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一方隶属、多方活动”的兼职党员活动方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是指能长期保证社会组织党组织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党建覆盖率是各方讨论的重点,而对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则讨论不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不仅要讨论社会组织党建的有效性,更要研究其长效性。
目前来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是组织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依靠行政化的体制、权力和方式强力推进的。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既是我们工作的优势,也是我们工作的弱点。与单位组织相比,社会组织通常具有比较松散的组织人事架构,经费短缺,缺乏专职人员,住所频繁搬迁等,社会组织大量成员的组织人事关系分属不同实体,导致协调难度大,行动难统一。
创新“一方隶属、多方活动”的兼职党员活动方式。“一方隶属、多方活动”,即组织关系在一个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更多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方案。这个方案的意图重在更好地发挥党员在社会组织中的作用,而不苛求组织关系是否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目前党的政策法规层面上还缺乏对社会组织党建“一方隶属、多方活动”方式的具体规定。创新“一方隶属、多方活动”的兼职党员活动方式,关键在于做好“活动”的文章。根据开放式党建和社会党建的新思路,社会组织兼职党员活动不必局限于在本支部内参加程式化的组织生活,而要走出本组织、走进其他支部、走向广泛的社会活动领域,参加由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党组织发起的各种有积极意义的社会活动,并将兼职党员的社会活动纳入党员考评范围。只有将兼职党员的活动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社会组织自身的服务领域、与身边各种群体的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多方活动”才能突破传统组织生活的封闭性弊端,为党员更好发挥作用开辟新的天地。
(供稿:卢氏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吕旺锋)