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维通 讯员 王丽坤)不动产权登记是事关万户千家的民生工程,也是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的基础工程。日前,青海省海西州部分农牧民群众向海西州都兰县检察院反映,他们居住的小区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致使小区业主无法正常行使房屋买卖、抵押等权利。这个问题引起了都兰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检察官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发现,牧民小区、越都花苑等多个小区因缺少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欠缴税费等问题,迟迟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侵害了不动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由于本案涉及多个行政机关,且部分行政职能交叉重合,为了能确保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双方信息沟通顺畅,高效、稳妥地办理这起关乎民生的公益诉讼案件,经过多次走访农牧民及行政机关,调查核实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确定了负有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后, 8月7日,都兰县检察院邀请县自然资源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群众代表,就不动产权证书颁发问题,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同时邀请律师到场,在对磋商程序进行见证的同时,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释法说理工作。 磋商中,都兰县检察院通报了调查核实的辖区部分小区因缺少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欠缴税费等问题无法办理不动产证书的问题,并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论证、分析。在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权责关系后,各个部门达成了一致意见:首先,要民生优先。贯彻民本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第二,要先证后税。先为符合办证条件的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企业欠缴的税款,由税务机关依法向企业追缴;第三,要先证后责。项目实施单位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登记要件缺失的,由住房建设、自然资源、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等职能部门配合提供,坚决不让群众为政府的责任“埋单”。第四,要先点后面。分批分区先从证件比较齐全、难度比较小的小区开始办理,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切实维护游牧民定居、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不是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维护群众利益才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也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运行的落脚点”,都兰县检察院检察长李顺明这样说。该院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的探索,与行政机关深度沟通、友好磋商,在确保检察监督精准性的同时,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降低了办案成本,及时维护社会公益,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参加磋商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纷纷表示,磋商会议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行政机关的意见,有效畅通了双方的意见交流渠道,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合力解决民生问题架起了一座沟通桥梁。通过诉前磋商会议,公益损害问题在短时间内圆满解决,节约了办案资源,提高了办案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