排除影响庭审进行的程序性问题,及时固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按照庭前会议达成的举证规则进行。该案件公开审理,凸显了本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扫黑除恶力度不减的工作原则,彰显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决心,有力震慑和打击了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这次庭审活动不但指控了8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且是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首例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宣判,紧接会有第二件、第三件涉黑、涉恶的案件会逐步的进入到审判阶段,我不禁深深的吁了一口气,感到肩上的担子还很重,脚下的路还在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