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停车:占道,就是占用公共交通道路的部分或全部;停车,就是停放车辆;占道停车就是在城市的街道、道路、便道、场地等公共场所,停放个人、单位、集体的机动车。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适用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 最低罚款 20元,最高罚款 200元。
近日,离石区西崖底209线附近市民反映,称由于附近车多位少的原因,行驶道路和人行便道经常出现临时停车占道和长期占道的车辆,给附近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和交通安全隐患。就此现像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无果,交警部门除了贴单罚款,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大型装载机和无牌车辆还在长期霸占道,效果甚微。


不少车主称:对于交警贴单罚款他们也认可,毕竟自己停车不规范,疑惑的是交警部门整顿车辆违规违法停车,是不是应该公平执法,为什么有的车辆贴单有的车辆不贴,有的车辆及设备甚至可以长期占道?也有个别市民曾多次向管辖此段的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反映过此情况,直属二大队梁警官回复称“对于长期占道车辆他们也知道,由于联系不上车主所以交警队也没办法处理”。

梁警官的这种神回复能服众吗?个别车辆上明明留有手机号码,是你们没联系还是有某种不便说的理由?就算联系不上车主,你们交警部门有权执法,可以采取措施拖离吧?有牌车辆贴单就得交罚款,没牌车辆贴了白贴,这明显是一种有选择性有目的性的行为,市民说你们交警部门不作为也不为过吧!再者说,告知单下面告知人签字明显非同一人书写字体,这种告知单签字能不能代签,交警同志应该更清楚吧,手里拿着提前签好字的本本,起早贪黑非常认真的工作精神值得敬佩,说一声“你们幸苦了”。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此情况予以重视,罚款不能成为一种目的,减少消除交通道路隐患,解决车多位少的问题才是根本。
来源:三晋大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