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听证会上同时邀请了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参与,并对此次听证会的程序以及案件办理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不起诉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办案公正廉洁。听证会结束后,经向检察长汇报,该院最终决定对潘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于7月9日下午,在检察院派驻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对潘某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这是嵩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对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廉政风险评估运行机制的首次运用,也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的积极探索,通过“公开审查+纪检监督”的形式,确保人性司法的“柔”与公正司法的“刚”同步契合,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显“温情”,也为到场的群众代表上了一节生动的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